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北战争以前,美国的黑人绝大多数是南方种植园主的奴隶,他们被人们视为“会说话的工具”,根本无名无姓,一般呼其小名,如百利子,小妮儿,大老三,吉姆等等。南北战争之后,黑人名义上获得解放,允许有自己的姓名,有的将主人的名字作为姓,有的将主人的姓当作自己的名。由于林肯主张废奴,颁布了《解放宣言》,因此,林肯就成了黑人敬仰崇拜的人物,于是,黑人之中有的姓林肯,有的名林肯。美国黑人的姓,不象我国这样具有永久的性质,它是可以经常更换的。
美国人的姓名与称呼
柳岩秀傲人身材 1993年,美国前总统肯尼迪的第一夫人杰奎琳·鲍威尔·肯尼迪·奥纳西斯(JacquelineBouvierKennedyOnassis)不幸患淋巴癌于64岁早逝。美国各大报纸纷纷登载她的不平凡故事。因为她“太年轻成了寡妇,太年轻离开了尘世”,对于大多数美国人来说,她的去世代表着一个充满古典美德时代的一去不回。人们清晰地记得总统遇害时,她才34岁;她那美丽粉红的衣服怎样沾上了总统的血迹,从此成了哀艳的象征;她身穿黑装的安详表情怎样征服、宽慰了当时骚动的国家。如今,历史和众人的永恒ck照片
记忆又将她安葬在肯尼迪的墓旁。 可是,红颜薄命。她的名杰奎琳永远带着美丽的微笑,而她的姓鲍威尔·肯尼迪·奥纳西斯却透着难言、悲哀的背弃:鲍威尔,她婚嫁前的姓,提示着她父亲的姓氏和故事。她父亲的外号是“BlackJack”黑杰克,以肤黝黑、
玩弄女人、冒险投资而出名。杰奎琳九岁时,她父母离了婚;她的第一个丈夫肯尼迪充满桃新闻,和影星玛莲·梦露瓜葛不清;她的第二个丈夫,希腊船王奥纳西斯,有钱财,有个性,但最后还是撇下她,去旧日的情人。三个左右着她命运的男人属同一类型:富裕、黝黑,风流有余。其实,她后来再嫁奥纳西斯,可以去掉肯尼迪这个姓,叫作杰奎琳·奥纳西斯。但是因为肯尼迪是一个和国家命运相连的伟大姓氏,她保存着这个姓自然如同女子保存首饰、珠宝。杰奎琳这个例子不免让人想到美国妇女婚后跟从丈夫姓氏的复杂性和讽刺意义。
美国现任总统比尔·克林顿(BillClinton)的姓氏也颇有意思。克林顿总统的母亲是一个普通护士,结过三次婚。第一个丈夫,即总统的亲生父亲,在比尔还未来得及离开娘胎时,就死于车祸。她嫁的第二个丈夫罗杰·克林顿RogerClinton是
一个暴躁的酒鬼。比尔成了克林顿的养子后,便姓克林顿了。这样,因为他母亲的第二次婚姻,克林顿总统的姓氏便是和酒鬼连在一起的。
欧洲和美国妇女跟从丈夫姓氏,确实有许多戏可唱。一些职业妇女、电影明星等婚前已拥有很高的知名度。她们婚后一般不去掉她们婚嫁前的姓,恐被误认为其他无名凡人,而失去她们婚前的辉煌。她们就在原来的姓氏后,加上丈夫的姓。这样的有增无减就不会面目全非了。杰奎琳结婚前是《华盛顿时报》的职业摄影师,所以她依然保留着她父亲的姓“鲍威尔”。著名电影女明星伊丽莎白·泰勒至今为止已结过约八次婚。一些有趣的生活杂志为了吸引读者,在有关她生活的文章中,不厌其烦地把八个丈夫的姓氏按结婚先后顺序排在她原来的姓氏“泰勒”后面。这规模巨大的姓名好像在证明:看吧,伊丽莎白多浪漫,她的浪漫史何时休?但是,无论她的姓氏如何“延长”,人们永远记得她的名字是伊丽莎白·泰勒。在美国,像她那样的人不多,但是离婚一两次的人并不少。她们的姓氏是如何像麦当劳快餐店那样连锁标准化的呢?如何不至花上半个多世纪的时间写下一连串丈夫的姓氏呢?其实,大多数人通常在每次的婚姻后,如金鱼换水,在姓氏上“吐故纳新”一番即可。也就是说,“吐”掉前夫的姓,“纳”上新夫的姓。所以,她们的姓氏充满变换的活水。
除“吐故纳新”法,离婚的妇女根据实际需要,还有许多变通之法。若她们厌倦再次为那些姓氏游戏东奔西跑,她们就懒洋洋地“嫁鸡随鸡”,将那个她们已经不喜欢的姓置在那里算了。这样,她们不必再次去法庭,付钱、去掉姓、证明新的合法姓名。不必分别去驾驶执照处、身份工作证处、社会保险卡处一一付钱,改换姓名了,结果是省钱又省力。一些人则“重蹈覆辙”。一出出戏完结后,伤感、多情女士又拾起她多次婚姻中相对喜欢,生活最久的那位丈夫的姓氏,以便维系一下感情的空白之地。另一些人充满闹剧的幽默,她们将两个已离婚丈夫的姓组合在一起,拼成一个姓,如同美国名族的大杂烩。这样,她们的姓氏不至于无家可归了。相当一部分没有孩子的潇洒女子,离婚后再也不“拖泥带水”,她们重拾起父辈的姓。于是,婚姻之事就如同那些丈夫的姓氏被一一撇下,丢之脑后。“处女”一样单纯的生活又重新开始。离婚女士改嫁后,她们孩子的姓氏变化有点麻烦。一般情况下,孩子的姓氏跟从亲生父亲。只有在亲生父亲死后,母亲再嫁的丈夫愿意领养孩子,孩子才跟继父姓(如克林顿的例子)。杰奎琳的一双儿女在肯尼迪死后,杰奎琳再嫁奥纳西斯的情况下,仍然保存肯尼迪的姓氏,因为,这无疑是一个值得珍存的伟大姓氏。假设,肯尼迪不死,杰奎琳和肯
装修地暖COS假发尼迪离婚,跟奥纳西斯结婚,那么有关一双儿女的姓氏改变就要经过两个男人之间的调协,
一般父亲是不愿放弃父权、父姓的。所以,孩子多半还是跟从亲生父亲的姓,即使他们和继父在一起生活。逻辑上想来,像美国这样如此强调我行我素的地方,姓氏方面应该简单化的。有趣的是,美国妇女貌似轻快、随意的步履却带着繁琐的透着所谓家庭价值的姓氏道具。
虽然中国太太在口头语上互叫“李太太”、“王太太”的带着丈夫的姓。但是,书面表达中,却永远保持着自己完整的姓名。即便旧式女人裹小脚、成小妾、沦到不成人样的地步,也是如此。到了“妇女能顶半边天”的时候,这种完整的姓名更变得顺理成章。但是,中国人的姓名在中译英时,有时不免令外人捉摸不透。特别是有关那些取单名的人。众所周知,中国人将姓摆在第一,名摆在第二。例如:“黄红”、“方圆”。中译英时,按照英文姓名的通常顺序,名放在第一,姓放在第二,就成了“HongHuang”(红黄)和“YuanFang”(圆方)。再者,外国人排电话簿、通讯录、邮箱等,又习惯将姓摆在第一,按英文26个字母顺序一路排下来。这样,前一种放置法和这种排列法稍一混淆,不熟悉中国“百家姓”的外人就摸不着头脑了:此人姓“黄”还是姓“红”呢?姓“方”还是姓“圆”呢?
中国人名字的发音,对美国人也是很大的挑战。当中国人发现这个困境时,就很体谅,干
脆让他们直呼自己的“姓”。结果,他们将“Wu”吴发得就像狗吠,或者像火车开动时的声音;姓“Ye”(叶)的人被叫成“Yeah”,像是人们认同某事时发出的感叹语。所以,中国人只好“入乡随俗”,忍痛割爱将他们的“名”英文谐音化。例如,名叫“金发”的就成了“Jeff”,“阿毛”的就成了“Arman”,“福根”的就成了“Funk”……,这样一来,外
人确实方便多了,但是,一喊上我们一同在小巷胡同、田园乡村生长的黄皮肤同胞为“Jeff”、“Arman”、“Funk”……,我不知怎么觉得口上硬生生的,心头憋得慌。后来,许多外国移民告诉我同样“悲哀”的事:他们当时入境美国时,移民局的人为了方便,简化了他们的姓名,或多或少,他们也只好舍去本乡本土的风味了。在美国生长的华裔子女也同样将他们的姓名半中国化,半美国化。他们的名是“Jeff”、“David”等,他们的姓是“Huang”、“Zhang”、“Li”等,俨然是美国式的中国餐:JeffLi、DavidZhang……
外国专家到中国合资企业工作时,则只好把他们的姓名英译中,便于联系、交流。一个美国公司经理已去过中国大陆,而且将要在那里呆上几年。他告诉我他有一个中文名字叫“戴伟亚”。看得出他为自己的初步中国化感到自豪:有别于其他对外界无知的美国人,他不仅
去过中国,而且捎回了“中国土特产”。我以为他的姓名早已“来料加工”过了,便一个劲地喊他“戴先生”,他听了也很过瘾。待他递给我名片,才知道他的姓是“Dwyer”,“戴伟亚”整个是从他的姓中死译过来的。大家都知中国人姓氏通常只有一个字,至多两个字,如“欧阳”,但没有三个字的。只有在翻译外国人姓名时,才会例外。例如:比尔·克林顿、乔治·华盛顿。不知道是他的无知还是给他取名的人无意。若说他的姓名是“戴伟亚”,“戴”字就会被误认为是“姓”,“伟亚”被看成是“名”。而其实,他是戴伟亚先生,就像我们叫别人王先生、李先生的:姓氏加上称呼。
姓名游戏玩遍的同时,美国的一些服务行业玩起了称呼游戏。为了深入人心,“密切”联系众,他们将情人、夫妻间的亲昵称呼很随便地普及开来。若想在美国买上便宜的飞机票、保险、电器、车辆等,人们一般打电话给十多个不同的公司,一一作比较。每家公司的价格相距很大。例如,顾客打电话问讯车保险的问题,顾客谈及以前的车祸情况,对方不仅大喊“太遗憾了”,而且连连叫顾客“姑娘”、“宝贝儿”,或“亲爱的”。越叫得肉麻,他们劝说得越有劲。顾客千万别醉得晕倒。十有八九,这些“亲密”的公司要顾客的费用最高。这种“糖
衣炮弹”就像是政客的“baby-kiss”,是政客在各地演讲、拉票时送给选民婴儿的吻———笼络人心,轻飘飘地不值钱。这种移情软功夫是为了获利。同样,美国人初次见上别人一面后,就比较自然地直呼对方的名了。这种叫法并不能用来衡量友谊的增加、情感的深化。注意,这只是一种习惯。我们中国人习惯于称呼上的“距离美学”。我们喊别人的名也多半只在家人和亲人之间。有时,夫妻俩一起生活多年仍觉得直呼对方的名很不自在,将姓和名叫得完完全全的。或许东方人永远是含含蓄蓄,不善表达,却真情得实实在在。美国人在称呼上亲切、随意、没轻没重、没大没孝人人平等的表达令礼仪周全的东亚人很是费解。而且,美国的一些知识老人对此也感到窘迫。我的一位美国朋友是一位七十多岁的退休老师。她说十多岁的小孩给她打电话问:“海伦在家吗?”她觉得既合情合理,又颇不可思议:“儿孙辈的怎么能直截了当地喊奶奶辈的名呢?真是没大没小,无法无天”。美国人讲究的自由、平等精神也贯穿在这种姓名、称呼上,真不知叫人如何是好了。
怎么升级win10 中国人在称呼上绝对不随便、亲密。只是过于正经、衰老。问个路时,喊上别人一声“同志”,太革命化;叫上一声“师傅”,又太带“工人阶级领导一切”的政治运动遗风;喊上一声“先生”、“小”则太缺中国本土味。而一对对二十多岁的小夫小妻彼此喊开了“老公”、“老婆”。外加一个公,就成了“老公公”,外加一个婆,就成了“老婆婆”。一过40岁,人们就
叫开了“老张”、“老李”等等。不知是否因为五千年文明非得要致使中国人心态衰老呢,还是谦卑过分,在年龄上都要客气、谦让。三年前,我在美国的一家中国杂货店看到台湾、香港录像带租借,其中有一本录像的题目是“爱人同志”。我不曾看过,但是,我猜想那片子大概是笑话大陆人称呼的。在美国教中文时,我告诉美国人中国人向别人介绍自己的夫或妻时可以说“爱人”。美国人听后大惑不解:“既然爱人,就是指你爱的人,那么未婚夫、未婚妻、男朋友、女朋友、情人是否也可以叫‘爱人’呢?”“不,爱人只指丈夫或妻子。”我困惑地回答。“或者,你也可以叫丈夫为‘先生’,妻子为‘夫人’”。话一说出口,我又觉得这种叫法是有点洋气夹着酸气……
怎样在姓名和称呼上恰到好处地对号入座?怎样将男女平等、尊老、忠实翻译等原则一一加以体现?这的确是一种微妙的文化现象。
(摘自《美国随想》,中国发展出版社2000年1月版)
美国人的姓名是以名·名·姓为序排列组成的。第一名又称教名,是受法律承认的正式名字。中间名通常用缩写表示,由钟爱孩子的父母或其亲戚所取,他们甚至把自己的名字直接取给孩子。中间名代表本人同亲属之间的关系,外人一般不称呼中间名,也不得究其详,
甚至法院也不承认中间名是法定姓名的一部分。姓氏是由家族世代相传的。美国演员冯雷法律规定,妇女婚后要使用丈夫 的姓,即使离婚,也应予保留,非经法律判决,不可恢复未婚时的姓。
在欧洲,姓氏比名字的出现要晚得多。公元11世纪后,欧洲人才开始逐步使用姓氏。直到16世纪文艺复兴,基督教会要求对姓氏进行登记,姓氏才得到普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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