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0日7点左右,64岁的吴某像往常一样,骑着三轮摩托车到仙居县城载货,不曾想,在途径322省道仙居县白塔镇下崔村路段时,与一辆横穿道路的拖拉机相撞。
袁隆平:简历 个人资料 因为刹车及时,吴某仅左膝部受到轻微伤。之后,吴某起身与拖拉机驾驶员理论,但吴某刚说了一句话,便手捂胸口昏倒在地,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刘鑫江歌案 交警部门认定拖拉机驾驶员丁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吴某负事故次要责任。同时,公安部门作出尸检鉴定书,认定吴某符合交通事故诱发心脏病死亡。
吴某家属认为,该起交通事故对吴某的死亡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遂于去年4月向仙居法院起诉,要求丁某和其拖拉机投保的保险公司支付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41.5万元。
保险公司认为,吴某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其自身的心脏病,故申请对吴某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参与度及因果关系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吴某符合心源性猝死,自身心脏疾病为根本原因,交通事故属于死亡诱因,建议参与度为10%-20%。
王烁怎么说球球 近日,仙居法院经审理,按照20%参与度计算原告方的合理经济损失,一审判决被告赔偿吴某家属经济损失共计89490元。
法官说法:“损伤参与度”是指被诉过错行为在损害后果中所介入的程度或所起作用的大小。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第2项规定:“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案中,吴某死亡的原因力有两个,一个是其自身的心脏疾病,另一个是交通事故,且心脏疾病为根本原因,交通事故为诱因。因此,本案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处理事故的误工费等损失,按照双方各自的原因力比例承担责任,都乘以20%的损伤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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