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关于表彰依法治校示范校和2007年度依法治校先进校及教育法制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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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吉林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08.01.09
【字 号】吉市教通字[2008]6号
【施行日期】2008.01.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表彰依法治校示范校和2007年度依法治校先进校及教育法制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吉市教通字[2008]6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江北教育处,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2007年是“五五”普法的关键年,吉林市教育局为了深入推进依法治教进程,全面实施依法治校,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了“规范办学行为,规避学校风险”活动;围绕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共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启动了“法律进学校”活动。各学校按照市教育局总体部署,在突出学校章程制度规范化建设,完善民主监督,依法规范办学行为,依法保护广大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形成了创“示范”、争“先进”的良好氛围,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和个人,有力地提升了基层学校的法制化建设水平。
  为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推动我市“依法治校”整体创建活动健康、持续、深入开展,经基层学校自查自荐、县(市)区教育局考核推荐、市教育局综合评估,决定命名吉林四中等11所学校为第三批“吉林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同时对船营区第一
小学等25所“依法治校先进校”、李瑛等70名“教育法制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并分别颁发奖牌及荣誉证书。建议对命名表彰为依法治校示范校、先进校的学校主管领导及教育法制先进工作者,由所在单位参照同级先进工作者奖励标准予以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学校和同志能够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勇于创新,大胆实践,继续探索依法治校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希望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教育工作者学习和借鉴其依法治校的先进经验,加快依法治校的建设步伐,提高本单位依法治校的质量,为构建法制、民主、和谐育人环境做出贡献。
  附件:1、吉林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单
  2、吉林市依法治校先进校名单
  3、吉林市教育法制先进工作者名单
  二〇〇八年一月九日
  附件1:
林瑞阳和张庭  吉林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单
  吉林市第四中学校     船营区第十四小学
  吉林市二十九中学     昌邑区第一实验中学
  吉林市龙潭区二实验    舒兰市第十六中学
  磐石市第二小学      永吉县第十中学
  桦甸市第一中心小学    蛟河市新农九年制学校
  吉化第一实验小学
  附件2:
  2007年度吉林市依法治校先进校名单
  吉林市第二中学校  北华大学师范分院
  吉林机电工程学校  船营区第一小学
  吉林市第八中学   丰满区实验中学
  丰满区第二实验小学 龙潭区江机三小
  龙潭区乌拉街镇中心校昌邑区博达中学
  昌邑区延安路小学  永吉县第四中学
  永吉县岔路镇中心校 舒兰市第七中学
  舒兰市实验中学   蛟河市红星小学
七夕节怎么发朋友圈眼睛瞪得像铜铃  蛟河市第九中学   桦甸市永吉小学
  桦甸市第二实验小学 磐石市呼兰中心校
  磐石市职业教育中心 吉化第二小学校
  吉化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吉林松花江中学
  吉林经济开发区实验小学
  附件3:
  2007年度吉林市教育法制先进工作者名单
  李 瑛  周志黎  贾万民  张勇宏  邱利炜
  陈世春  蒋  李学恩  王昕辉  王丽英
  李明之  秦芳敏  孙大光  何曼丽  曲祖峰告别2021迎接2022新年祝福语
  贾 亭  邹洪华  李广银  袁 颖  任翠杰
  黄 豫  董义瑜  张金来  刘力英  高健慧
  岳 巍  罗红  郑永坤  陈翱翔  王海琰
  车国君  刘学生  陈忠义  王艳春  于 锐
  丁玉宝  姜 礼  田永香  王玉萍  李嘉坤
  肖淑英  王全传  陈彦茹  彭立国  刘恒江
  胡卫民  谭恩报  王学力  徐玉辉  曹长岐
  王莉莉  王丽敏  张立智  张中元  王彦珍
  单月亭  池海波  吴枝库  李丽洁  王建国
  刘 丽  卢大平  王德良  胡秋玲  陈 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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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启荣  刘长吉  马丽杰  刘 妍  全成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