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迎大运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公布日期】2011.04.19
【字 号】
【施行日期】2011.04.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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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迎大运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海航道局,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路运处、市水运处、斗门区交通局、金湾交管总站:
  现将《迎大运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迎大运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2011年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在深圳顺利举办(以下简称大运会),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迎大运全省道路、水路运输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交执[2011]304号)的有关要求,结合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净畅宁美”活动工作部署,决定自2011年4月10日起至9月20日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水路运输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并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依照道路、水路运输法律法规,依法纠正、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同时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九次全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净畅宁美”活动的专项会议精神,以大力整治各种交通运输违法违章行为为抓手,共同建立规范、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运输秩序,为大运会举办提供规范、有序、畅通、和谐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迎大运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市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处置突发事件,保障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办公室设在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8633980、2265016(传真)。
  三、工作重点及责任单位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以道路、水路旅客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客运站、港口、码头经营秩序,超限超载治理为重点。
  (一)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净化道路客运市场;查处客运班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转卖旅客等违法行为;查处旅游包车违法从事班车经营、异地经营等违法行为;查处出租车不按核定区域经营、无故拒载、在专用候客站不遵守营运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路运处、斗门区交通局、金湾交管总站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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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查处侵占、破坏航道、航道设施、船闸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检查从事水路运输的企业是否持有《水路运输许可证》及其有效性,是否超越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船舶是否持有《船舶营业运输证》及其有效性;检查水路运输服务企业是否具有超越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责任单位: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珠海航道局、市水运处配合。)
  (三)严格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严厉查处未经许可、使用无效证件、无从业资格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及非法改装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等违法行为;查处未取得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资质认定,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港口作业的行为。(责任单位: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水运处、市路运处、斗门区交通局、金湾交管总站配合。)
  (四)整顿客运站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查处客运站私自接纳未经批准的客车进站经营、允
许客车超载出站、不按规定对发班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等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和取缔非法设立的客运站点。(责任单位: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路运处、斗门区交通局、金湾交管总站配合。)
  (五)规范客运站经营,提高服务水平。督促客运站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有关规范标准,配备相应的安全、服务设施,查堵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确保安全生产、规范服务。(责任单位:市路运处、斗门区交通局、金湾交管总站,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
  (六)整治出租车行业,提升行业形象。督促各出租车经营企业加强司机职业道德教育,完善出租车营运、服务设施,规范出租车的经营、服务行为,提高出租车的服务水平和行业整体形象。(责任单位:市路运处、斗门区交通局、金湾交管总站,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
  (七)整治车(船)容车(船)貌,保证良好的乘车(船)环境。督促各道路、水路客运企业加强车辆(船舶)检查,不仅要符合安全生产的各项技术条件,而且还要按规定悬挂相关的标志,装贴票价表、号码等,要按规定配备相应的驾驶员、船员,按规定
穿越修真小说维护、保养、检测车(船),确保车(船)容整洁、技术状况良好。(责任单位:市水运处、市路运处、斗门区交通局、金湾交管总站。)
qq戳一戳怎么设置  (八)治理整顿机动车维修市场,严厉打击无牌无证、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打击使用假冒伪劣配件、偷换零部件、维修作业漏项或减项、只收费不维修等违规行为,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行为。(责任单位: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路运处、斗门区交通局、金湾交管总站配合。)
  (九)进一步加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力度,继续以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作为重点整治对象,严禁此类违法车辆上路过桥。(责任单位: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任务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0日至4月20日)
  统一思想,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整治工作方案,科学分工,明确任务与责任;在开展“净畅宁美”环境大整治的宣传发动基础上,再次利用各类媒体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通过
宣传争取社会各界理解及支持,同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重点整治阶段(4月20日至8月31日)
  与“净畅宁美”环境大整治活动中的整体推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同步开展工作,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要科学调配执法力量,统筹安排执勤时间,加大对主要路段、重要港口、码头、航道和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全面掌握重点违法经营行为规律动向,将打击各类非法营运、黑站(票)点、转卖旅客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危及众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终对整治重点保持高压态势。
  1、根据道路运输客运市场实际情况,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大队根据所属责任辖区,广泛开展针对不同区域、地段,以打击非法营运、净化市场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行动,不断挤压非法经营者的生存空间,净化道路客运市场,改善道路运输经营环境。各执法大队根据市场的情况自行组织专项行动,如有需要,可以主动联系辖区的路运处、斗门区交通局、金湾交管总站予以协助;港航大队要主动联系水路运政管理、航道行政、港口行政部门开展水上联合执法行动,协助水运处加强码头客运站、船舶管理,组织水上运输联合执法专项行动,规范水上运输经营行为,提升水运企业的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