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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土家族吃“社饭”习俗的传承与保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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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依附于传统农耕文明的以祭祀社神为中心内容的节日,“社节”这一民间传统节庆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和深厚的农耕文化记忆,却在数千年的传承过程中日渐式微,只在局部地区的传统民俗活动中还存留着一些文化基因。聚居在武陵山区的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土家族人民至今还保留着在每年立春后过“社节”的传统习俗,其中,吃“社饭”是恩施土家族过“社节”的一项重要内容。恩施土家族人不仅遵循着每年“社节”期间都制作和食用“社饭”的习俗,还将其发展成为恩施土家族传统饮食文化的代表之一。
一 恩施土家族“社节”的缘起及发展
恩施土家族“社节”是中华民族传统“社节”的当代遗存。《说文》释义:“社,地主也”;《礼
记·郊特牲》释义:“社,祭土”。社神,即土地神,农耕文明时代人类对土地的自然依附,以及先民万物有灵观的信仰体系,使得土地被神化,成为祭祀的对象,进而衍生出相关的祭祀仪式。在“社日”祭祀土地神,传递先民对土地丰产的期望和对土地的崇敬、膜拜,是“社节”的文化核心基因和原发动力。
“社节”源于三代“封土以为社”,初兴于秦汉,传承于魏晋南北朝,兴盛于南宋,衰微于元明清[1],在长达数千年的传承过程中,随着社会组织的日渐完善、社会秩序的逐步规范,“社节”也从单一的“社日”祭祀仪制发展为形制固定、内容丰富、功能多元的民间传统节庆。
(一)“社节”的形制较为固定
1.时间相对固定。“社节”的节期以“社日”为准。汉代以前只有秋社,汉代之后,为适应春祈求报的需要,形成了春秋两社。《文献通考》记载:“州长,若以岁时祭祀州社,则属其民而读法。”注释:“此云‘岁时’,谓岁之二时,春、秋耳。春祭社以祈膏雨,望五谷丰熟。秋祭社者,以百谷丰稔。”[2]民间也有俗语“春社无雨难种田,秋社无雨难种园”[3]
不过,“社日”的时间也有过一些变化,《文献通考》就记载:“仲春择元日,命民社”就释:
“社稷一岁有三:仲春命民社,一也;《诗》云‘以社以方’,谓秋祭,二也;孟冬大割祀于公社,三也。”但是,春秋两社的形式在唐代就逐渐稳定下来,即立春后第五个戊日为春社,立秋后第五个戊日为秋社。这既符合春祈秋报的要求,也是民众开展集会性活动最佳的季节。“社日”的时间固定下来后,就为“社节”的形成提供了最基本的时间条件。
2.官社与民社并存。《文献通考》载“先儒以谓自秦以下,民始得立社,然《礼》言大夫以下,则民社不始于秦”。可见,官社和民社很早就并存了。然而,“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封建集权意识,强化了以天子(皇帝)为核心的官方“社日”祭祀的功能,塑造了严肃隆重的祭祀氛围,同时,官方对民社的规模、形制也进行了一定的限制,比如“大夫不得特立社,与民族居,百家以上则共立一社”。
只是,民社的生命力是旺盛的,它的发展是恣意的,民间对“社日”的表达方式也是不拘且多元的。“令县常以春二月及腊祠稷以羊彘。民里社各自裁以祠”[4]。庄严隆重的官社和随意简朴的民社并存,为“社节”的形成提供了最基本的空间条件。
(二)“社节”的表现形态多样
民社的随意性和仪式的简朴化极大地丰富了“社日”的文化内涵,使得“社日”的祭祀仪制在民间的传承和发展中呈现出多样的表现形态,有利于向“社节”这一多元文化表达的民间节庆发展。
1.敬奉神灵的祭祀礼仪是“社节”的核心文化形态。如前所述,“社日”的中心内容是祭祀“社神”。因此,无论官社还是民社,其最重要最基本的表现形态必须围绕祭祀这一核心。如果说民社在一定程度上受祭拜者客观条件所限,那么官社在祭祀规模、形制、仪程等方面就必须讲究且到位。古代官社的祭祀礼仪在诸多典籍中均有记载,比如“天子祭社稷皆太牢,诸侯祭社稷皆少牢”,“鼓人以灵鼓鼓社祭”,“帅而舞社稷之祭祀”,又如唐元宗二十二年敕“大祀、中祀及州县社稷,依式合用牲牢,馀并用酒脯”。[5]以上种种,可见“社日”祭祀礼仪的重要性。
2.新的文化基因丰富了“社节”的文化表达。“社节”的地方官祭常常需要“节会以聚民”“聚民而读法”,这给了民众停工休憩和外出集会的良好契机。唐朝张籍在《吴楚歌词》中写道:“今朝社日停针线,起向朱樱树下行”,韦应物的《社日寄崔都水及诸弟属》中也有“山郡多暇日,社时放吏归”,宋朝周邦彦在《秋蕊香·双调》中也写有“问知社日停针线,
探新燕”。祭祀所备的酒脯给了民众聚众畅饮狂欢的良好契机。乾隆二十八年《武昌县志》记载:“社日,乡人设牲醴以祀土神,少长咸集饮焉。”[6]《荆楚岁时记》记载:“社日,四邻并结综合社,牲醪,为屋于树下,先祭神,然后飨其胙。”[7]民社期间既有闲暇时间又能聚众欢愉,诸如社日演剧、献祭酒牲、社粑及社饭、巫祝参祭、乡民聚饮、放风筝、修新坟、走社[8]等多种民间祭祀和娱乐形态在上述契机之下应运而生,使得“社日”不再是纯粹的祭祀仪制,而是拥有文化特质的节日民俗。
(三)“社节”的文化功能多元
多样化的表现形态和节日民俗的文化特质,使得“社节”在敬奉神灵的祭祀功能之上又增加了组织指导农业生产;扩展社交娱乐,强化沟通情感;祈求子嗣及佑护生命等文化功能[9]。譬如,民间谚语“春社下稼,秋社下麦”“春社无雨莫种田,秋社无雨莫撑船”,以及元代赵善庆《山坡羊·燕子》中的“来时春社,去时秋社,年年来去搬寒热”等,都反映了“社节”在指导民众开展农业生产方面具备的重要功能。唐朝王驾在《社日》中写到“桑柘影斜春社散,家家扶得醉人归”,深刻描绘了“社节”民众聚众欢愉的场景。《荆楚岁时记》中记载的“社日小儿以葱系竹竿,于窗中擉之,曰开聪明,或又加蒜,欲能计算也。”和宋朝陈元靓《岁时广记》中记载的“俗言社日酒治聋”,又为“社节”增添了祛病养生的功能。
“社节”的种种功能,均满足了民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需求,从而在中国传统民俗节日中具有十分强大的文化感召力,是中国古代社会“最古最普遍之佳节”。所以,民间有俗语“千日望年,百日望社”。
二 恩施土家族“社节”的主要内容
恩施土家族有俗语:“大人望种田,小孩望过年,年后望过社。”所谓“过社”指的就是过“社节”。一个“过”字,既生动地呈现了民间传统节日具有的仪式感,又强调了其内容的丰富性和形式的多样性。
恩施土家族过的是春社,按农历干支计算,社期在每年立春后的第五个戊日,即立春后大约第50天[10],也有说法是在从农历二月初二至立春后的第五个戊日期间[11]。恩施土家族“过社”主要包括两项活动内容,一是“拦社”,二是制作和食用“社饭”。
(一)“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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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拦社”特指三年内的新丧人家举行的祭奠新坟的仪式。因祭奠仪式需在春社日之前举行,故民间称为“拦社”。清道光《施南府志》记载:“新葬之坟,则以社前祭之,本家男妇及内
戚偕往,祭毕,于坟间饮食。”贺孝贵先生曾经记录了在湖北省恩施市三岔乡莲花村亲历的一次“拦社”的经历。主家为“三载满服”的亡人“拦社”,需邀请内戚亲族、花锣鼓班子参加,祭奠的仪式包括了设祭台、培新土、烧香蜡纸、奠酒吟唱、孝狮表演等[12]。亡人满三年时“拦社”最隆重,需砌坟立碑、围坟祭幛,俗称圆坟。
“拦社”习俗在恩施民间也有“重埋一道人”之说,故有学者研究认为这是中国古代“二次葬”习俗的遗存[13],在此不作详述。
(二)制作和食用“社饭”
失落的心情大多数恩施土家族人家“过社”的主要内容就是吃“社饭”了。每年“社节”期间,恩施土家族家家户户要采摘蒿苗制作并食用“社饭”。每年开春之际,天气回暖,野蒿发芽生长,无论城乡山野,恩施土家族人开始准备食材,按照传统流程制作“社饭”。做完“社饭”或是遍邀亲朋好友聚集品尝,或是彼此馈赠。这一习俗在恩施土家族中传承多年,十分盛行。
“社饭”称谓的由来在恩施民间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是“社节”食用的饭食,主要功用是祭祀社神,故称为“社饭”。清同治版《恩施县志·习尚》就记载:“社日,采蒿作炊,杂以肉糜,
亲邻转相馈赠,谓之‘社饭’。”清同治五年《来凤县志》也记载:“切腊豚和糯米,蒿菜为饭,曰‘社饭’,彼此馈遗。”
民间另一种说法认为“社饭”也叫“赦饭”,有的人认为“社日”祭祀是为了赦灾赦难,吃野蒿野蒜是为了忆苦思甜。也有的人认为土家族聚居的武陵山区曾经是朝廷流放犯人之地,犯人们在物资匮乏的穷乡僻壤只能在“社节”吃一顿丰盛的饭食,在官方大祭中幸得赦免,所以称其为“赦饭”。前者与“社日”本源一脉相承,应是“社饭”最普遍的意义,后者虽是附会的传说,但在恩施土家族所处武陵山区的特定文化空间之下,也具有一定的产生原因。
三 恩施土家族“社饭”的制作和食用方法
“社饭”是恩施土家族过“社节”重要的文化载体,制作并食用“社饭”是过“社节”的重要仪式,因此,恩施土家族对“社饭”的制作和食用十分重视和讲究。
(一)“社饭”的制作要求
制作“社饭”很有讲究,要经历切、炒、拌、蒸等多个流程,可谓亮出了十八般武艺,杂糅了多种口味。虽然家家户户做出的“社饭”在口感上有些差别,但总体上要达到食材新鲜、
搭配合理、泽感强、松软可口的基本标准。
1.准备食材
“社饭”的食材讲究新鲜,其中最关键的是在“社日”前采摘新鲜的蒿苗和胡葱(又称为野蒜)。“社饭”必用蒿苗,因为蒿苗是春天最早破土发芽又能食用的植物。每年立春之后天气回暖,土家族山寨附近野蒿开始发芽生长,为人们制作“社饭”提供了最为便利和新鲜的食材。人们将其视为土地的恩赐,便将其制作成食物供奉给土地神[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