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实施食品流通许可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发布时间:2009-10-28 10:16:48 发布:安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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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湖北省安陆市工商局本着积极履责、精心准备、严格把关、稳步推进的原则,认真开展《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工作。目前,该局许可发证工作已经全面推进。从具体实施过程来看,也存在一些需要完善和改进的问题和不足。
  一、推进食品流通许可工作的主要做法
  在推进食品流通许可过程中,该局通过精心准备,夯实举措,力求做到斯琴高丽 顾峰"五个到位"
  一是加强宣传培训,法律实施氛围营造到位。一方面,以现场宣传咨询、新闻媒体刊播、户外巡回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营造食品流通许可氛围;另一方面,分别组织工商干部和食品经营户学习《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范围、申请条件、登记程序等内容,做到准备充分,讲解详实,使执法人员法规政策精通、经营者申领规程清晰、社会各界法律条款知晓。共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活动2次,发放法规宣传资料10000余份,接待咨询众1800榆林中考成绩查询余人次,张贴标语120余条,出动宣传车25台次。组织学习培训12场次,培训工商人员和食品经营者820余人次。
  二是开展调查备案,食品经营底数掌握到位。组织开展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入户调查登记工作,全面掌握食品经营户的经营范围、证照办理、信用状况等情况,并建立台帐备查,为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准备详实资料。目前,该局已对全市2183户流通食品经营户开展调查摸底,建立食品经营户资料台帐2183份,并将食品经营户动态情况纳入执法人员网格化管理和日常巡查重点内容。
  三是积极探索实践,依法受理办证及时到位。《食品安全法》于今年6月份实施后,该局即收到食品经营户的许可申请。在国家总局食品流通许可的具体法规还未正式出台的情况下,该局本着以人为本、方便众的精神,暂依据湖北省局食品流通许可办法,积极主动地开展了食品流通许可工作。国家总局《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出台后,该局已经开始按此办法实施。自6月下旬发放首张《食品流通许可证》以来,该局目前已发证62户,其中城区经营户28户,农村经营户34户。这些经营户绝大部分同时兼营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只从事预包装食品经营的有20户。
  四是严格发放条件,食品经营准入规范到位。按照属地管辖、证照分离、一审一核、实地审查的原则,制订实施办法,规定,由基层工商分局(所)负责食品流通许可证受理、初审、核查工作,市局消保科负责统一核准、发证工作。基层分局(所)必须采取书面受理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把食品经营户场地条件、经营设施、从业人员和管理制度的审核关,严格做到书面申请、实际情况与法规规定"三相符",确保发证工作质量。
  五是坚持高效便民,办证服务举措完善到位。一方面,加强对食品经营者建立进货查验、销售管理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等自律制度的宣传,认真开展发证前实地核查,督促食品经营者履行自律责任。另一方面,大力规范许可行为,严格执行限时办理制、送证上门制、许可公告制、档案留存制、信息通报制、责任追究制,优化办证服务,方便食品经营者。同时,做好《食品流通许可证》与《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部门与相关部门间的衔接工作,确保发证工作顺利推进,经营者权益得到保障。目前,该局确定基层许可登记人员12人,配备专用发证打印机1台,向基层单位受理人员下发《操作指南》16本。
  二、目前《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村前置审批证件办理有困难。目前农村居民一般没有办理房产证明,有的只好以土地证、租房协议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代替;此外,当地卫生部门要求《健康证》或《健康证明》必须到县级疾病预防中心或县级医院办理,边远农村食品经营户因往返路程远、办证时间较长而难于落实,有的甚至伪证企图蒙骗过关。
  二是食品行业种类范畴界定困难。比如对哪些产品属"农产品",目前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没有明确具体的列举性规定,办证时不好确定和受理;再如,对食品加工小作坊和摊贩的管理,由省级人大常委会依照《食品安全法》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目前对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界定较模糊,给工商执法人员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和监管造成困难。
  三是食品分类查询上存在困难。目前申请办证表格仅要求填写"散装食品""预包装食品",而对经营者所经营的食品具体行业和种类没有如实录入,县级以上消保机构依据发证台帐不能对食品经营进行行业分类备案,给发证后的查询和监管造成了困难。
  四是部门联动衔接存在困难。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业许可监管部门之间未能开展经常有效的沟通协作,在许可实施、证件发放后的管理上衔接不够。在餐饮业许可管理上,目前我市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机构和职能未及时配套改革到位。61日以后,安陆市餐饮行业目前仍由卫生局发放《卫生许可证》,而没有发放《餐饮业许可证》,造成《营业执照》发放困难。
  五是工商干部和众的意见。在目前食品流通许可启动阶段,实行的是属地基层分局(所)初审、现场勘验和消保科审核、统一打印的发证流程。在具体实施中,部分申办经营户因前置手续不到位或表格填写不规范,需经反复补正,因而发证时限难以保证。所以认为办证前置过多、程序过严、手续繁琐、发证速度较慢。此外,少数一线许可人员认为许可发证需要初审、核查和实地核查,与以往办理《营业执照》相比,资料多、工作细、责任大,因而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
  六是相关软件需配套完善。目前上级尚未配套设计专用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打印软件,在实际打印时,采用的是自己制作模板套印的办法,只要空白证件稍有挪动,就影响发证质量,同时工作效率也不高。
  三、进一步完善食品流通许可的建议
  工商部门实施食品流通许可,既解决了食品流通登记注册与前置审批政出多门的问题,实现了食品流通监管权责一致的目标,有利于提高食品流通经营的登记注册效率,同时也大大增加了工商部门的审批把关责任,加大了行政执法风险。因此,必须本着高度负责、严谨细致的态度,在实践中探索完善食品流通许可操作办法,使食品流通许可工作顺利推进到位,规范高效运行。
  一是进一步加强食品流通许可法规学习,增强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在当前食品流通许可的启动和探索期,许可人员应自觉坚持"两个第一"(即服务发展是第一要务,加强监管是第一责任)理念,县级食品流通许可机构应采取集中讲解法规涵义、许可案例演示和实地包片指导等办法,帮助基层许可人员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法律法规的立法目的和本意,做到既依照法律规定和许可条件依法许可,又本着适用、便民、可操作的目的,灵活运用许可法规条文。
受贿罪  二是进一步加大食品流通许可法规宣传,规范经营户食品经营进入行为。《食品安全法》规定从业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并未规定必须取得卫生部门《健康证》或"健康证明"作为许可的前置条件。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将健康检查作为日常食品流通监管的内容,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参加体检,取得乡镇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或《体检证明》即可。
  三是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工作衔接,妥善处理过渡期间食品流通许可问题。应积极加强与当地政府及卫生部门的汇报和沟通,充分发挥食品许可综合协调作用,及时妥善解决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许可行为的界定问题,做好《食品安全法》实施前后许可证件的过渡衔接工作,食品生产经营准入监管做到履责到位、高效便民,既不交叉许可,又不留监管空白。
  四是进一步改进许可审批形式审查和实地核查行为,不断完善许可操作办法。深入加强一线监管人员的许可法规学习培训,加强对食品经营者食品流通许可法规宣传、硬件达标、制度达标和表格填写等许可申请行为指导,引导食品经营者严格按照法定条件申办食品流通许可证,提高许可水平和发证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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