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1997年修正)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公布日期】1997.06.20
【字 号】
【施行日期】1994.01.01
【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南昌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
(1993年10月9日南昌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3年12月18日江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 
1997年5月30日江西省南昌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改 
根据1997年6月20日江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关于批准<南昌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修正案>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改革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小寒节气的寓意是什么?
酒井法子蝴蝶纹身  第二条 凡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取得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经营的,必须遵守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土地使用者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符合本市城市规划,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四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南昌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南昌市城市规划区外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
  第五条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进行监督检查,并办理转让、出租、抵押、终止的土地审查登记。
  第六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后的转让、出租、抵押及有关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登记,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 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先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征归国有后,才能出让。
  第八条 南昌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基准地价,由市地价评估委员会提出,报市人民政府
批准后公布;南昌市城市规划区外的土地基准地价,由所属县(区)地价评估委员会提出,经县人民政府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地价评估委员会由同级人民政府土地、房产、物价、财政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
第二章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出让方)与土地使用者(以下简称受让方)签订出让合同。
  第十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并按照《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征用土地审批权限报经批准后,由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三)工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综合或其他用地五十年。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以招标、拍卖方式为主,对公益事业、社会福利事业用地和非商业性、非经营性住宅建设用地以及其他不具备招标、拍卖出让条件的土地,可以采取协议方式。
  第十三条 招标出让程序:
陈辰个人资料  (一)出让方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公布出让地块的投标要求,并向投标者提供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
  (二)投标者应在规定期限内,按招标要求提供资料,交付保证金,并以密封的投标书参加投标。
靠近一点点  (三)由人民政府土地、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物价等管理部门指派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主持开标、评标和决标工作,确定受让方。
  (四)受让方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十五日内与出让方签订出让合同,并按出让金总额的10%支付定金。其他投标者,保证金予以退还。
  (五)受让方因故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出让合同的,经出让方同意可以延期,但延期时间不得超过十五日。
  (六)受让方或出让方逾期未签订出让合同,属于受让方过错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属于出让方过错的,双倍返还保证金,出让合同应继续签订。
  第十四条 招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经公证机关公证确认的,招标无效:
  (一)所有投标的标价均低于标底;
  (二)有效投标不足三个;
  (三)标底泄露或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作弊行为及其他影响公正招标的行为。
  第十五条 拍卖出让程序:
  (一)出让方在拍卖日前两个月发布拍卖公告。
  (二)参加竞投者,应按拍卖公告规定报名,交纳报名费和保证金。
  (三)拍卖采用公开叫价应价的方式,由竞投者现场参加竞投,也可依法委托其他人代为竞投。
  (四)竞投者举牌应价后不得撤回其应价,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最后应价达不到拍卖底价的,主持人有权宣布终止拍卖。
  (五)应价最高的竞投者即为受让方,受让方应当场与出让方签订出让合同,并按出让金总额的10%支付定金。其他竞投者,保证金予以退还。
  第十六条 协议出让程序:
  (一)由出让方向受让方提供出让地块的有关资料和文件。
脚贴  (二)受让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出让方提交包括土地开发建设方案、出让金额及付款方式等内容的文件。
  (三)出让方接到受让方文件后,应在三十天内作出明确答复。
qq牧场  (四)经协商达成协议后,受让方应与出让方签订出让合同,并按出让金总额的10%支付定金。
  第十七条 受让方应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受让方从事开发经营成片土地的,如不能一次性支付出让金,可先付出让金总额的30%,其余的在延期的六个月内付清。延期支付的出让金,须按中国人民银行当时的贷款利率计收利息。
  受让方逾期未支付全部出让金的,应按出让金总额的1%支付违约金,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定金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