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案例分析(至少选做4题)
第一题:
新城邮局于1979年5月经批准取得10亩土地建办公楼,后由于资金紧张,于1980年1月与新城信用社签订协议,由信用社出资500万元共同建造8层办公楼,约定房屋建成后1~4层归邮局使用,5~8层归信用社使用,双方各占50%建筑面积。办公楼建成后双方按协议分配并使用房屋至今。2002年信用社改制要求办理土地登记,但邮局以自己是用地批准文件的主体以及合建协议未约定土地归属为由,认为该土地的使用权应当归属自己。
【问题】:该宗地土地使用权应当如何来确定?
第二题:
2001年11月9日,国土资源部发出了《关于依法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已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全面部署开展全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初始登记工作,并强调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
【问题】
1.如果土地家庭联产承包中未打破村民小组(原生产队)界线,且以村的名义与农户签订了承包合同,土地应确认给哪一方所有?
2.考虑到各地的差异和村民小组组织机构不健全的实际情况,在具体登记发证时,可采取哪些方式进行?
3.在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中,宗地的划分要注意什么?
第三题:
  某集团公司2007年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面积4500m2的商业用地,使用年限50年。公司在该地块内建商业大楼两栋,1号楼4层,占地面积600m2,建筑面积2400m2;2号楼8层,占地面积1000m2,建筑面积8000m中国女装牌子2。2009年公司将1号楼转让给某计算机软件开发公司。
【问题】
    1.该计算机软件开发公司应办理何种土地登记?口袋白金
    2.简述该土地的登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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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通常情况下,该计算机软件开发公司登记的土地面积应该是多少?
第四题:
    2007年8月7日,经登记王某将本人所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原地抵押给某银行,债务履行期限为2年,贷款金额16万元。2009年8月6日,王某偿还了该银行的债务,该银行出具了还贷证明,王某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的注销登记。
【问题】
1.在哪些情形下,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2.对注销土地登记证明材料的审核应着重从哪些方面进行?
第五题:
    某企业拥有一宗面积5000平方米的土地,且已经于2005年6月办理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2009年11月,由于该企业经营不善,面临破产,其固定资产等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
【问题】
1.应该如何办理土地登记?
2.办理该项登记人民法院应该提交哪些材料?
第六题:
    某市某化工厂于2006年8月20日在该市城郊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1000m2,用途为工业,使用年限45年,未办理土地登记。2008年9月该化工厂进行技术改造,由于资金不足,需要以该土地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但由于末办理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随后该化工厂于2008年9月20日委托某土地登记代理公司的土地登记代理人乏某代理土地登记申请手续。
【问题】方舟生存进化配置
    1.土地登记代理人王某需要与该化工厂明确哪些方面的事项?
会计证年检2.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土地登记代理人王某需要收集哪些权属来源资料?
3.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权属资料核实的要点有哪些?
4.土地登记代理人王某在填写土地登记申请表时要注意哪些方面的内容?
5.简述王某跟与该化工厂之间的土地登记代理的基本程序应该如何?
第七题:
    2007年10月11日,甲公司由于开发房地产的需要通过拍卖的方式与某省A市国土局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获得了一宗面积为5000平方米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的用途是建设商品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是70年,出让金是500万元。2007年10月25日,甲公司付清了全部出让金,10月28日,A市国土局为甲公司办理了产权登记,颁发了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复联4没有彩蛋
    随后甲公司即开始开发该宗土地。在开发过程中,因为甲房地产公司陷入了资金短缺的
状况,决定将这宗建设用地使用权予以转让给乙公司,于是双方于2007年12月10日签订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由于甲公司对于土地开发所投入的资金尚未达到25%,因此暂时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因此双方约定先行办理预告登记手续,甲公司继续进行投资,待投资达到25%之时进行正式的过户登记手续,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2007年12月1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就该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移办理了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甲公司依约继续对该土地进行开发投资,完成了对土地投资25%的合同义务。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双方一直没有办理正式的过户登记手续。
    2007年12月25日,甲公司由于急需资金于是到了丙开发公司,欲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于是就与甲公司签订了转让协议。合同签订后丙公司向甲公司全额付款,甲公司随与丙公司一同到A市国土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国土局受理后,发现该宗土地已经在2007年12月15日办理了预告登记,而且到现在也没有办理该预告登记的注销登记,因此甲公司不能再转让该宗土地给第三人,否则转让无效。国土局认为,甲公司已经将其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了乙公司,并且办理了预告登记,
因此其与丙房地产公司所签订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所以拒绝为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丙公司不服A市国土局不予登记的行政决定,于是向A市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A市国土局行政不作为”的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国土局给予登记。
  【问题】分析本案件每个阶段的合理或不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