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彬随着科技的发展,为了更好保护产权人的利益,知识产权制度应运而生并不断完善。如今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越来越多.17世纪上半叶产生了近代专利制度;一百年后产生了“专利说明书”lol飞机出装制度;又过了一百多年后,从法院在处理侵权纠纷时的需要开始,才产生了“权利要求书”制度,并且在19世纪国外就有了成熟发展的知识产权法律。
但是作为拥有对世界文明产生很大影响的四大发明的中国,却并没有相对成熟的知识产权法律,甚至说中国的知识产权概念引进的相当晚。中国的第一部著作权法律是晚清的大清印刷物专律,而且是在新政时期,属于引进品。知识产权中的专利最开始出现于15世纪的威尼斯,但中国直到1985童瑶 张默>俗语不撞南墙年才真正引进这个概念。
中国知识产权的落后主要从三个方面分析。第一、中国古代封建法律体系的弊端。中国经历了两千余年的封建社会,在封建社会时期的法律主要是刑民合一的,而在民事方面主要集中在伦理方面。我国封建社会以家族为本位,因而法律也把维护族权、夫权、父权的封建家族制度放在首位,将家庭的伦理关系和礼教规范,移于治国立政之道。并且中国封建社会的法律重刑,民事、经济等只是附带,在统治者眼里并不受重视。第二、统治者制度的严酷。造queen b
纸术的发明是出版更为容易,但是封建统治者却对出版做了极大的限制。其中影响最为显著的就是,它对中国的著作权体系的形成就构成了很大的阻碍。史书记载的最早的,是发生在鲁襄公二十五年(公元前548年),但是在北宋之前
并不多,宋神宗之后逐渐增多,明清最甚。现象使中国文人并不热衷于有关著作的发明,,更缺乏维权意识,就无所谓著作权体系的形成。第三、封建社会的重农轻工。在中国封建社会历代王朝都是重农轻工,因为当时落后的生产力,农业是几乎唯一的经济支柱,外加少数的小手工业,个体小农生产模式也是几乎唯一的经济模式,基本上是处于自给自足的状态。唯一的经济交流是单一的上缴皇粮,但是并没有产生交换。客观现实决定了没有必要开展大的商业交换活动。而且古代商人总结的企业文化也不符合统治者以皇权为中心的统治观念,所以商人根本受不到重视。而文人都集中于中国古代儒家文化的研讨之中,也不能为知识产权的发展做出贡献。所以,知识产权体系要在中国古代产生面临重重阻碍,并不用说其发展了。
中国人的发明能力与意识固然强大,但是我们的维权意识却处在最低层,由于这些复杂的社会政治原因,使我们的知识产权体系并没有应社会发展而产生发展,却还落后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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