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巴南区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巴南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8.03.20
【字 号】巴南府发〔2018〕6号
【施行日期】2018.03.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巴南区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
 
巴南府发〔2018〕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先行开展一批县级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18〕6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重庆市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渝府发〔2018〕2号)要求,我区被国土资源部确定为重庆市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的4个先行示范区县之一,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和意义
  土地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当前全国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健全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强化土地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
  开展好全区第三次土地调查,是我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高土地资源配置质量效益,促进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客观要求;是完善规划体系,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夯实自然资源调查基础和推进统一确权登记,推动城乡自然资本加快增值的基本前提;是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打好“三大攻坚战”和扎实推进“八项行动计划”的重要举措。
  二、调查对象和内容
  巴南区第三次土地调查的对象是我区全域国土。调查内容为: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状况;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包括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土地条件,包括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进行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情况调查时,应当重点调查永久基本农田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永久基本农田数量、分XXX保
护状况;进行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调查时,应当全面核查土地所有权,完成城镇和主要村庄1:500比例尺地籍调查,查清区域内土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和利用状况;进行土地条件调查时,应当重点调查耕地质量等别状况。
  三、调查时间安排
白冰冰丧女全过程  巴南区第三次土地调查按照示范区县工作时间节点要求,按时保质完成相应工作。
  (一)2018年3月底前,全面部署全区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完成调查实施方案编制及审查,进行调查人员技术培训和宣传等工作。
  (二)2018年4月底前,完成调查技术单位的招投标工作,组织开展试点乡镇土地调查工作,形成试点乡镇调查成果。
招行异地取款手续费  (三)2018年6月底前,组织开展全区土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形成巴南区第三次土地调查先行试点调查成果,并上报市级土地调查办。
  (四)2018年8月底前,完成巴南区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的市级核查和整改,将整改后的区级调查成果汇交到全国土地调查办。
  其他工作完成时间严格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重庆市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渝府发〔2018〕2号)要求执行。
  四、调查组织实施端午节高速公路免费通行吗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调查。区政府成立巴南区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其中,涉及调查业务指导监督检查方面的工作,由区国土分局牵头负责;涉及调查经费和物资保障方面的工作,由区发改委和区财政局负责协调;涉及数据统计和分析方面的工作,由区国土分局会同区统计局负责处理;涉及基础设施、交通、农业、民政勘界、环保、地理国情和基础测绘、市政环卫、水利、林业等资料提供和相关分析,分别由区城乡建委、区交委、区农委、区民政局、区环保局、区规划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巴南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负责。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本次土地调查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配合相关部门和技术单位做好本辖区土地调查工作。
  五、调查经费保障
  巴南区第三次土地调查经费由市财政补助经费和区财政预算资金组成。区财政按年度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确保土地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六、调查工作要求
  区国土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调查队伍的监管,加强对调查人员培训。在我区的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土地调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按时报送调查数据,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调查数据,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调查成果要按程序逐级汇总上报。调查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定密、保密和使用、管理。各镇街、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全面深入宣传土地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巴南区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0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张进,:137****7555;冯继,:135****4851)
 
附件
 
巴南区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亚平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刘  伟  区国土分局局长
张立昌  任  慜  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喔喔喔  成  员:李  晶  区发改委副主任
  金  斌  区财政局副局长
  田贵禄  区城乡建委副主任
  祝向波  区交委副主任
  胥文怀  区农委副主任
  峰  区民政局副局长
  江  沙  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吴章伟  区水务局党委副书记
  赖泓宇  区统计局副局长
  张宇峰  区林业局副局长
  罗  淋  区环保局副局长
  王殊伟  区国土分局副局长中国国土面积
  何  平  区规划分局副局长
  凌  梅  巴南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
  钱  川   龙洲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元彬   鱼洞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石  阳   李家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彭志全   花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晓红   南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  程   一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必华   南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