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1.04.19
∙【文 号】发改法规[2011]695号
∙【施行日期】2011.04.1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表彰“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处室、先进个人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发改法规[2011]6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五五”普法期间,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下,在各级普法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各级发展改革和物价部门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认真组织实施全国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紧密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中心工作,创新思路,创新方式,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完成了“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取得显著成效,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处室、先进个人和先进工作者。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全国发展改革系统“
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对江苏省发展改革委、陕西省物价局等55家先进集体,河北省发展改革委政策法规处和湖北省物价局政策法规处等25个先进处室,李冠新、李胜等243名先进个人和王维然、史凤林等70名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
国家发展改革委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处室、先进个人和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勤奋工作,锐意进取,更好地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在“六五”法制宣传教育中做出新贡献,再创新佳绩。全系统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处室、先进个人和先进工作者学习,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做好“六五”普法工作,为开创新时期发展改革工作新局面,胜利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2006-2010年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处室、先进个人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防火电缆桥架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2006-2010 年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处室、先进个人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先进集体小年夜是指哪一天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民经济综合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
中国最热的地方在哪里 国家发展改革委西部开发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事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国家发展改革委直属机关党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离退休干部局popi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
国家发展改革委基建物业管理中心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福建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
湖北省发展改革委
湖南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重庆市发展改革委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
云南省发展改革委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大连市发展改革委
青岛市发展改革委
杭州市发展改革委
武汉市发展改革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山西省物价局
江苏省物价局
浙江省物价局
安徽省物价局
福建省物价局
山东省物价局
湖南省物价局
广东省物价局
萧敬腾资料 重庆市物价局
陕西省物价局
青岛市物价局
杭州市物价局
武汉市物价局
广州市物价局
二、先进处室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法规处
河北省发展改革委政策法规处
山西省发展改革委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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