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脂瓦多少钱一平方联系本课内容实际及自身专业实际谈谈学习国际法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世界多极化的不断发展国际法在国际社会中作用日益突出,作为和平崛起的政治、经济大国,中国只有遵守国际法的各项原则,才能屹立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作为一名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学生和一名准政治教师,我们只有了解国际法相关知识,才能对国际政治有清醒的认识,才能给学生以正确的国情教育引导。
一、国际法基本知识
(一)概念理解
国际法指适用主权国家之间以及其他具有国际人格的实体之间的法律规则的总体。国际法又称国际公法,以区别于国际私法或法律冲突,后者处理的是不同国家的国内法之间的差异。国际法也与国内法截然不同,国内法是一个国家内部的法律,它调整在其管辖范围内的个人及其他法律实体的行为。
国际法是西方世界的三重发展过程的产物:即中世纪的欧洲社会瓦解,进入近代欧洲社会的过程;近代欧洲社会向外扩张的过程;处在发展中的世界社会里,权力逐渐集中到数量迅速减少的主要世界强国手中的过程。
(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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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基本原则是指被各国公认的、具有普遍意义的、适用于国际法一切效力范围的、构成国际法基础和核心并具有强行法性质的国际法原则。最著名、最有影响的国际法基本原则体系有下述两个。第一:联合国大会在1970年一致通过了《国际法原则宣言》,宣布了七项基本原则:1、禁止非法适用威胁或武力;2、和平解决国际争端;3、不干涉内政;4、国家合作;5、各民族享有平等权利与自决权;6、各国主权平等;7、履行依宪章所承担义务。第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1、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2、互不侵犯;3、互不干涉内政;4、平等互利;5、和平共处。从国际法渊源的角度看,五项原则已为世界大多数国家所接收。
(三)国际政治中国际法的实质、地位和作用
给高考生的祝福语1.国际法的实质。
第一,国际法是国际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反映。它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国际政治力量强弱的对比关系。这决定了国际法的历史类型和本质。比如“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国际法的实质 ,就是在维护资本主义大国与弱小国家之间不平等关系的基础上,保障大国的对外扩张和协调大国间的竞争”。国际法总是较多维护政治力量强大的国家的利益,而较少维护弱小国家的利益。二是国际政治力量强弱悬殊程度的对比关系。在国际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大国对待弱小国家的方式便以这种强弱悬殊程度为依据。比如第一次世界大战至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的国际法在这一点上表现得非常突出。第二,国际
法反映了国际政治发展的规律。国际政治的发展规律是国际社会活动固有的本质联系。它对于国际社会机体的运动来说是必要的、合理的、有价值的。国际法将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国际社会主体行为的必然性作为基本秩序来维护 ,即反映了国际政治的发展规律。而这正是国际法得到某种程度遵守的基础。第三,国际法反映了国际社会的良好愿望。尽管强权政治依然存在 ,不平等的国际政治与经济秩序依然存在,但国际法仍反映着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正义要求。如《联合国宪章》、《国际法原则之宣言》等都是。山参
2.国际法在国际政治中的地位。
对这一问题,现实主义和理想主义持有不同的观点。现实主义认为,人性本恶,强调国家应追求以强权论定的利益,冲突与斗争不可避免,维护国际和平最好的办法是维持均势,国际法仅仅是限制一国强权的因素而已。理想主义认为,人性可以改造,强调国家之间的利益可以调和,战争可以避免,应该用集体安全来代替均势,国际组织和国际法是维护国际关系秩序的唯一有效工具,它们可以保证世界和平。我们认为,现实主义过于强调国家之间的竞争和冲突,忽视了它们之间合作的一面。同时,它对国际法的基础性价值——对特定国际秩序的创新、维护和发展认识不足。这在某种意义上反映出现实主义者对国际政治发展规律的短识。理想主义预想了一个国际政治发展的良好目标,但缺乏对国际政治现实的研究,因而对国际法的本质未能准确把握。那么国际法如何实现理想主义者的愿望,是否能够真正实现这一良好预想,就成为一个疑问。因此,国际法在国际政治中的地位是由其内在特质
所决定的。
3.国际法的社会作用。
第一,国际法维护在国际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大国的利益时的作用:一是确立和维护大国之间的国际政治秩序,使它们形成一个有机的统一体,以协调它们之间的利益。二是维护大国对弱小国家的统治秩序,以防止它们对现存国际政治秩序的破坏。第二,国际法执行国际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国际法作为保证国际社会作为一个统一的有机体而运作的调整器,它还执行着对由国际社会的性质产生的国际公共事务的调整作用。
二、从国际法角度看中印边界问题
(一)边界的概念及其划定
1. 概念及划定
边界亦称国界。它是分隔一国领陆与他国领陆,分隔国家管辖范围的海域与公海,以及国家领空与外层空间、他国领空,也分隔一国底土与他国底土的界限。边界对任何一个国家都具有极大的重要性,它表示一个国家行使最高领土管辖权的范围,是维护国家领土主权的屏障。相邻国家之间自古以来按照彼此的行政管理范围确定的界限,成为传统边界线或历史边界线,如中国和印度之间的边界,这也
是后面将重点讨论的一个问题;传统边界线后来被边界条约所确定,称为条约边界线。
2. 边界制度
国家为保护边界不受侵犯,保护边境居民生活的便利以及经济、交通的利益,同时也为防止与相邻国家发生边界纠纷和冲突,都以国内法或由双方条约规定有关边境制度。比如,边界的标志的维护、界水的利用和保护、边境地区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边境居民相互往来、边境事件的处理等。
(二)中印边界争议及其法律分析
最近,中印问题随之而来,中国目前尚有9.2万平方公里的领土被印度占领,两国之间有很长的边界尚未确定。在此,印度显然没有遵循边界划定方法中的历史边界线,其后来的所谓的条约边界线也只是单方的条约,应当视为无效。关于友情的名言
1. 已存在的问题
(1)边界是否已经划定
印方认为,中印边界线已经清楚地划定,是为许多条约和协定以及相关文件所支持的。印度学者称,全世界没有边界是像印中边界那样毫无争议的,那样为传统、条约和行政所完全确立起来的。他们认
为中印边界无需再标定。印方单方认为,既然边界已定,也没有理由举行全面的边界谈判。中方认为,印方所举的条约在划界问题上是非法的,两国间历史上并没有划界协定,所以两国边界没有正式划定。中方还认为,中印双方对传统习惯线看法各不相同,也并不认可印方所谓由自然特征决定的边界,因此有必要通过谈判和实地勘察来正式决定边界所在,并用条约来明确,然后在地面上标定。尼日利亚法学家卡库乌拉认为,一条国际边界不能仅仅由相邻国家单方的行为来确定,双方在这一问题上的共同努力是必须的。一个国家着手勘察并在其边界地区划界,而另一个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国家在这个过程中没有给予任何方式的合作或者同意接受其后果,则没有司法原则可用来说明此单方行为会对另一个国家有效,即未参与其间的国家可以认为,国际边界依然没有划定。印方认为边界一定显然是单方行为,在没有得到中方的同意和认可下,单方面行为显然不能解决存在争议的问题。印方单方面的认为边界已定并拒绝由双方谈判来划定的主张,是没有道理的。而自《联合国宪章》成为指导国家间关系的基本文件以来,通过武力来实现领土主张、确定边界的做法已经被排除。通过双边和平谈判方式解决大片领土争端、划定边界或肯定共同认可的传统边界,应当说是唯一可取的方法。中国要求通过谈判方式来解决,是合理合法的。
(2)双方各持的划定标准
从中印各自主张的传统习惯线的不同就能看出争议地区在何处、有哪些。在西段是双方各自主张的传统习惯之间的地区,主要包括阿克赛钦高原、林济塘平原和羌臣摩诃谷等地,争议面积约33000平方
公里。
2. 相关问题的法律性质和分析
(1)中国以先占和有效管辖取得对西段地区的主权
中印西段边界新疆的主要争议地区是阿克赛钦。这一地区自然条件严酷,人迹罕至,难以进入和管理,1864年之前根本没有被勘测过。然而,中国人的足迹很早就到了这里。早在一千多年前,维吾尔族就从此方迁移到昆仑山脉以南。这两个民族在该地区采盐放牧,生活了很多世纪,并烙上了她们的文化印迹。前后有“1684年协定”、“1842年协定”,都确定了对该区段的主权。
(2)实际管辖在东段的作用
在麦克马洪线与印度阿萨姆平原之间,存在着一条70到110英里宽的山区地带,是部落民定居区。西藏与这一地带的某些地区,有着传统的密切联系。这里的居民中不少数是藏族或同藏族学员关系。中国藏族地方政府,早从17世纪中叶起,就开始对这些地区行使管辖权。可见,中国在这一地区长期、持续、不断地实行过行政管辖,尤其对该地区证据确凿,拥有不容争辩的主权。印度侵入了属于中国的领土,至今仍在非法占领。在中印边界中段,也存在类似情况。
(3)关于默认和禁止反言
印方称,西藏和中华民国都未曾对麦克马洪线提出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59年前也对其持默认态度。但是,我们应当清楚地认识到,麦克马洪线是1938年在中国全面陷入抗战时第一次出现在地图上的,中国政府面临紧急状态,对此难以兼顾,英国趁人之危,手段卑劣。此后,中华民国政府先后四次照会英国驻华使馆,抗议英印政府不断的侵占中国领土;中华民国驻印大使还照会印度外交部,否认印度政府所认为的有效条约。所以,怎么能
说中华民国及西藏默认了麦克马洪线呢?
印方政府根据1958年尼赫鲁总理给周恩来总理的信的内容,认定中国政府当时的态度是承认麦克马洪线的。而且,印度国际法学者夏尔马说,周总理的谈话明白的表示他将承认麦线,既然这样,中方若再表示不承认麦线,就是违反了禁止反言的规则。显而易见,印方的指责是站不住脚的。首先,尼赫鲁的笔记是单方面的产物,而非经过双方确认过的文件,在法律上没有有效的证据力。其次,周总理给尼赫鲁的复信中已指出,印方对谈话内容的理解显然有误,并再次阐明中国的一贯态度。然而印方对此不予理会,仍然按以前的理解行事。而印方不去善意地理解中方的言行,却褊狭地为指责而指责,是对禁止反言规则的滥用。由此可见,中国一些场合下没有做出及时反映,是因为面临紧急状况,紧急状况解除后,中国立即予以应有的反应。印方是在歪曲事实和对条约不适当解释的基础上来指责中国违反默认原则,以有意误解的方式来指责中国违反禁止反言规则,这些都不能成立。
(3)解决方案和前景
时代发展使中印双方对老问题从新角度去思考,经济全球化为解决边界问题的提供了新机遇。在和平、发展、合作的时代主题要求下,作为相邻的两个世界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大国,双方唯有相互支持与合作,才能互利双赢,实现发展目标,而若互相牵制和抗衡,会造成零和的结局。进入21世纪后,中印面临难得的战略机遇期,都在争当全球化进程中的主角,双方正在以新的眼光审视边界问题,期望能够尽早到解决办法,卸去历史包袱,使双方的信任与合作得到新的提升。在边界问题谈判中,很可能会考虑到国际法上的地理因素和时效等,但一定要考虑适用的具体情况,适用必须是双方共同认可的。对一些双方都难以让步的地区,出于地区发展和便利居民生活的考虑,可以考虑采取共管方式来解决主权归属问题。印方最初是拒绝通过谈判解决边界问题的。随时代发展,中印双方的立场逐渐接近,并已共确定了一些重要指导原则:以和平协商方式,公平、合理地,互谅互让,一揽子解决。这些原则顺应潮流,符合国际法原则。照此方向发展,解决边界问题前景看好。
三、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角度看学习国际法的意义
(一)理论意义
国际法的重点意义在于,它统一规划了国际间的一些交流与沟通,它在如今已成为了国际交往之间的一种准则,使得国与国之间的交往更为方便有效率。通过国际法的相关规定,固然能解决现存的一些问题,但是,从目前的形势看,国际发的主体主要是主权国家,而主权国家在处理国际事务时,一般
都会从本国利益出发,做出有利于维护本国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决定。比如,在解决边界争议问题中,双方的历史证据、民族感情、实际困难、合理关切与敏感等因素也时刻影响着边界问题的发展,加上边境地区错综复杂的实际情况,使得边界问题逐渐由法律问题转化成为复杂的政治问题。
作为一名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学生,我们更应该看到国际法在国际政治中的巨大作用。和平与发展主题下的世界多极化趋势在与大国单极战略的碰撞中继续发展。中国在复杂的国际环境中以一个有分量、有影响的发展中大国的姿态进入新世纪,面临各种机遇和挑战。政治经济的发展影响着一国的综合国力和在国际上的话语权,利用外交手段解决国际争端应该是我国解决国际问题的主要思路。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国领导人经常出访世界各国,从政治、经济、外交与其它国家有更大的合作。当前,国际形势依然处于深刻而复杂的变化之中,大国关系中合作与竞争并存,发展中国家作用上升,各国相互依存度明显增强,围绕综合国力的竞争日趋激烈。虽然和平、发展、合作仍然是当今世界发展的主流,地区冲突有所缓和,国际总体形势继续保持相对稳定,但局部动乱依然存在,热点根源仍未消除,因此,我国应
该在国际法的总体指导下,发挥我国各方面的优势,将类似中印、中日等等的边界问题及其他国际争端迅速解决,才不至于因此破坏了相互合作的良好环境,才能够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达到双赢的目标。
(二)现实意义
如今,中国已然成为经济、政治迅速发展的大国,但我们必须清楚的认识到,在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影响和作用下,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的发展亦离不开中国。中国的和平发展需要良好的国际秩序,但是,建立良好的国际秩序反过来也需要中国发挥重要的作用。一个公平、公正的国际秩序既不会自动实现,也不会一蹴而就,它需要世界各国,特别是大国和具有影响的国家的发展和贡献。中国在全球范围内具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各国在处理国际政治、经济等各种关系和问题时,几乎都要认真考虑中国这一因素。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中国在和平发展进程中,必将为国际政治、经济和法律新秩序的建立和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中国是信守自己的承诺的国家,遵守已经缔结和参加的国际条约。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对国际法的研究,在制定有关法律时,坚持从中国具体国情出发,处理好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关系。
作为一名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学生和一名准政治教师,学习、掌握国际法知识,对于我们今后从事政治教育工作有着重要意义。我们只有了解国际法相关知识,才能对国际政治有清醒的认识,才能给学生以正确的国情教育引导。我们才能深刻认识到,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随着世界经济、科技的迅速发展,各国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国际交往越来越广泛,国际法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不断增强。我们才能认识到,中国是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对外开放,我们不仅要善于运用国际法来处理国家关系和国际事务,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而且要从维护国家利益、民族尊严和促进国家间关系的发展出发,为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