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建设委员会发布
前言
导则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参考国内外有关标准和规范,在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管理委员会和长沙市建设委员会的组织下,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本导则。
本导则由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规划与场地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空调设计和电气设计共九章组成。
本导则由长沙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梅坳三路29 号建科大楼10 楼。:518049,EMAIL:keylab168@126),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编写人员:
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目录
1 总则 (1)
2 术语 (1)
3 基本规定 (1)
4 规划与景观设计 (6)
4.1 一般规定 (6)
4.2 场地生态环境 (7)
4.3 场地保水设计 (16)
4.4 建筑总体布局 (19)
4.5 室外物理环境 (22)
4.6 场地交通组织 (29)
4.7 绿化与景观环境设计 (34)
5 建筑设计 (38)
5.1 一般规定 (38)
5.2 建筑外围护结构 (41)
5.3 遮阳设计 (45)
5.4 日照和自然采光 (49)
5.5 自然通风 (53)
5.6 室内声环境 (57)
5.7 室内空气质量 (63)
5.8 无障碍设计 (65)
5.9 建筑节材 (66)
5.10 运行管理 (71)
6 结构设计 (72)
7 给排水设计 (76)
7.1 一般规定 (76)
降血糖最有效的20个方法7.2 非传统水源利用 (77)
7.3 供水系统 (79)
7.4 节水措施 (80)
7.5 太阳能热水系统利用 (82)
8 暖通空调设计 (84)
动漫前景如何8.1 一般规定 (84)
8.2 暖通空调冷热源 (85)
8.3 暖通空调水系统 (87)
包养明星>笔记本散热器推荐8.4 空调通风系统 (90)
8.5 暖通空调计量与控制系统 (92)
9 电气设计 (95)
9.1 一般规定 (95)
9.2 供配电系统 (97)
9.3 照明 (98)
坦克世界盒子9.4 电气设备节能 (104)
9.5 计量与智能化 (105)
本导则用词说明 (108)
情人节最暖心短句10字引用标准名录 (109)
1 总则
1.0.1 为贯彻执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国家技术经济政策,促进长沙市循环经济的发展,规范、指导长沙市绿建筑设计,制定本导则。
【条文说明】建筑活动是人类对自然资源和环境影响最大的活动之一。我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年建设量世界排名第一,资源消耗总量逐年迅速增长。因此,必须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大力发展绿建筑。长沙作为中部地区的核心城市之一,是“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两型社会的试验区,制定本导则是为指导和规范绿建筑的设计,推进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
1.0.2 本导则适用于长沙市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条文说明】本导则不仅适用于新建绿建筑的设计,同时也适用于改建和扩建的绿建筑设计。长沙的旧建筑改造具有很大的潜力,旧建筑的改建和扩建有利于充分发掘旧建筑的价值、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1.0.3 绿建筑设计应体现长沙的地域特点,遵守经济性原则和社会性原则,在实现策略和专业协作上应符合整体性原则。
【条文说明】绿建筑设计应体现地域性原则,充分体现长沙自然环境特征,因地制宜地创造出具有时代特点和地域特征的绿建筑,避免盲目照搬照套。
经济性原则主要指顺应市场发展需求与经济状况,提倡朴实简约,反对浮华铺张,提倡合理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并符合经济适宜原则。
绿建筑设计需要综合考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改善环境的相互关系,不应为追求其中一个环节而牺牲整体的综合效能。应首先通过合理的规划设计和技术策略实现改善环境的目标,而不是过分依靠增加投资,使用价值高昂的设备和产品等方式实现目标。应综合考虑不同专业之间的配合与协作问题,在专业内部优化和建筑整体寻优之间实现建筑适应环境的动态设计。
1.0.4 绿建筑设计,应统筹考虑建筑全寿命周期内,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满足建筑功能之间的辩证关系,体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条文说明】建筑从最初的规划设计到随后的施工、运营及最终的拆除,形成一个全寿命周期。关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不仅要在规划设计阶段应充分考虑并利用环境因素,而且应确保施工过程中对环
境的影响最低,运营阶段能为人们提供健康、舒适、低耗、无害的活动空间,拆除后又对环境危害降到最低。
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之间的矛盾必须放在建筑全寿命周期内统筹考虑与正确处理。同时,应重视信息技术、智能技术和绿建筑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与新工艺的应用。绿建筑最终应能体现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1.0.5 绿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导则外,还应符合国家和省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强制性规定。
【条文说明】符合国家和省市现行法律法规与相关标准,是进行绿建筑设计的必要条件。本导则未全部涵盖通常建筑物所应有的功能和性能要求,而是着重提出与绿建筑性能相关的内容,主要包括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与保护环境等方面。因此建筑的基本要求,如结构安全、防火安全等要求不列入本规范。设计时除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省和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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