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耀元
宰甫簋金文(附释文及临摹作品)
宰甫卣(宰甫簋),商代晚期。通高31.5、口径11×13厘米,重5.1公斤。口呈椭方形,腹和圈足呈椭圆形,盖的折沿甚高,上有花苞形钮,颈两侧有环钮,套接兽头提梁。盖顶和器腹饰兽面纹,盖沿饰夔纹,提梁饰勾连雷纹,口沿前后增饰浮雕兽头。铭文字数,盖、器同铭,各23字。铭文镌刻熟练精工,书法遒劲深峻,为金文书法艺术中杰作之一。梦幻西游养孩子攻略菏泽市博物馆收藏,大意是,殷王自豆麓狩猎归来宴飨时,赏给宰甫五串贝,宰甫因作此器以志其事。
此中的“殷王”早已不是武丁,而是康丁;故此中的“甫”(傅)已不是“傅说”而是“傅说”的后人了。文中的“宰甫”,丁山先生认为是“大宰傅氏的省称,也就是傅说的官衔”。这一解释明显地欠妥。因为,此器是殷代晚期器,距离武丁时代甚远。文中的“宰”是职官之称,“甫”是“氏号”。“宰甫”联称,是此“宰”者为“甫”(傅)氏之人,亦即“傅说”之后人,而非“傅说”本人。此人距离“傅说”至少在四、五代以上。这件铭文证明:傅说之后人中,在殷代晚期仍有人在朝中任“宰”之职。到了西周时代,“傅氏”这一族系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这从西周的金文族徽中得到了证实。西周早期的金文中,有两件以“甫”为族徽的铭文,其文为:“甫,母丁。鼎”和“甫,父乙。尊”。此引二器,《甫母王子文多大丁鼎》属西周早期;《甫父乙尊》属西周中期,现希腊字母发音
藏于台湾故宫博物院。这两件器铭中的“甫”都具有族徽的性质,亦即“氏族徽号”。这是“甫”为族徽的有力证据,也是“甫”(傅)为氏族之号的有力证据。
西周中期以后,金文中“族徽”基本不再使用,而且文字结构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文字考证证明:殷代和西周早期之“甫”通“傅”,使傅氏之源可以追溯至殷武丁时代的傅说。因此,傅氏一支是汉民族中文化悠久,有文字可考的一支族氏了。
铭文:
王来□(兽)自豆彔(麓),才(在)□□(□次),王乡酉(飨酒),王□(光)宰甫贝五朋,用乍(作)宝□(□)。
王多多退出评论席附吴老师临摹作品
编辑 简一陈都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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