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业务经纪合同
甲方(经纪方):乔振宇个人资料图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艺人):艺名: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就广告业务经纪合作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经纪事务安排
1.整体安排
1.1.甲方具有广告业务领域资源优势,乙方授予甲方经纪权利,双方按本合同约定进行收益分配等安排。
1.2.乙方授予甲方经纪权利,指在约定的经纪区域及经纪合作期限内,担任乙方广告业务的经纪公司。
2.经纪权利
2.1.经纪区域:全世界范围。
如有关国家、地区对广告业务经纪的法律规定对本合同的履行造成限制或障碍时,经乙方事先确认,甲方可通过其他方式签署和履行有关合同。
2.2.经纪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起(含当日)至年月日(含当日)止。
2.2.1.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对外接洽的广告业务不应超出上述合作期限。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应终止对外广告洽谈业务及合作并应配合乙方衔接、移交好未完成的事项。
2.2.2.经纪合作期限届满后,甲方与广告业务组织方、接收方或邀请方(以下简称“客户”)在合作期限内签订的涉及乙方的合同未履行完毕的或未结清(下称“未完成业务”)时,应继续履行完毕,相关收益分配及其他权利义务仍按本合同执行。但甲方不得增加、变更未完成业务。
2.3.乙方广告业务(本合同中或简称“广告业务”)是指:
2.3.1.因乙方有偿担任国内外厂家、品牌、商业或公益活动的广告代言人而需要使用乙方的姓名、肖像、声音。
2.3.2.乙方有偿拍摄国内外有关厂家、品牌的商业广告及其他公益广告。
2.3.3.其他企事业单位因商业广告、产品推广等相似目的以其他方式使用乙方的姓名、肖像、声音等。
2.4.经纪公司是指:
2.4.1.甲方在取得乙方授权后,担任乙方广告业务的经纪方及商务代表,处理和管理本合同约定范围的事务。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洽谈广告业务,经乙方确认后可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合同,安排乙方参加并完成广告业务及相关活动或事项。
2.4.2.经纪公司性质:乙方广告业务的独家经纪公司。
2.4.2.1.乙方广告业务,由甲方担任乙方的唯一的、排他的经纪方及商务代表,乙方不得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与除甲方之外的任何人士或机构展开合作。
2.4.2.2.乙方可通过其自身资源、途径寻广告业务,但应向甲方通报有关广告业务信息,由甲方与有关客户商谈和签署有关合同。
2.4.2.
3.乙方广告业务以外的事项,乙方仍有权自行或通过其他方式开展,不受上述限制。
3.具体合作安排
3.1.合作对接及确认
3.1.1.甲方应通过其各种资源、途径向乙方推荐、提供广告业务机会,并以书面、等方式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接受或愿意承担广告业务任务后,再由甲方与相关客户签署合同。
3.1.2.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乙方联系、安排广告业务时,应按下列要求执行:
3.1.2.1.甲方为乙方确定或签署的每一项广告业务,甲方应提前15日通知乙方并经双方确认时间后,甲方方可就该项业务的确切日期、行程等事宜在乙方知情并书面同意的前提下做合理安排。
3.1.2.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行使和处置与广告业务的相关权利,进行广告业务安排及与第三方签署任何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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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任何事项的安排、确定和协议签署,均应事先经乙方确认后方可安排、确定、签署。乙方可将其已确定的非广告业务和非本合同合作范围的事务、个人事务的行程、时间安排,事先通报甲方,甲方则在前述已确定的行程和时间安排中,不再安排与其产生冲突的本合同约定的事务。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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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甲方作为乙方广告业务的经纪方代表乙方与有关客户签署广告业务的相关合同前,鉴于乙方存在较多片约及各类通告,乙方应自行阅读并确定广告业务的各项条件(含时间安排),然后再由甲方签署合同。
3.1.5.经乙方确认并已签署合同的广告业务,乙方应保证排期并安排足够工作时间,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相关拍摄、宣传等义务。
3.1.6.鉴于国家相关规定对艺人从事广告业务具有约束且须对消费者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故甲方在提供广告业务经纪时,须对广告业务涉及的产品或服务、企业进行充分了解和调查,并符合下列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或停止此类广告业务。
3.1.6.1.广告业务涉及的企业和产品或服务均为合法经营企业和产品,不存在涉及传销等犯罪或严重欺诈等问题。
3.1.6.2.广告业务涉及的企业系合法存续的企业且具有其广告业务涉及的经营或从业资质。
3.1.6.3.广告业务涉及的产品或服务,均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合格证或服务业务许可、认证。
3.1.6.
4.广告业务涉及的企业和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严重社会诚信危机或发生严重环境污染、严重人员伤亡等公共事件或已遭受社会公众批评、质疑的情形,或者已遭受政府主管部门查处或通报批评的情形。
3.2.合作报价及调整
3.2.1.甲方应对外保持统一口径报价,但报价范围应按乙方事先确认的价格范围执行,具体由甲方负责对外报价。
3.2.2.广告业务的报价标准,由甲乙双方商议确定,报价标准按以下时间节点调整;如需对报价临时调整,由乙方另行通知甲方进行商议后确定。
第一个合作年度确定一次报价标准;
第二个合作年度起每半年商议并确定一次报价标准。
3.2.3.双方确认报价标准后,甲方有权在价格范围内自行对外报价,具体报价如被客户接受则对甲乙双方都有约束力且可据此与客户签约。
第二部分收益分成与结算
4.收益与结算
4.1.收益分成安排
4.1.1.本合同合作期限内,甲方按一定分成比例从乙方广告业务收益中获得收益分成后,乙方获得剩余部分。
4.1.2.甲方收益分成=(广告业务收益-应扣除部分)*甲方分成比例。
4.1.2.1.广告业务收益:包括因广告业务而获取的酬金、现金形式的馈赠。
4.1.2.2.应扣除部分:
4.1.2.2.1.如根据合同由甲方参与广告制作,则属于广告制作的直接成本(包括向第三方的支出)的部分,纳入应扣除部分。
4.1.2.2.2.广告业务收益收款方支出的税负成本。
4.1.2.2.3.双方同意扣除的部分。
4.1.2.3.甲方分成比例:
因甲方资源接洽并提供的广告业务,甲方分成比例为60%
因乙方资源介绍和提供的广告业务,甲方分成比例为40%
4.2.关于收益分成的补充约定
4.2.1.上述乙方广告业务收益包括通过甲方、乙方、乙方指定工作室签约收款所取得的收益。
但是本合同约定为非独家代理时,不属于甲方经纪带来的乙方收益不在由双方分配的乙方广告业务收益之内。
4.2.2.甲方同意上述收益分成为甲方提供经纪服务所应得的全部收益,下列成本、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2.2.1.甲方为促成广告业务经纪活动而花费的交通、运输、通讯、法律服务、中介等费用。
4.2.2.2.甲方知晓进行市场开拓和与此相关的形象宣传、推广等活动产生的成本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4.2.3.甲方经纪活动未能成功或经纪活动产生的亏损与乙方无关,乙方无义务为此支付费用或报酬;甲方自行承担能否取得收益分成及取得多少的风险。
4.2.4.乙方因履行广告业务相关合同所产生的人工成本及相关成本,由乙方自行承担。根据合同约定由客户方提供或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3.结算时间
怎么用支付宝买东西4.3.1.任何一方应自取得广告业务收益款项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约定的分成比例向对方分成收益。
4.3.2.本合同终止时仍有未结清的广告业务款项的,仍应按上述约定予以处理,双方另有约定除外。关于西游记的歇后语
4.4.收益要求
4.4.1.合作期限内,甲方承诺向乙方支付的收益分成不低于下列标准:
合作期限内第1年:人民币(大写)元(¥元);
合作期限内第2年(含)以后:每年人民币(大写)元(¥元)。
4.5.如未满足上述收益要求,则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除按本合同约定结算费用以外,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4.6.本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限、区域范围之外,双方事实上仍有广告业务合作且双方无其他约定的,双方仍应参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收益分成。
4.7.甲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甲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8.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