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贷款管理的若干规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农业银行
【公布日期】1994.12.02
【文 号】农银发[1994]242号
【施行日期】1994.12.02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淘宝网怎么开店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jianguo正文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贷款管理的若干规定
  (1994年12月2日 农银发〔1994〕2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各直属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贷款管理,不断提高农业银行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尽快适应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变,按现代商业银行经营机制运行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和国家有关法规,就当前农业银行贷款管理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按商业化经营要求把握贷款管理原则和目标
  办理贷款业务,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和社会发展政策的要求,有利于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坚持贷款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的原则,在银行贷款经营自主权范围内开展贷款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不得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强令要求提供贷款;必须坚持区别对待、扶优限劣,有借有还、到期归还的原则;必须坚持贷款科学管理,增强竞争意识,努力提高贷款质量和贷款盈利水平。
  二、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变中需遵循的贷款基本政策
  在贷款投向、投量上,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前提,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在贷款区域的配置上,要在继续贯彻国家区域政策前提下,逐步向资金利润率水平较高的地区倾斜;在贷款产业、行业、产品的配置上,向经济效益和技术含量较高的产业、行业、产品倾斜;在贷款的长短期配置上,坚持以存款期限结构制约贷款期限结构。要大力增加对效益好、信用度高、风险低的重点、骨干企业的投入,要尽快改变农业银行贷款分散、低质、低效的结构现状,向集中、高质、高效的贷款结构转变;要严格执行国家利率政策,充分发挥利率杠杆作用,合理确定每笔贷款价格。不得低于基准利率发放贷款。各项贷款利率均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20%;要严格执行逾期贷款加、罚息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减、免贷款利息或免收加、罚息。
月季和玫瑰的区别  三、按商业性贷款性质掌握贷款发放的对象和条件
  农业银行贷款对象包括:
  (一)国有农业、工业、商业企业;
  (二)城乡集体所有制农业、工业和商业企业;
  (三)联营或实行股份制经营的企业;
  (四)私营企业、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及个人合伙经营企业;
  (五)外商投资企业;
  (六)具有法人资格的科研生产联合体或实行企业经营的事业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申请农业银行借款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借款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发展政策要求,有利于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的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
  (二)借款使用确有经济效益,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火影忍者之伪鸣人  (三)必须有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颁发的生产、筹建、经营许可证;
  (四)在农业银行开立基本存款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在其帐户内应保有相当于借款余额
10--20%的支付保证金。自愿接受银行的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定期向开户行报送经营计划和财务报表;
  (五)申请信用贷款必须拥有30--50%的自有资金,申请担保贷款还须具有符合规定担保条件的贷款保证人,贷款抵押物或物质。
  各级行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不得违背或降低上述基本条件发放贷款。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禁止发放贷款:
  (一)借款从事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经营活动;
  (二)借款申请者属于国家机关、团体和不具备法人资格、不按企业经营的事业单位;
  (三)借款用企业注册资本金、股本金或法定资本金实收资本不到位的;
  (四)违反贷款管理规定程序逆程序运作的。弯腰 走光
  四、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管理
  (一)合理确定贷款方式,努力降低贷款风险
  贷款方式分为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要针对两种不同方式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贷款管理。
  要进一步完善贷款担保制度,逐步提高担保贷款比重,不断降低贷款风险。要根据有关法规,尽快制定《中国农业银行担保贷款管理办法》。
  担保贷款方式,按担保形式分为保证人担保、抵押物担保和质物担保贷款三种。
  办理保证人担保贷款,必须签订担保合同。要加强对保证人担保资格及其能力的审查。
  办理抵押担保贷款,必须签订抵押合同和办理有关登记手续。贷款不得超过抵押物变现值的70%。要注意对抵押物的有效性和变现能力的审查。
  办理质物担保贷款,必须与出质人签订质权合同,并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贷款一般不得超过质物现值的80%。
  要进一步加强信用贷款管理。通过加强企业信用等级管理,降低信用贷款的风险。信用贷
款方式只适用于短期贷款。要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新财务制度改革的要求,修改完善《中国农业银行贷款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要增加企业自有资金、到期贷款偿还指标在信用等级评定中的权重。负债率超过90%以上的企业,不能评定为信用等级企业。
  (二)加强贷款风险早期信号监测,最大限度地降低贷款事实风险
  在坚持贷款发放前严格的调查评审制度,切实落实有效担保措施同时,建立对借款人使用贷款过程中的风险监测防范制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重点是监测下列风险早期报警信号:
  1.财务早期报警信号。如:不能按期得到有关报表,应收款数额激增,资本与负债比例失当,财务审计不合格等。
  2.管理人员早期报警信号。如:关键人物、董事会或所有权发生重要变动;对银行或银行工作人员的态度变化,缺乏合作态度;对市场变化反映迟缓等。
  3.经营状况早期报警信号。如:经营业务性质变化;财务记录和经营控制混乱,出现亏损。
  4.与银行关系的早期报警信号。如:在银行的存款余额下降,应付票据展期过多;各种还款来源不能落实;从其他机构取得贷款,特别是抵押贷款;经常出现透支等。
  发现贷款早期报警信号,要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当前特别要注意做好在企业转换机制中,银行贷款债务落实工作。要认真落实总行《关于做好转制企业债务落实的通知》精神。坚决制止和纠正变相逃、废银行债务行为。
  (三)建立贷款风险损失补偿制度
  一是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建立行业性或区域性企业风险基金;二是进一步完善呆帐准备金提取核销制度;三是要督促企业积极参加财产保险,通过保险理赔,减少贷款损失。
  (四)规范贷款风险权重标准
  各级行要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施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通知》附件二《关于资本成份和资产风险权数的暂行规定》中有关标准,作为计算贷款风险权重和权重风险资产的依据。
  五、强化贷款流动性管理
  中央银行考核商业银行资产流动性比例的指标是:流动性资产与各项流动性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25%。同时为保证商业银行资产的流动性,还规定了商业银行中长期贷款比例考核指标:即余期1年以上(含1年期)的中长期贷款与余期1年以上(含1年期)各项存款之比不得超过120%。
  贷款是银行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实现上述资产的流动性比例指标的关键是强化贷款的流动性管理。当前,强化贷款流动性管理,一是要合理确定贷款期限。短期贷款要严格按照生产经营周期合理需要确定,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中长期贷款期限要根据生产、建设项目的周期需要确定;用于基本建设的贷款,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用于技术改造项目的贷款,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年;用于科技开发项目的贷款,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二是要严格贷款展期管理。所有贷款最多只能办理一次展期手续。短期贷款展期不得超过原定期限。中长期贷款展期需报经原项目审批行批准,展期不得超过原定期限的一半。三是严格控制中长期贷款。确保全行中长期贷款不超过规定比例指标。
  六、加强贷款质量监控
  (一)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贷款质量的考核指标是:逾期贷款余额与各项贷款余额之比不
得超过8%;呆滞贷款不得超过5%;呆帐贷款不得超过2%。目前,农业银行贷款质量与上述考核指标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各级行要制定逐年降低不良贷款比例计划,力争3年内分期分批达到上述考核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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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要按总行统一部署,认真做好贷款清理普查工作。搞清贷款质量家底,对不良贷款资产要分析成因,总结经验教训,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抓紧清收逾期、呆滞贷款。一是各级行要制定清收计划,层层落实清收任务,实行清收目标责任制;二是实行清收不良贷款,降低逾期、呆滞、呆帐贷款比例与贷款增量比例考核挂钩的办法。1994年6月底以前发生和逾期、呆滞、呆帐贷款原则上实行规模、资金谁收回、谁使用。对贷款质量好,不良贷款比例下降快的分行,总行将确定较高的贷款增量考核比例,反之,则规定较低的贷款增量比例;三是对清收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四是要加强贷款质量监测,各级行信贷部门要建立清收台帐,加强考核监测,防止弄虚作假,保证清收工作收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