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计算材料四    生产费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分配
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分配的准确性决定了企业的实物管理、生产资金管理的有效性以及产品制造成本计算的准确性。在确定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的分配方法时,应遵循重要性原则及合理简便的原则,具体来说,应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的条件:第一,期末结存在产品数量的多少以及完工程度;第二,各期期末在产品数量变化的大小;第三,期末在产品价值的大小或各在产品成本中各项费用占总成本比重的大小;第四,企业产品定额管理基础工作的好坏,包括产品定额或消耗水平的确定是否准确、稳定。企业应根据上述条件确定不同的分配方法。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分配方法如下:
一、不计算在产品成本法
不计算在产品成本法又称在产品不计价法或在产品成本忽略不计法,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期末有结存在产品,但期末在产品数量很少,在产品数量变化更少,是否计算在产品成本对完工产品的成本影响不大,同时,管理上也不要求计算在产品成本。因此,不计算在产品成本法的特点是企业在账面上不反映在产品的成本,全部生产费用均由该种产品的完工产品承担。根据自来水企业或采掘企业的特点,一般可采用不计算在产品成本的方法。
二、在产品成本按年初固定数计算法
在产品成本按年初固定数计算法主要适用于各期末在产品结存数量很少,但价值较大,或各期期末在产品数量结存较多,但各期期末在产品数量变化不大,期初、期末在产品成本差额不大,较为稳定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计算在产品成本,全部生产费用与完工产品负担是不正确的,容易形较大的账外财产,造成产品成本失实,但是,是否计算各期在产品成本的差额对完工产品成本的影响不大。因此,出于简化核算、同时又反映在产品占用资金的目的,可将各月在产品成本按年初固定数计算,本期的生产费用由完工产品负担,计入本期完工产品的成本,年末再通过实地盘点调整或重新计算确定期初在产品成本数。在产品账面上反映在产品数量及期初耗费的生产费用。具有固定容器或反应装置、进行高炉炼铁和管道生产的冶铁、化工等企业可采用该方法,在物价变动较大时慎用。
三、在产品成本按完工产品成本计算法
在产品成本按完工产品成本计算法主要适用于期末在产品已经基本完工或接近完工,产品已经基本加工完毕、但尚未验收或包装入库的在产品。为了简化计算,可将在产品成本视同为完工产品分配生产费用,即将全部生产费用根据完工产品的产量和期末在产品的实际
数量,按照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等成本项目进行分配。
四、在产品成本按所耗用的原材料费用计算法
在产品成本按所耗用的原材料费用计算法又称在产品按直接材料成本计算法,主要适用于期末在产品数量较大,各月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化也较大,但原材料费用在产品成本中的比重较大(一般占到70%~80%)。为了简化计算,月末在产品只计算耗用的原材料费用,不计算在产品耗费的人工费用和制造费用等加工费用,所有加工费用全部计入完工产品成本,从而减少加工费用的分配。这种方法有利于企业的实物管理与资金管理,同时,在产品成本的计算对完工产品成本的计算的准确性影响不大。
在原材料在生产开始时一次投入的情况下,原材料费用按照往年工产品和在产品的定额数量或实际数量进行分配,表明完工产品与在产品耗费同样的材料费用,即:
    单位产品的直接材料费用
        直接材料费用总额      (期初直接材料费用+本期投入的材料费用)
      完工产品数量+期末在产品数量        完工产品数量+期末在产品数量
    期末在产品成本=期末在产品数量×单位产品材料费用
    本期完工产品成本
=期初生产费用+本期生产费用-期末在产品成本
=完工产品数量×单位产品材料费用+全部加工费用
在原材料分批投入或在每一工序开始一次投入的情况下,需要先确定每一工序期末在产品数量,然后,再计算确定在产品应负担的材料费用。
  【例1】某企业甲产品生产有两道工序,第一道工序耗用A材料,盘存在产品120件;第二道工序耗用B材料,盘存在产品80件。A材料的总耗用量为15000元,B材料的总耗用量为1600元,完工产品数量为600件,则:
耗用A材料的在产品数量为:120曲婉婷告李代沫80=200(件)
加薪报告耗用B材料的在产品数量为:80件
单位产品的A材料费用=15000÷(600+200)=18.75(元/件)
在产品直接材料A的成本=18.75×200=3750(元)
单位产品的B材料费用=1600÷(600+80)≈2.353(元/件)
在产品直接材料B的成本=2.353×80=188.24(元)
在产品应负担的直接材料成本合计=3750+188.2=3938.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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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工产品应负担的直接材料成本=15000+1600-3938.24=12661.76(元)
在原材料随着加工程度陆续投入的情况下,可采用约当产量法计算在产品成本。
一般来说,酿酒企业、造纸企业和纺织等企业可采用在产品成本按所耗用的原材料费用计算法。
不计算在产品成本法、在产品成本按期初固定数计算法、在产品成本按完工产品成本计算法以及在产品成本按所耗用的原材料费用计算法具有普遍的适用范围,即通过分成本项目确定的生产费用除以与该生产费用对应得数量可以得到单位产品成本;然后,在根据单位产品成本分别乘以完工产品数量和在产品数量,就可以得到完工产品和在产品各自负担的
不同成本费用。这些方法都是根据数量确定的完工产品与在产品负担的生产费用,未考虑同一数量或单位数量的完工产品和在产品在原材料、人工费用和制造费用耗费上的差异。
五、约当产量法
约当产量是指将期末在产品数量按照投料程度或加工程度确定的完工程度折算为相当于完工产品的数量。
约当产量法是将生产费用按照约当产量进行分配的方法,运用较为广泛,主要适用于期末在产品数量较大,各期期末在产品结存数量不稳定,变化较大,同时,产品成本中直接材料成本与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比重相差不大的情况。
江故事
企业应分别成本项目分别计算约当产量。这就需要计算不同工序在产品的完工程度。完工程度可根据技术测定,也可按照其他方法确定。完工程度的确定包括投料程度的确定以及加工进度的确定。
1、投料程度的确定
原材料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分配是按照投料程度进行的。原材料或直接材料费用项目约当产量的确定是确定企业产品生产各阶段的投料百分比,即确定产品生产各工序已投材料占完工产品应投材料的百分比。
按照原材料的不同投入形式,投料程度的确定如下:
(1)原材料在生产开始时一次投入。这时,在产品的投料程度为100%,期末在产品的约当产量为在产品的实际数量,原材料费用的分配可按照完工产品和期末在产品的实际数量进行,不必进行折算,意味着每一件完工产品和在产品耗费的原材料费用相同,即:
原材料费用分配率=原材料费用总额/(完工产品产量+期末在产品实际数量)
(2)原材料随生产加工进度分工序或分阶段、分批量一次投入,即在每一道工序开始时一次投入材料。这时,同一工序中各件在产品材料消耗定额即为该工序的消耗定额,最后一道工序在产品的消耗定额即为该种完工产品的消耗定额,表明最后一道工序在产品的投料程度为100%,则:
某一工序的投料程度
三星手机双卡双待=到本工序为止的累计材料消耗定额/完工产品材料消耗定额总数
=(前面各工序材料消耗定额之和+本工序材料消耗定额)/完工产品材料消耗定额总数
或某一工序的投料程度
(单位在产品上道工序累计投入原材料数量或费用+单位在产品本工序投入材料数量或费用)
单位完工产品材料应投入数量或费用
  【例2】某企业生产甲产品需要经过两道工序,材料于各工序开始时一次投入,第一道工序的原材料投入定额为240公斤,期末在产品数量为500件;第二道工序的原材料投入定额为260公斤,期末在产品数量为150件,这时:
    两道工序的总投料定额为:240+260=500(公斤)
第一道工序的投料程度为:240÷500=48%
第一道工序期末在产品的约当产量为:200×48%=96(件)
第二道工序的投料程度为:(240+260)÷500=100%
第二道工序期末在产品的约当产量为:150×100%=150(件)
两道工序期末在产品的约当产量合计为:96+150=246(件)
(3)原材料在产品整个加工程序中随加工进度陆续投入。这时,期末在产品约当产量的计算方法一样,但确定的依据不同:
①原材料陆续投入进度与生产加工进度或工时进度完全一致,即原材料投入是均衡的。这时,投料程度或在产品完工率的计算与按工时定额折算的加工进度完全一样,则:
原材料费用分配率
=原材料费用总额÷(完工产品产量+按加工进度计算的在产品约当产量)
原材料每道工序陆续投入进度与生产加工进度或工时进度不一致。这时,投料程度或在产品完工率的计算按原材料的消耗定额进行折算,在每道工序内按平均投料计算,即以本道工序的材料消耗定额乘以50%为基础来确定本道工序的投料程度,则:
某工序的投料程度
(前面各工序材料消耗定额之和+本工序材料消耗定额×50% )
            单位产品材料总消耗定额
【例3】某企业生产甲产品需要经过两道工序,材料于产品生产的整个加工程序中随加工进度陆续投入,但陆续投入进度与生产加工进度不一致。其他条件同上例。这时:
第一道工序的投料程度为:(240×50%)÷500=24%
第一道工序期末在产品的约当产量为:200×24%=48(件)
第二道工序的投料程度为:(240+260×50%)÷500=74%
涂料市场第二道工序期末在产品的约当产量为:150×74%=111(件)
两道工序期末在产品的约当产量合计为:48+111=159(件)
2、加工进度的确定:
    加工进度的确定主要涉及以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为基础的期末在产品约当产量的确定。
由于加工费用随着工艺过程的进行而逐渐增加,因此,可根据在产品实际工时或定额工时占完工产品实际工时或定额工时比重来确定加工进度,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平均计算,即一律按50%作为各工序在产品的完工程度,或全部在产品的完工程度按照平均完工程度计算。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生产进度较为均衡,各工序在产品数量或单位产品在各工序的加工量相差不多的情况。这种方法的结果是,50%以后各工序在产品多加工的程度可弥补50%以前各工序少加工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