非法取财的行为定性
作者:李友强
来源:《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版》2012年第05
        [案情] 黄某欲摆脱与罗某暧昧关系,便告诉丈夫陈某说罗某总是纠缠她,要求陈某人教训他一顿,顺便搞点钱。陈某与蒋某商定了作案方案:由黄某去罗某并留宿于罗的住处,再由陈某以捉奸的名义打罗一顿,搞一笔钱。根据安排,黄某罗某并留宿于罗的住处时,陈某与蒋某将房门踢开,冲进房内抓住罗某就打。黄某趁机拿起罗放有周杰 林心如巴黎欧莱雅广告6000多元现金的衬衫,对陈使了一个眼后迅速离开。当罗某正准备赔钱了解此事时,发现放钱的衬衣不见了,便抓住陈某大喊有人抢劫啦!三年级作文秋天的景陈、蒋二人迅速逃离现场,后被抓获归案。
梓怎么读拼音
        何洁结婚照本案争议罪名与抢劫罪。
        [速解] 本文认为,行为人的行为均构成抢劫罪。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当场劫取他人所有的财物的行为。本案两被告人开始时是一个共同的犯意,即不管用什么方法,其行为所针对的对象就
是罗某的财物以及其人身安全,也就是两被告人所商量的打他一顿再敲搞点钱。总之,他们的目的具有双重性,就是搞钱和打人。从主观上看,两被告人非法获取财物的故意很明显。从客观上看,两被告人实施暴力、胁迫当场劫取财物,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何况两被告人事先已经商量好要去大米怎么保存不生虫子搞点钱打他一顿,也就是说实施暴力和取得财物是一个紧密联系的整体,实际上是同时的行为,不可能割裂开来看。两被告人有共同的犯意,其在罗某家中的所作所为只是分工不同,两被告人以及蒋某的行为也不能割裂开来,是一个整体,没有陈、蒋对罗的打击伤害,黄也不可能拿到钱。对于受害人罗某来说,在深夜突遭毒打,其受到的心理压力可想而知。不管黄取得财物时受害人是否知道,受害人当时也没有反抗能力。
        综上所述,本案黄某、陈某的行为均构成抢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