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9+10”区域旅游合作交流会议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12.02
【字 号】晋政办发[2010]100号
【施行日期】2010.12.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
正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9+10”区域旅游合作交流会议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政办发〔2010〕100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9+10”区域旅游合作交流会议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9+10”区域旅游合作交流会议工作方案
  北京市人民政府牵头创立的“9+10”区域旅游合作交流会议,每年举办一次,第一、二届均在北京市举办。第三届会议由国家旅游局、山西省人民政府、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为做好会议的筹备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促进环渤海及北京周边9省(区、市)和中国十大主要热点旅游城市的全面合作,本着“构建区域旅游一体化,促进环渤海及北京周边9省(区、市)旅游业的共同繁荣”、“构建热点旅游城市旅游市场一体化,实现国内旅游热点城市共同发展与繁荣”的指导思想和“加强联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合作原则,实现旅游资源、产品、市场、信息、客源和利益共享的战略目标,推动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会议主旨
  面向“十二五”,创新、合作、转型、发展。
  三、举办时间、地点
  举办时间:2010年12月6日
  举办地点:太原市晋祠国宾馆
  四、参会人员
世界上最大的海
  (一)会议正式代表
  1.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山东、河南、陕西等环渤海及北京周边9省(区、市)人民政府领导;
  2.北京、上海、重庆、哈尔滨、南京、杭州、成都、昆明、西安、桂林、太原、大同等主要热点旅游城市人民政府领导;
  3.与会省(区、市)和主要热点旅游城市的旅游局局长
  4.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旅游局领导及有关专家学者。
  (二)邀请单位及人员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领导及旅游局局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阜康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五家渠市人民政府领导与旅游局局长;汪东城掉水里有人救是什么梗
  2.山西省太原市等11个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及旅游局局长;
  3.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国旅游报及国内知名网站媒体记者,与会省(区、市)及城市主流媒体记者。
  五、会议内容
  (一)讨论并签署《区域旅游合作太原宣言》、《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筹备)国内旅游城市合作意向书》和《媒体合作旅游宣传协议书》。
  (二)主要活动:“9+10”区域旅游合作会议开幕式、座谈会、高峰论坛、签约仪式及旅游线路考察。
  六、组织机构
  (一)组委会
  主 任:邵琪伟 国家旅游局局长
  王 君 山西省委副书记、省长
张震岳女朋友  副主任:王志发 国家旅游局副局长
托奶李天王  李小鹏 山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高建民 山西省委常委、副省长、省委秘书长
  丁向阳 北京市副市长
  委 员:王清宪 山西省人民政府秘书长
  韩和平 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孙跃进 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安 钢 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 波 山西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籍振芳 山西省旅游局局长
  张慧光 北京市旅游局局长
  李宝卿 山西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杨 司 山西省公安厅厅长
刘晓庆姜文
  郑建国 山西省财政厅厅长
  段建国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张明亮 山西省文化厅厅长岛崎遥香
  梁志祥 山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
  任云峰 山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郝孝义 山西省民航机场管理局局长
  杨绍清 太原铁路局局长
  吉久昌 太原市副市长
  (二)秘书处
  组委会下设秘书处
  秘 书 长:孙跃进(兼)
  安 钢(兼)
  副秘书长:籍振芳(兼)
  张慧光(兼)
  负责总体方案策划、编制及组织实施;负责对各组工作进展的督办、检点;负责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