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颖快捷打一国家根据上述规定,在法院判决张某(原告)犯交通肇事罪并被追究刑事责任后,张某的驾驶证即应被吊销。按照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自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或者听证程序结束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处罚决定,交通肇事构成犯罪的,应当在人民法院判决后及时作出处罚决定。”
孙悟空的性格特征该条并未对犯交通肇事罪的对象吊销驾驶证的处罚程序作出规定,在行政处罚中,对当事人履行处罚前的告知义务以及听证程序,是为了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可以对行政机关拟认定的违法事实及适用法律提出陈述和申辩,而在法院对当事人犯交通肇事罪作出的刑事判决生效以后,刑事判决书确认的事实即可以作为定案依据,且道交法明确规定对犯交通肇事罪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处以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因此炒菜小技巧无需在对犯交通肇事罪并被追究刑事责任人作出吊销驾驶证的处罚之前再履行处罚前的告知义务。
四级阅读满分多少分?综上,本案中,公安机关对张某(原告)作出吊销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是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原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退还的张某(原告)交通肇事罪卷宗所附
的刑事判决书后,及时作出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决定。本案公安机关于2015年4月13日收到法院刑事判决书后,直至两年四个月后才作出被诉行政处罚决定,显已超过法定的办案期限,故公安机关对张某(原告)作出被诉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违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被诉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本案,如因公安机关程序违法撤销被告作出的被诉行政行为,则将恢复原告被吊销的驾驶证,由此将违反道交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且在原告未参加考试的情况下直接恢复原告的驾驶证,将给社会交通秩序带来安全隐患,损害国家法律秩序及社会公共利益,故被诉行政处罚决定不宜撤销。
公安交通管理系统上对张某(原告)申请驾驶证的年限限制是根据被告作出被诉行政处罚决定而自动生成的限制,由于公安机关比法定办案期限晚了2年多作出被诉行政处罚决定,已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制张某(原告)申请驾驶证的年限,故不应再对张某(原告)申请驾驶证设置年限限制。公安机关称,其支队对该限制无权限修改,但公安机关有义务对迟延作出吊销行为致原告申请驾驶证的年限限制延长采取补救措施,消除对原告造成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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