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风情万种风靡中国大地千年之久的“三寸金莲”,就如古代妇女的命运,从千年前的南朝而来,又随着历史的车轮而去。它见证的是中国足履文化的一段发展史,也是中国妇女的一段屈辱史。缠足始于南唐后主李煜,李后主有位爱妾窈娘,妩媚风骚,能歌善舞。李煜为她筑了六尺高的大莲花台子,饰以宝物细带。窈娘用帛缠足,使脚纤小屈突而足尖成新月形,在莲花台上展姿起舞,以博后主欢心。这种风气随之在民间追求时髦的女子之中传播开。“金莲”之说始于南朝齐东昏侯萧宝卷,宝卷是风流昏庸之辈,他曾让匠人以金莲花铺地,爱妃潘妃袅袅婷婷走过,戏称“步步生莲”。
编辑摘要
三寸金莲 - 简介
庆国庆黑板报资料三寸金莲,属于古代的审美习俗,它源于“女子以脚小为美”的观念。女子到了一定年龄,用布带把双足紧紧缠裹,最终构成尖弯瘦小、状如菱角的锥形。双足缠好后,再穿上绸缎或布面的绣花的尖形小鞋(弓鞋),此即为“三寸金莲”。实际上,“三寸金莲”仅属于书面用语,日常语言中常用的则是“小脚”(南方),或“小脚儿”(北方)。
三寸金莲 - 词义解释
qq农场快速升级理解误区
(一)网上有些文章或报道把女子缠足后所穿的小鞋(弓鞋)也称作“三寸金莲”,这是不对的。“三寸金莲”实际上就是经过缠裹后的尖形小脚,由于这样的尖形小脚又是时刻不离所穿的弓鞋的(睡觉时换上睡鞋,也是一种软面小鞋),所以也可以把“三寸金莲”看作是尖形小脚与弓鞋的复合体,但无论如何,单纯把弓鞋称作“三寸金莲”显然是概念上的错误。
(二)也有人把缠足女子所穿的弓鞋称作“莲鞋”,这也是不对的。“莲鞋”这一称谓仅仅是现代某些个人的叫法。自五代起至清末的大量的书中并无这样称谓的记载,所以并不公认,故尔这样的称谓也应摒弃,而以“弓鞋”、“绣履”或“弓鞋绣履”为正名。在日常用语中则称之为“小鞋”或“小脚鞋”。 [3]
汉代妇女“三寸金莲”
正确理解
三寸金莲的“三寸”有极言其小的含义。其实并非一定要小到三寸。考缠足起于五代时期(公元960年前后),并一直延续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前后,这期间不知更换了多少朝代,各个时期的度量衡也不尽相同,如果说一定要“三寸”,那么,要哪个朝代的“三寸”就成了大问题。缠足是纯粹的民间行为,它是以约定俗成为基础的,并没有严格的尺度。足的大小观念在女性体中的比较中产生,当然有愈缠愈小的趋势,以至于有小于三寸的小脚,
但这绝不是主流,因为这样的小脚几乎是不能走路的,可以说这是一双废脚。所以是不足为训的。当时公认的标准是:脚缠得小而又能走路方为美足,这样的小脚一般在三至四寸之间(10—13.2 cm)。
现代还有人把三寸左右的小脚称作“金莲”,把四寸左右的小脚称作“银莲”,五寸左右的小脚称作“铁莲”,这实在是毫无根据的杜撰,而且甚属滑稽,与正统的缠足民俗相去甚远。事实上,一个女子,只要双足缠成尖形并且四趾弯向足底,就一律称之为金莲,至于金莲的大小则另有别论。这才是缠足民俗的本原含义。  [3]
三寸金莲 - 渊源
缠足始于南唐后主李煜,李后主有位爱妾窈娘,妩媚风骚,能歌善舞。李煜为她筑了六尺高的大莲花台子,饰以宝物细带。窈娘用帛缠足,使脚纤小屈突而足尖成新月形,在莲花台上展姿起舞,以博后主欢心。这种风气随之在民间追求时髦的女子之中传播开。“金莲”之说始于南朝齐东昏侯萧宝卷,宝卷是风流昏庸之辈,他曾让匠人以金莲花铺地,爱妃潘妃袅袅婷婷走过,戏称“步步生莲”。
宋代时,妇女不裹小脚被视为粗人,必须自幼被大人缠成三寸之脚才是美女,于是宋代缠足之风盛行。为了不使双足放弛,女子在睡觉时还穿着“睡鞋”,式样与弓鞋相同,只是底软,并绣着精致花样,这些鞋多由鞋主人亲手缝制。
元朝时,南方诸多地方规定只准有钱有势人家的女子缠足。明朝时,下禁令以此分出贵贱,贱民阶级的女子不得缠足。《浙江风物志》记载,浙江东南地区明文规定“丐户人家男子不许读书,女子不许缠足”。
清朝马上得天下,满族妇女都崇尚大脚,不缠足。但清军入关后,汉族女性的“三寸金莲”
却赢得大清满族妇女的青睐。清政府为了保护游猎民族人高脚大便于狩猎的特点,并从满族女性身心健康角度考虑,多次禁止旗人缠足。但屡禁不止,仍有许多旗女仿效不疲,缠足之风反而日盛,并有男人非小脚之妻不娶的风气,社会一时以大脚为耻。满族女子对小脚崇拜达到了狂热的程度,而且缠足风愈来愈烈。
三寸金莲 - 禁令
清政府掌握政权,肖宇梁满族又无缠足之俗,故视汉人缠足为罪行,曾多次下令禁止。顺治二年(1645年)下诏:凡是时所生女子,严禁缠足。康熙元年(1662年)再次规定:如查得元年之后所生女子缠足者,罪其父母,其父有官者交吏兵二部议处,平民则交刑部处置。情节严重者枷责四十大板,流徙十年。后有人上奏说规定太严,清政府才免禁,民间妇女遂再度恢复缠足。
三寸金莲
乾隆后来又多次降旨严禁,乾隆的禁令只煞住满族女子的裹足之风,汉族民间女子依然裹足如故。康有为在《戒缠足会檄》中说,希望家乡人放弃缠足陋习,并下决心不给自己的女儿缠足。这一举措使康有为在家乡受到很大排挤。
顺治和康熙两度禁裹足,但终敌不过传统习惯,清人妇女逐渐被,穿上瘦金莲。20世纪初,英国传教士立德夫人在中国南方发动“天足运动”,并成立了“天足会”,取得了一定成效,有些年轻妇女放了足。
辛亥革命前后出版的许多报刊大都刊载有宣传放足的文章,赞扬:“西洋天足好不爽快”,宣称“盖放足者,独立之起点,强种之根源。”有些地方官员还给放足者发放徽章,戴在袖子上,以资鼓励。《放脚乐》之歌到处传唱:“放脚乐,乐如何?请君听我放脚歌。”
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后,于1912年3月13日发布命令通饬全国劝禁缠足。但有些妇女口头上赞成放足,暗地里却偷偷缠足。民国十八年三月,又发布放足布告。为解放妇女的小脚,专门成立了领导班子,县长担任班子首脑,对不放足的妇女进行惩罚。
三寸金莲 - 细节
妇女缠足是“小脚一双,泪水一缸”。缠足的具体做法是用一条狭长的布带,将妇女的足踝紧紧裹住,使肌骨变形。缠足后脚会变得纤细扭曲。缠脚前,小女孩先要泡脚。有的地区在为小女孩裹脚前,会将羊羔或鸡开膛破肚,然后令女孩将脚伸入其内,浸两脚黏糊糊的血。
三寸金莲
为了让皮肤缩紧,有人还会在女孩的脚趾间洒明矾。然后,除大脚趾外,4个小脚趾用力向脚心推进并压在脚板下,再以一条长十尺、宽两寸半至三寸半的蓝布,从四趾,经足背、
足跟,再至足背、足跟,一圈圈狠狠裹缠。
缠足时代,女子从四五岁起便开始裹脚,一直到成年之后骨骼定型方可解去布带。也有终身缠裹,至老不除的。女孩儿从三四岁开始缠足,一般三四年就可“定型”。
清末山西大同还举办“亮脚会”。每年农历六月初六,妇女都坐在家门口,伸出小脚来供过往行人观赏品评。脚最小、绣鞋最精致的女性得到的好评最多,也最能博得男性的欢心。当地有些歌谣就描写了男子挑选对象以脚小作为重要条件:“看我腿,是好腿,红绸裤子绿穗穗。看我脚,是好脚,梅花高底菜碟搁。” [1]
三寸金莲 - 起因
出于美容的需要
三寸金莲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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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谈到缠足的起因时,多数文章都延用某人的说法,罗列一大堆名目,力图说明缠足是对女性的岐视、压迫与束缚。于是使得缠足这一问题面目全非,大大复杂化了。
世界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人们,都在各自的发展中先后认识到女性的纤足之美,这种观念来之已久,并且极其顽强地影响着我们现在的审美意识,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至于某些个别人坚持说“女性过去以脚小为美”,用以否定现在,如果不是他的思维有问题,那就是故意的。所以对于这部分人在这个基础上无论说什么,我们都只能用一种态度:他在故意制造弥天大谎,不值得与之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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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女性以脚小为美的观念源起更早,因为我们的历史就比世界上其它民族悠久,这也是非常自然的事,至少在汉代就已经有了文字记载了。汉代有一篇著名的叙事诗──孔雀东南飞(一名“古诗为焦仲卿妻作”),说的的建安年间的故事,距今大约1800年,诗中在描写新妇的打扮时是这样写的:
足下蹑丝履,头上玳瑁光;腰若流纨素,耳着明月珰;
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3]
(二)
三寸金莲
正是由于前述的原因,女性在妆饰自身的时候,绝不可能不顾及到双足的修饰。既然全社会都认同“脚小为美”,这就必然会促使女性想方设法使自己的双足看起来比常人要小一些才好。而达到这一目的的最简便、最直捷的方法莫过于用布带缠裹了。于是,早期自发的、较为原始的缠足便发生了。
怎么查中考成绩清代学者袁枚在《缠足谈》一文中写道──
大抵妇人之步,贵乎舒迟。《毛诗》:“月出皎兮,佼人了兮,舒窈纠兮。”《毛诗》:“舒,迟也。窈纠,舒之姿也。”张平子《两都赋》:“罗袜蹑蹀而容与”》,《焦仲卿诗》:“足下蹑丝履,纤纤作细步”,既以缓行为贵,则缠束使小,在古容或有之。
其实,这种早期自发的、较为原始的缠足,不但在中国,就是在欧美也都曾发生过,并且直到现在也没有消失,就因为这是一种最为简便易行的方法。
不过,这种缠裹与下面将要谈到的金莲式小脚的缠裹是有很大的不同的。为了将二者区分,我们姑且把这种早期自发的、较为原始的缠足称之为自然缠裹或修正性缠裹,因为这种缠裹对双足外形的影响终究是有限的。而最终造成金莲式小脚的缠裹方法在这里可以称之为传统缠裹或重塑性缠裹。[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