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各级党组织中推进党务公开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
白小白的妻子是谁∙【公布日期】2008.10.10
【字 号】鄂办发[2008]30号
梁爱琪老公【施行日期】2008.10.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各级党组织中推进党务公开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鄂办发〔2008〕30号)
各市、州、县委,省军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关于在全省各级党组织中推进党务公开的意见(试行)》已经省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大陆三圾片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
2008年10月10日 
 
关于在全省各级党组织中推进党务公开的意见(试行)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精神,进一步拓宽党内监督和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建立公开、民主的党务工作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
利保障条例》等规定,现就在全省各级党组织中推进党务公开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推进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
  党务公开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措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党中央对推进党务公开高度重视。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央颁布实施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党的十七大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把党务公开作为党的组织制度创新的一项重要原则,进一步明确要求“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我省从2004年开始,选择部分单位开展了党务公开试点,积累了一些经验,取得了初步成效,受到党员众的普遍欢迎。在全省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对于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广大党员众的民主权利,密切党干关系;对于提高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开放度,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对于调动广大党员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对于加强党内监督,防止和纠正党内不良风气,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
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推进党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立足点,在不违反党的纪律和保密规定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努力增强党的工作的透明度和开放度,加强对党内权力的监督,促进党内民主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二)基本原则
  一是民主公开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众,做到公开的内容真实、可信、公正、及时。
  二是依法依纪原则。按照宪法、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和其他党内法规,依法依纪进行。
  三是积极稳妥原则。既立足实际、大胆实践,又科学安排、规范运作,使党务公开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四是改革创新原则。积极研究推进党务公开的特点和规律,形成责任明确、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方法,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健康发展。
  五是注重实效原则。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将党员众的要求与实际情况相结合,以党员众普遍满意为标准,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目标要求
  党务公开要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奋斗目标和进程相一致。经过不懈努力,使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得到较好落实,党内监督在惩防体系建设中的作用更加明显,党务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显著增
强,党员众对各级党组织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张凯丽老公张建全
  三、党务公开的内容
  党务公开的内容按照全面、客观、真实、具体的原则确定,除依照法律法规需要保密的事项外,能公开的应全部公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党组织基本情况:包括党委领导机构、工作机构设置情况,基层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各级党组织领导成员工作分工、主要职责,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组织重要的制度、规定等;
  (二)重大决策、决定、决议情况:包括党组织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任期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部署,涉及党员和众利益的重要措施,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举措及进展情况;
发邮件怎么发
  (三)思想政治建设情况:包括党组织中心组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情况,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等;
  (四)组织建设情况:包括党委(党组)履行职责情况,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党组织选举情况,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及党建主题活动情况,党组织和党员的奖惩情况,发展党员及党员评议情况等;
  (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和廉洁自律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三谈两述”、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情况,维护众利益情况,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
  (六)干部选拔任用情况:根据工作需要,适度公开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等;
  (七)其他事项:包括党员众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经党组织研究决定或上级党委要求公开的事项等。
  四、党务公开的方法、程序、形式、时限
电脑广告
  (一)明确党务公开方法。凡属党内法规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均应以适当方式
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于本级党组织制定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要主动予以公开。党员、众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认定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党组织认为不便公开的,应作出具体说明,报上级党组织审定,并把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向党员、众反馈。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确实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二)规范党务公开程序。党务公开一般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基本程序办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期限等由主管部门提出,本级党组织负责人审核,重要事项由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重要决策和重大事项在公开前,可以通过预公开征求党内外意见。需要报请上一级党组织审核的事项,按照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已经审核的公开内容应及时进行公开。凡党员、众对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意见、建议的,要认真对待和整改,并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