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作假的常见手段
作者:中国财税培训师,税收学博士 肖太寿
    发票是税务部门了解营业情况和征税的依据。因此,个体私营企业利用发票偷漏税最常见的手法就是发生了营业额却不开发票,以隐瞒营业收入。一些个体私营企业不仅在经营活动中只要顾客不索要就不开发(车)票,而且有时还公然采取“不开发票可以价格优惠”的办法来逃避开票。这种情况在个体商业、服务业和个体出租车的营业中大量发生。
                        一、复印纸中的魔术
    不开发票固然是简便的逃税办法,但许多顾客是必须要用发票回去报销的,尤其对公有制单位的大宗商品业务更是如此。于是,业主们便采用阴阳发票办法隐瞒营业额。所谓阴阳发票,就是在上下联之间垫上一张纸,先写出上联金额后,再暗自在下联任意填写一个小数字金额。因此,这也叫做“大头小尾”发票。所谓“大头”就是发票票面上的金额大;所谓“小尾”,则是发票存根上留下的金额小。“大头”给顾客回去报销,“小尾”则留自己作为纳税依据,这一“阴”一“阳”,一“小”一,‘大”,实际营业额与发票反映出来的营业额就天差地别李易峰家世怎样
了。江苏省奉贤县税务局在检查一家个体饮食店时,发现在3张发票存根上的金额分别为3.4李光洁近况元、11.5元和12.6元,而票面的实际金额却是3357.84乐视电视机怎么样元、4411.4元、3261.47元。还有一张发票金额为6万余元,而存根仅记4元,相差竟然达1.5万倍。河北省税务局1990年查出“大头小尾”发票的有1807户,共开出12959份,这还不包括未发现的。
                            二、一假到底
    开大头小尾阴阳发票,就是一种开行为,不过主要是开票一方搞假存根。另外一种则是买卖双方串通一气,为买方利用发票舞弊或卖方违法经营作掩护。
    1)金额上作假
    多开少收。如1000元的购物发票,实际上只收对方800元,另200元作为“回扣”留给买方经手人。因此这种发票也被称为“回扣”发票。
    压力管理多收少开。如收费1000元,开100元甚至不开发票。这主要是一些个体户对不要发票报销的买主采用的办法。还有的单位平价商品卖议价,平价部分开发票,议价部分收现金不开发票,也属于这种类型,可称为“大进小出”发票。
    化整为零。有的商店,为了帮助购买单位逃控,在单价上作手脚。如国家规定购买单价1500元以上的办公家具必须要控办批准。有的家具店为了不让大买主跑掉,为没有经控办批准的购货单位在发票单价上作假,“化整为零”。这些虽属于作假情节轻微者,但也已明显违反了国家的财经纪律。
    2)在品名上作假
    出于买卖双方各自的需要,在发票品名上作假。如为适应买方报销的需要,挂历写成“图书”,毛料开成“工作服”,电饭锅开成“文具”,录像机开成“零备件”。某一中型企业,三年来通过开报销吃喝招待送礼费用达40多万元。还有为了适应卖方的需要,对一些按规定不允许卖方经营的商品也开,如“钢材”开成“建材”、“圆钉”等。还有将高税商品开成低税商品;还有的单位把出售的产品不作产品销售,直接冲销原材料,半成品账户,另开一张销售发票以“加工费”名义计人“产品销售”,也有的干脆把购进的原材料发票以“来料加工”方式收入“加工费”,以减少计税,偷漏产品税。人们将这类发票统称为“偷梁换柱”发票。
    3)在手续上作假
    按原来较高的商品单价开发票,开后又补开“订正价格发票”,退回部分款。但有的发票并未收回或修订发票未人帐。结果,后者留下,而用前者报销,成了“高价发票”。
    还有借开发票进行转移资金活动。如某单位并未修车,却向另一单位付出了巨额的修车款,其实质上是一种转移资金的瞒天过海的把戏。因此人们又称之为“障眼发票”。
    4)白条和自发票
    有的单位随意开出“丢失发票证明”代替发票,有的随意出让空白发票,还有以白条发票入帐等等。其中,有些记载的情况是真实的,但不符合财务手续,有些本身就是利用这些不合法的凭证来作假,而在财务、审计部门不严的地方便被钻了空子。
    5)纯属“子虚乌有发票”
    这种情况在沿海地区比较突出。有些经营者或买方为了把走私人境的录像机等带往内地,高价购买当地商店的以避过查私。
    一些狡猾的不法分子,把各种开的手段综合起来运用,甚至达到一张发票上无处
不假的程度。如邢军纪、陈建国合著的《中国税收之战》一书中,就记述了常州市有个“偷、漏税大王”个体户袁解胜,是如何挖空心思在发票上做手脚的。
    他开出的19888教师个人学习总结1日的一张发票上,写着坯布55620米,金额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124032元,而存根上只写着8节高能电池,金额仅1.52元。
    还有一张发票是坯布l00100米,存根是保温瓶两只;发票上金额是260658元,存根上是832元;发票上的购货单位是“浙江诸暨二轻供销公司”,存根上却写着“2102工程”,甚至连日期也由“l98833日”变成了“19871014日”。
    类似的发票,不胜枚举。日期不同,金额不同,货物名称也不同,单位名称更不相同。作为报销凭证的发票联被购货单位拿走了,而作为纳税依据的存根联留在本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