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火相传有继承
  (15分钟·30分)       
一、选择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1.父母去世以后,弟弟以在农村“出嫁后的女儿不能继承遗产”的习俗为由,将父母的遗产独自占有。几次和弟弟交谈未果,不得已诉诸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弟俩共同继承父母遗产。法院判决说明    (  )
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同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起继承遗产
公民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
只要有法定继承人存在,其他人就不能获得遗产
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A.①②    B.③④    C.②④    D.乔安娜 克鲁帕①③
【解析】选C。公民依法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儿子和女儿都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平等享有继承权,②④正确。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错误。公民可以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和法定继承人之外的组织、个人,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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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偿训练】
  老张生前去国家公证机关立有公证遗嘱,将全部遗产留给大儿子,后又自书遗嘱将财产留给二儿子,之后老张觉得两个儿子都不贴心,觉得女儿最好,临死前在有见证人的情况下,留有口头遗嘱,将财产留给女儿。下列谁将取得老张的遗产    (  )
A.大儿子                 B.二儿子
C.女儿                            D.三人平分
【解析】选C。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故选C。
2.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  )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遗弃继承人的,或者虐待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③④
【解析】选B。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故①②④入选。根据法律规定,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而不是遗弃、虐待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错误。
    【补偿训练】
  林某生有3个儿女,林某于2020年3月去世,其二儿子林忠在遗产处理前2个月内既没有说放弃继承遗产也没有说要继承父亲的遗产,则对林忠的行为视为    (  )
限电地区A.丧失继承权
B.自动放弃继承
C.接受继承
D.继承权因除斥期间已过而消失
【解析】选C。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C正确。该案例中,对林忠的行为视为接受继承,不是丧失继承权,也不是自动放弃继承,这两项均错误,排除A、B。继承权没有除斥期间,D错误。
3.甲与乙签订协议,约定甲将其房屋赠与乙,乙承担甲生养死葬的义务。后乙拒绝扶养甲,并将甲的房屋擅自用作经营活动,甲遂诉至法院要求乙返还房屋。下列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
A.该协议是附条件的赠与合同
B.该协议在甲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
C.法院应判决乙向甲返还房屋
D.法院应判决乙取得房屋所有权
【解析】选C。附条件赠与作为一种特殊的赠与,在受赠人获得较大利益,负担较小条件的同时,满足了赠与人或赠与人指定的第三人的特定权益,因而成为赠与合同的主流形式,从材料中可以看出,此不属于附条件的赠与合同,A排除。该协议在签订的时候就发生法律效力,B错误。此题考查遗赠扶养协议,其目的是使被扶养人的生活得到保障,乙拒绝扶养甲,自然应判决乙向甲返还房屋,C正确。法院应判决乙向甲返还房屋,D错误。
4.梁某已八十多岁,老伴和子女都已过世,年老体弱,生活拮据,欲立一份遗赠扶养协议,死后将三间房屋送给在生活和经济上照顾自己的人。梁某的外孙子女、侄子、侄女及干儿子等都争着要做扶养人。这些人中不应当作为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的是    (  )
A.外孙子女                B.侄子    小狗狗的名字
C.侄女                        D.干儿子
【解析】选A。外孙子女是其三代直系血亲,遗赠扶养协议适宜无利害关系人,A正确。根据民法典关于继承的有关规定,侄子、侄女以及干儿子不属于其三代直系血亲,可以当作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B、C、D排除。
5.余岚和辛杰领取结婚证后,在回家的途中发生车祸,辛杰死亡。可以参加其遗产继承的法定继承人有    (  )
辛杰父母   
辛杰兄弟妹 
余岚   
余岚与前夫的儿子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解析】选C。辛杰父母和余岚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参加遗产的继承,①③正确。辛杰兄弟妹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当第一顺序继承人还存在的时候,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参与继承,错误。余岚与前夫的儿子和辛杰未形成扶养关系,无继承权,错误。
二、非选择题(10分)
6.周某5岁时,父母离异。此后,母亲王某与李某再婚,周某也跟随继父李某一起生活。周某7岁时,母亲王某与继父李某生下了周某同母异父的弟弟。尽管有了亲生儿子,但继父李某一直对周某视同己出,从不区别看待。之后周某也一直尽心赡养继父李某。继父去世后,同母异父的弟弟就表示要把周某赶出家门,声称自己才是亲生儿子,只有自己才能继承父亲的房产。双方争执不下,周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房产。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菠萝蜜是什么水果(1)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周某的诉讼请求?请说明理由。(5分)
(2)周某向法院起诉是否必然导致诉讼成立?(5分)
【解析】(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的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且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2)在继承案件开始时,继承的第一根据是被继承人是否存在遗嘱或者协议,如果存在,这将是最重要的参考依据,因此,周某的诉讼也不一定必然成立。
答案:(1)法院应支持周某的诉讼请求,因为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都有合法继承遗产的权利,况且周某对继父也尽到了赡养的义务,理应继承继父的房产,因此法院应支持周某诉求,驳回同母异父的弟弟单独继承遗产的诉求。
(2)不一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因此要看继父是否存在遗嘱或协议。
  (10分钟·20分)       
一、选择题(每小题5分,共10分)
7.公民甲死后留有房屋一套与存款若干,甲生前立有遗嘱,明确房屋归其子乙,存款赠与其侄丙。直至遗产分割时,乙、丙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下列对本案的判断正确的是    (  )
A.乙、丙未明示接受,即应视为放弃接受遗产
B.乙、丙未明示接受,即应认为其接受遗产
C.乙未明示放弃即为接受继承,丙未明示接受即为放弃遗赠
D.乙未明示放弃即为放弃继承,丙未明示接受即为接受遗赠
【解析】选C。本案中,乙依据甲的遗嘱继承遗产,丙依据甲的遗赠协议获得遗产,A错误。遗嘱与遗赠协议的区别之一在于作出接受和放弃表示的要求不同。遗嘱继承人自继承开始后,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接受遗赠的,应于法定期间内作出接受遗赠的明示的意思表示,未做表示视为放弃,据此,B、D错误,C符合题意。
    【补偿训练】
  朱某生前曾与他的邻居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他的邻居尽了扶养义务。朱某还在他去世前10天留下一份遗嘱。朱某去世后,他的女儿从远方赶回来,要求继承遗产。下列有关朱某遗产继承说法正确的是    (  )
A.应当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B.应先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再按照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办理
C.应先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办理,再按照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办理
D.应先由朱某的女儿继承,再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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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选C。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因此,A表述不符合法律规定,不选。依题意知,材料说明遗赠扶养协议在先,遗嘱在后,因此,B说法顺序错误,不选。依题意知,材料说明遗赠扶养协议在先,遗嘱在后,因此,应先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办理,再按照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办理,C正确。依题意知,朱某生前曾与他的邻居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他的邻居尽了扶养义务。朱某还在他去世前10天留下一份遗嘱。说明遗赠扶养协议在先,遗嘱在后。因此,应先按照遗赠扶
养协议办理,再按照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办理,D表述不符合法律规定,排除。
8.在西藏旅游的朱某因钱包遗失向旅伴张某借了4 000元钱,后因朱某去新疆旅游中出现事故而去世,张某遂拿着朱某的借条向朱某的儿子讨债。对此纠纷,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
A.如果朱某的儿子年满18周岁,就必须替父偿还债务
B.如果朱某的儿子未满16周岁,就无须替父偿还债务
C.朱某的儿子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后,必须承担连带责任
D.朱某的儿子应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解析】选D。依题意知,在本案例中,4000元是朱某未偿还的债务,按照法律规定,作为朱某的继承人,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因此,D正确,A、B、C表述有误,不选。
二、非选择题(10分)
9. 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王教授有一儿和一女,自己单过。老伴去世后,得到女儿和女婿的精心照顾,儿子、儿媳则显得十分冷淡。王教授对于女儿、女婿数年如一日的关爱十分感动,于是立了一份遗嘱,将自己购买、居住的两居室楼房留给女儿,并作了公证。王教授病故后,弟俩为继承父亲的遗产发生了争执,坚持按父亲的遗嘱处理遗产,弟弟不同意,起诉到法院,要求与均分。
(1)在本案中弟弟提出的诉讼请求依据是什么?它属于何种继承方式?(5分)
(2)假如你是法官,对此案你会做出什么样的判决?(5分)
【解析】(1)此题旨在考查学生对继承权的认识,主要考查学生的分析运用能力,根据教材知识,我国公民依法享有继承权,所以题文中弟弟提起诉讼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理由从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来说,弟弟享有继承权,属于法定继承。(2)此题旨在考查学生对遗嘱继承的认识,主要考查学生的分析运用能力,题文中老人立遗嘱,属于遗嘱继承。理由从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回答,其次,履行了赡养父母的义务,应该享有继承的权利,弟弟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所以不享有继承的权利,从权利义务的关系回答即可。
答案:(1)在上述案件中,弟弟提出的诉讼请求依据是和他都是法定继承人,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弟弟也应该取得遗产的继承权,这属于法定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