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岩松批清华教授三宗罪
  易延友 资料图
事件回顾:
7七龙珠鹿晗10日,因涉嫌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少年李天一的新律师,在其博客上发表声明称,要对李天一做无罪辩护。继轮流发生性行为,酒后不叫后,李天一案再出新词女危害小
716日,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中心主任易延友通过微博为李天一案的辩护律师进行辩护,其中一句女危害小引起热议,微博称:替李天一的辩护律师说几句:1无罪辩护是他的权利。引述海淀检察官的说法:让人做无罪辩护天塌不下来.2未成年人受特殊
保护,律师发声明要求大家遵 曾之乔图片守法律并无不当.3强调被害人为女并不是说女就可以而是说女同意性行为的可能性更大;另外,即便是,女也比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
717日,李天一案受害人律师田参军发布长微博分三点驳斥清华教授的言论。首先,他认为女危害小这种论调是希特勒的余孽,法西斯的谬论,称如果这种论调成立,女犯人岂不是重大立功?继而,田参军律师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当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侵犯的对象是人的时候,就不宜以人的名望、财富、职务,尤其是职业来判断社会危性的大小。最后,田参军律师强调,目前还没有证据显示,被害人为女。清华教授发表毫无根据的言论就更站不住脚。
当晚播出的央视《新闻1+1》节目中,著名主持人白岩松批驳了易教授的不当言论,称微博140字让知识分子不再深度思考,白岩松直截了当得送给清华教授易延友12个字违反常识、突破底线、冒犯公众,白岩松指出,1、法律前人人平等,易的说法违反常识;2、法律是最低道德底线,法律并没对身份做界定,他的说法突破底线;3、最要命的是冒犯公众,冒犯公众比虚假新闻伤害更严重。知识分子应该管好自己的嘴。不管生活在怎样的时代,知识分子都应以爱做最大的底。永远对现实提出建设性意见,不被利益所,做一个正方向的推动者。做啄木鸟,通过出树上的虫子,去维护整个森林的健康,而不是喜鹊,天天说好话,于森林健康却无益。
杨早评易延友言论:愿社会危害性一天天小下去
清华大学副教授易延友终于道歉,删除了几条微博,包括那句千夫所指的话:即便是,女也比良家妇女危害性小。而有些评论员还在嘴硬,他们说,易教授只是说出了人们心中默认的看法长寿花的养殖方法@黄章晋ster),还有人将这种看法称之为实质正义从实质正义上来说,与良家妇女,对被害人的伤害程度大不同。这无需多解释,只取决于你是个诚实的人还是个的人。”(@评论员李铁)关于梅花古诗
阿sa资料看了好多批评甚至詈骂易延友的评论,我想再次感慨一下这个社会太缺乏信任,尤其是累积多年泛滥一时的聚美优品广告词砖家叫兽过敏症。结果是凭一句话就开喷,然后是大骂清华,然后是感慨中国高等教育完全失败,最后是自己孩子考上清华也不让去上——最后一句当然是幻想,懒于思考的人哪有如此的节操。
我非常不赞成易延友这句结论。但是我主张先作分析,再看语境,想想为什么一位法律学者会说出如此冒天下之大不韪的话?
女也比良家妇女危害性小这句话,可以认为是一种主张,也可以看作一种客观描述。鉴于易延友后来将自己这句话说成真理,这句话有价值主张的成分。但这种价值主张,也确实基于某种事实,需要分层次讨论。
对受害者生理、心理造成的伤害,当然会有不同,但那是个案、个体的差异,你决不能说因为这个是,那个是良家,就肯定前大后小。是的,有人是这么想的。但我觉得身为法律学者的易延友不会犯这种太明显的逻辑错误。他想说的,应该是确实在从苏联到中国法律中存在过的社会危害性
不是危害公共安全罪行,所谓社会危害性的衡量,其实是案本身造成的社会影响。正如同样是杀人抢劫,如果死者是儿童,如长春劫车杀婴案,一定会引发公众更大的同情与愤怒,以及更多的恐惧。这种情绪基于一种共同道德的假设:人应该更同情弱小的儿童,即使是杀人凶手。反过来说,杀戮儿童之社会危害性,甚于杀害成人。
女也比良家妇女危害性小这个推论,在某种前提下是成立的,这前提就是整个社会的道德标准(尤其是性道德)都比较严苛。在这种道德标准下,女等性工作者,本身就带有原罪,她们被被杀害,虽然也不合法,却可以视为某种道德审判或因果报应,因此在公众心中不会激起太多的负面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