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8.12.04
【字 号】杭政办函〔2018〕143号
【施行日期】2018.12.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嫩模杨璐【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培训
正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8〕14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依法规范我市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维护受教育者合法权益,共建共享学校教育与校外培训的良好生态,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18〕3号)、浙江省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教计〔2018〕38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家乡的景物  一、总体目标
  以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为着眼点,在实现校外培训机构“提升一批、规范一批、关停一批”的集中整治目标基础上,积极打造基础信息全面公开、党组织建设全部覆盖、办学行为全程监督的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三全”样式,促进民办培训业健康发展,为美好教育生态建设和学习型城市建设营造良好的校外教育环境。央视女主播叶迎春
  二、工作原则
娄艺潇邓家佳  (一)属地管理,条块联动。在市政府统筹领导下,强化市级相关职能部门政策研制、指导督查的职责,落实“以县为主管理”要求,压实区、县(市)政府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从强化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培训市场健康发展出发,完善制度建设,落实源头管理,精准信息采集,强化过程监管,建立健全标准化设置、网格化监管、智慧化服务、一体化执法的联动机制。
  (二)堵疏结合,分类治理。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鼓励发展以培养中小学生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下统称兴趣特长类)为目标的培训,重点规范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以下统称文化课程类)培训,坚决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培训。通过集中整治行动与长效机制建设次第推进、查
禁与疏导“双管齐下”,切实规范校外培训秩序,做到监督与指导并重、规范与发展并举。
  (三)主体履责,社会共治。完善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市、区县(市)、街道(乡镇)三级网络,通过推动校外培训机构主体履责、党建引领、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创新培训市场社会共治模式,清除培训场地重大安全隐患,消除文化课程类无证办学机构,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和经营行为,引导校外培训安全、有序、提质、增效开展,促进全市民办培训业品质发展、规模发展、转型发展。
  三、治理重点与整治要求
  重点治理存在安全、资质、侵害消费者权益、违规办学、违规聘用师资等问题的校外培训机构。相关职能部门对存在上述问题的校外培训机构要责令限期整改,其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证无照”开展培训的要立即停办整改。要依据其存在问题的类别,分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包括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或将逾期整改不到位以及不配合整改的列入“黑名单”,或降低其信用评定等级,并向社会公布。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工作任务与举措
  (一)常态实施网格滚动排查。将校外培训机构资质与安全隐患排查纳入社区网格日常工作内容,以街道(乡镇)为单位组织实施,发挥全科网格工作机制和人力资源优势,发动楼道长、单元长、院落长、党小组长以及信息员等网格“四长一员”的力量,做到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常采常新,安全隐患及时发现。教育行政部门要公布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监督电话,畅通举报举证渠道,充分发挥市民监督员、媒体的监督作用,完善隐患发现机制。
  (二)依法完善办事机制流程。探索完善市场监管或民政部门名称核准和法人登记、消防部门行政许可(备案)、教育行政部门办学许可的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办事工作机制,完善事前业务咨询服务,加强数据交换、信息共享。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创造条件应用“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新增审批登记相关事务,统筹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涉及存量分类登记、变更登记事宜的,要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现有民办学校变更登记类型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教计〔2018〕28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民办学校财务清算办法的通知》(浙财资产〔2018〕26号)规定的程序办理。
  (三)切实健全日常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归口受理和分派机制。区、县(市)教育行政部
门要牵头对街道(乡镇)网格排查发现或投诉举报的线索进行初步核实,按问题性质归类,开具交办清单,到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建立健全部门协同监管、联合检查机制。实施以属地为主多部门联动的“双随机”抽查;强化教育、金融部门合作,通过建立培训费专用账户、严控账户最低余额和大额资金流动等措施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的监管。建立健全信息抄告机制。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共享在日常监管、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和失效证照(含撤销、吊销或注销证照)名单,并及时落实查处。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办案机制。各职能部门要强化专业执法、综合执法,根据交办清单,依据法定职责各自下达相应的执法文书,按期督查落实并反馈教育行政部门;对拒不整改或整改逾期不到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并会同街道(乡镇)实施联合执法、集中整治,政府法制部门负责提供法律指导与支持。
果静林小舅子  (四)落实信用名单公布制度。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负责组织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年度检查,重点检查办学场地、人员资质、劳动用工、收费退费、招生宣传、信息公开、课程内容等,建立动态的“红白黑”名单。年检合格且行业自律先进、信用状况良好的校外培训机构列入“红名单”;无违法违规行为或年检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列入“白名单”;年检不合格或整改期满仍不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列入“黑名单”。“红白黑”名单与年检结果按照“信
用杭州”建设相关规定纳入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杭州市企业信用联动监管平台以及教育、民政部门相关信息公开平台。
  (五)完善培训机构自律机制。健全基层党建引领机制,加强“两新”组织党建,推动校外培训机构党建“三同步”,即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确保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到位。各教育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党建工作指导和督查,定期组织校外培训机构党组织负责人专题培训,开展党建考核、星级党组织评定与“四种形态”执纪,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在校外培训机构得到贯彻。鼓励和支持市、区县(市)两级成立民办培训行业协会,完善行业自律、监督和管理机制,加强行业服务,通过组织培训、互查抽查、委托审计、开展评优、发布报告等,引领培训机构依法、诚信、规范办学,维护校外培训机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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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强化智能管理手段应用。实施大数据管理和信息有效公开,市教育局要负责搭建集机构审核、信息采集、监督检查、情况报送等基本功能于一体的“杭州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基本信息、开设的课程和时间、招生对象、师资情况、奖惩情况、学员家长点评、有关统计、年检和年报等数据信息实行统一归集、动态更新,便于
市民查询与监督,确保公众知情权。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牵头做好辖区相关基础信息录入、审核与更新的组织协调工作,推进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的标准化前台建设,确保基础信息公开与现场咨询服务规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市政府成立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市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各区、县(市)政府要牵头负责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完善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县(市)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由教育、市场监管、人力社保、民政、编制、公安、消防部门协同负责,城管、房管、卫生、安监、物价、金融、税务、经信、文广新、网信等部门积极配合,街道(乡镇)组织实施的组织架构和长效治理机制,加强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相关部门要强化“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意识,明确职能定位,积极主动作为。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基层相应部门的督促指导,统筹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要落实市、区县(市)两级教育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教育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增强基层教育执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