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民间金融街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6.10.21
【字 号】
【施行日期】2016.11.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
正文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民间金融街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道的光照在了大地上是什么歌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广州民间金融街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业经15届167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金融局反映。
  梦见被刀捅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1日
 
广州民间金融街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在广州民间金融街内的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及其客户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行为,根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粤金融〔2009〕10号)和省、市小额贷款公司其它相关监管规定的总体框架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即网络小额贷款公司,是指在网络平台上获取借款客户,综合利用网络平台积累的客户经营、消费、交易以及生活等行为大数据信息或即时场景信息分析客户信用风险和进行预授信,并在线上完成贷款申请、风险审核、贷款审批、贷款发放和贷款回收等全流程贷款服务的特类小额贷款公司。
  第三条 越秀区金融工作局(下简称:区金融局)在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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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省金融办)和广州市金融工作局(下简称:市金融局)的指导下,负责广州民间金融街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监管以及协调相关金融业管理部门对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进行业务指导。
 
第二章 设立与变更
  第四条 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应由主发起人组织设立。主发起人应符合以下资质:
  (一)主发起人(或最大股东,下同)为境内实力强、有特、有品牌、拥有大数据基础的互联网企业。
  (二)提供近三年(如成立未满三年,提供成立的年份到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指标(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主发起人申请前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
  2.主发起人申请前一个会计年度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主发起人的权益性投资(含意向设立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出资)比例不超过净资产的50%。
  4.主发起人申请前一个会计年度总资产不低于10亿元。
  (三)主发起人拥有较强的会员、客户网络,其牵头设立的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依托互联网平台面向境内的会员单位以及产业链上的中小微企业客户、商户、个人等提供融资等服务,实行特经营。
  第五条 境内企业法人作为投资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依规设立,具有法人资格。
山东属于哪个战区  (二)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能按期足额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
李晨范冰冰分手了没  (三)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四)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
什么叫房改房  (五)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总资产的30%以上(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六)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含本次投资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七)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
  第六条 境内自然人作为投资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
  (三)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且来源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第七条 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
  第八条 申请设立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时,主发起人与其关联方合计持股比例不得低于35%。原则上,主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其他股东2年内不得转让。
  第九条 申请设立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应向区金融局递交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申请材料,包括:
  (一)设立申请书。由主发起人向区金融局申请,载明拟设立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拟设住所、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业务范围等基本信息以及设立的目的。
  (二)公司设立方案。内容包括设立步骤、时间安排,注册资本、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出资比例、公司章程草案及管理制度,包括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风险监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
  (三)责任承诺书。股东承诺自愿出资入股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上报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规定,遵守公司章程,参与管理并承担风险,不从事非法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违法活动。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拟设地经济金融情况;拟设机构的市场前景分析,包括市场定位、设立后所能提供的服务等;未来3年财务预测,经过预测的拟设机构开业后3年的资产负债规模、盈利水平、资本收益率、资产收益率等;业务拓展计划;风险控制能力等。
  (五)股东基本情况。包括:设立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出资协议书、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承诺书、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各股东情况介绍及有关证明材料;法人股东的名称、注册地址、经股东大会通过的同意投资设立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的决定、最近2年(主发起人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法定代表人姓名,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情况、诚信状况,未偿还金融机构贷款本息情况、纳税记录等事项;自然人股东的姓名,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入股资金来源和个人财产性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法人股东法人代表及自然人股东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用报告及查询授权书。
  (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载明名称、股东出资情况,且在保留期内。
  (七)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报省金融办备案前提供,包含进账单和银行询证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