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试行)
为推进我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充分调动广大卫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核目的
绩效考核是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的必然要求,绩效考核结果是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通过对绩效考核结果的合理运用,能够规范单位内部管理,调动广大卫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单位和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效率,从而更好地满足广大众对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需求,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考核原则
()分级分类原则。单位绩效考核按照行政隶属关系、机构类型分类实施。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按照专业技术、管理、工勤三类岗位及相应岗位等级分别实施。
() 完善激励机制原则。坚持对考核结果的合理运用,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倾斜、奖勤罚懒,合理拉开差距的收入分配总原则。引导工作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服务意识和专业技术水平。
() 突出公益性原则。单位绩效考核应以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为考核重点,与社会效益挂钩,突出公益目标完成情况,促进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履行职责。
(卫生局工作总结郭聪明)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考核方式和综合评价、合理量化、程序规范、简便易行的考核办法。考核过程要坚持实事求是,考核结果要客观反映被考核对象的真实情况,确保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
三、绩效考核内容
()单位绩效考核内容。
公共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应当体现履行公共卫生职能、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向社会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情况。公共卫生职能具体考核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采供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等工作的数量和质量以及重
大公共卫生项目完成等情况。具有医疗职能的机构,还应当根据其功能定位和工作特点,考核其临床服务情况。公共卫生机构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 疾病预防与控制;(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3) 信息管理湿婆教;(4) 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5) 实验室检验;(6)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7) 技术指导与应用研究;(8) 指令性任务完成情况;(9)满意度评价和监督。
妇幼保健机构:(1)基础管理;(2)妇女保健管理;(3)儿童保健管理;(4)妇幼卫生信息管理;(5)妇幼保健健康知识宣传;(6)指令性任务完成情况;(7)服务对象满意度。
精神卫生机构:(1)基础管理;(2)精神卫生管理;(3)精神卫生信息管理;(4)精神卫生健康知识宣传;(5)指令性任务完成情况;(6)服务对象满意度。
采供血机构:(1)基础管理:包括制度与职责、资质与培训、后勤保障、设备管理;(2)质量管理:质量体系建设、血液质量与安全;(3)无偿献血: 无偿献血宣传、无偿献血队伍建设;(4)采供血服务:服务平台建设、血液质量投诉、服务评价。(5)指令性任务完成情况。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应当体现履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服务职能、综合管理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的情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具体考核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的数量、质量等。基本医疗服务职能具体考核医疗工作效率、医疗质量、合理用药、康复服务、医疗费用控制等。具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职能的机构,还应当考核其基金预决算、审核补偿、调查核实、信息统计等情况。考核内容,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桂政办发〔双探演员表201013号文附件4)
(二)单位主要领导的绩效考核内容。
单位主要领导绩效考核应体现依法行政、管理成效、队伍建设、组织协调、团结协作、廉洁自律、安全稳定等方面的实绩。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其绩效工资边的组词,水平要与本单位职工保持合理关系。
(三)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内容。
单位对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要根据各类、各等级岗位的不同特点和要求,依据岗位职责,考核其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劳动纪律、职业道德、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岗位业绩及贡献等情况。
四、考核的方法
()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市、县(区)卫生局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所管辖单位的绩效考核工作。市直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和主要领导以及市直属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主任的考核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乡镇卫生院(县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院长(主任)和县(区)直属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及主要领导的考核,由县(区)卫生局组织实施。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应成立由领导、工会、纪检和职工代表组成的绩效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
()制定绩效考核和分配办法。各单位应根据单位的工作任务、工作性质、岗位设置等情况,科学制定本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和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由各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考核周期由单位自行确定。年度考核一般每年末或次年年初进行。年度考核应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五、考核的程序
(一)单位考核程序。
1.单位自评。根据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考核办法,单位进行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填写相关考核量化表。
2.民主测评。主要领导在本单位一定的范围内对本考核周期工作进行述职。考核小组在此范围内对单位工作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职工代表意见。
3.综合评价。考核小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看原始资料、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根据考核标准,结合民主测评结果,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4.确定等次。考核建议报经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考核领导小组审查,确定单位的考核等次,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5. 绩效考核申诉。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考核小组申请复核。考核小组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被考核人如有不服,可在1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诉,单位主要领导可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诉。
()主要领导考核程序。
广泛的近义词单位主要领导考核参照单位考核程序进行,结合本单位的考核等次和本人的考核情况,综合评价,确定考核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