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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参与消费者维权行为的思考
刘德华 朱丽倩祝朋友七夕快乐的句子杜艺帆
摘要当代“警察不如记者”的现象频繁出现.文章描述这一媒体广泛参与消费者维权的现象,并就这一现象讨论其发生、发展的规律,以及它所产生的影响,最终在反思的基础上提出可能的调整建议°
关键词消费者维权;媒体角;社会舆论;司法公正红烧鱼的做法?
中图分类号G2文献标识码A文章編号1674-6708(2020)250-0145-02
2019年4月9日:西安一女车主情绪激动地坐在利之星4S店奔驰车引擎盖上,诉说自己的委屈与无奈,此视频在网络一夜爆红。事件情况是女车主购买的新奔驰车刚开出门店就发生发动机漏油故障。车主请求换车,但请求被拒。最终女车主选择坐在4S店内的奔驰车引擎盖上哭诉,进行维权。网传视频中,这位女车主称自己是硕士研究生,辩论过程逻辑清晰,据理力争,关乎千万百姓和汽车行业命运的“金融服务费”也浮出水面,引起各界广泛关注。女车主扛起维权的大旗,誓求为大家讨公道,决不妥协。直到4月19H,网曝女车主“拖欠他人钱款”“近千万”等新闻。女车主紧接着回应传闻:“漏洞百出,已委托律师代理名誉侵权案”o自此此事才慢慢淡出人们的视线。
无独有偶,据河南电视台民生频道报道,郑州的王女士也遇到类似的情况,新车出现方向盘助力系统突然失效的问题。王女士要求退换车,但屡次遭到推诿。她求助媒体时说:“我是不是非得像西安的那位女车主一样坐在引擎盖上哭才能解决啊!"
“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调查结果为:西安利之星存在两项违法行为,100万元,为车主更换新车,补过生日,十年VIP。
这是媒体参与消费者维权事件的典型案例,近年来此类事件并不少,而且有愈演愈烈的势头。检视这类事件,从中发现一些共性,比如:经营者确实存在过错,但是过错不一定和维权事件直接相关;经营者一般为声誉较大的公司、企业;维权者都为个人;处理结果全部是维权成功,而且其中存在“维权过度”的倾向。吴亦凡小g娜事件全过程
1消费者维权行为中媒体的角与作用
1-1媒体维护消费者,不再客观中立
新闻媒体的基本职责[1]是集散信息、传播新闻。在我国,媒介系统还要求媒体必须坚持公平正义的价值判断,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忠实反映社情民意,用主流价值观引导社会舆论走向,通过客观、真实的报道,促成社会的和谐发展。与外国媒体相比,我国的新闻媒体更加注重维护人民众的利益,关颖个人资料
一些涉及社会民生的新闻记者常以“知心人”甚至“保护人”的角出现,真正做到了“人民的记者”。然而,在客观公正方面我国媒体却存在问题,尤其是在涉及人民众利益时。新闻报道首先应该保证真实,只有这样新闻报道才可以减少主观偏见进而探知事件真相。如果一旦记者对当事一方带有同情或者偏见,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就要大打折扣了。在消费者维权事件中,媒体是站在消费者一方的,谴责经营者的侵权行为。
1-2媒体舆论单一,形成“沉默的螺旋”[2]
怎么代理快递在我国这类消费者维权的新闻报道的舆论导向非常单一,舆论一致倒向“弱者”既维权者。究其原因是对众立场的维护、迫于体压力等等。“西安奔驰女司机维权”的视频一经爆出,就获得大量网友的同情和支持,各大新闻媒体也一致支持女司机,谴责4S店“店大欺客”o在舆论谴责声甚嚣尘上之时少数理智的网友和媒体迫于体压力,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噤声”,形成“沉默的螺旋”。直到10天之后,一些理性的思考才被提出,人们这时才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反思。
1.3媒体促成消费者维权成功
在大众传播领域,媒体掌握着大量的信息资源并且拥有话语权,它控制着主流传播渠道,其影响之大、范围之广,令诸多企业闻风丧胆。企业,尤其是声誉较大的名牌企业,其名声是具有很大附加价值的,出于对品牌的保护他们不惜花重金平息纷争,一部分是对侵权实质的赔付,另一部分是为舆论
买单。抛开纠纷内容不谈,个人向企业维权,这种“个人对企业”“弱者对强者”的对立姿态自然会博得大众的同情,而这种情感上的同情会干扰对
作者简介:杜艺帆,西北大学现代学院,研究方向为数字媒体艺术.
《科技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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