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期间,突发脑溢⾎算不算⼯伤?
脑溢⾎是⼀种发病⾮常突然的疾病,有很多⼈都是突然发⽣脑溢⾎,之前没有任何的征兆。可能是在你的上班途中、⼯作期间、下班路上或者吃饭的时候就说发⽣就发⽣了,结果被紧急送进医院,命悬⼀线。那么,在⼯作期间突发脑溢⾎,到底算不算⼯伤呢?
案情:王⼥⼠今年46岁,经医学认定为植物⼈。她原在龙岗某鞋⼚上班,2010年1⽉23⽇在上班期间突然晕倒,经医院诊断为右基底节区脑内出⾎并破⼊脑(也就是脑溢⾎),经过抢救后她活了下来,但成了植物⼈。由于王⼥⼠属突发疾病但未死亡,2010年8⽉市社保局认定为不属于或不视同⼯伤。当事⼈家属不服,先后向福⽥法院、市中院提起⾏政诉讼,⼀审、⼆审均维持市社保局的认定结论。2012年当事⼈家属到市中院信访,要求再审,经市中院审判委员会决定再审。树叶的形状
审判:市第⼆⼈民医院对当事⼈的病情进⾏了鉴定,意见为:
1、以⽬前提供的证据分析,⽆证据表明王⼥⼠有颅脑损伤。
2、王⼥⼠右侧基底节出⾎、脑室内出⾎应为⾃发性脑出⾎,是其⾃⾝疾病发展所致。
3、以⽬前提供的证据分析,王⼥⼠右侧基底节出⾎破⼊脑室,由⾼⾎压病所致的可能性极⼤,不能完全排除颅内动脉瘤、烟雾病、脑⾎管畸形等其他原因所致,可通过全脑⾎管造影检查排除。
4、王⼥⼠⾃发性颅内出⾎虽由其⾃⾝疾病发展所致,长时间⾼强度⼯作可能是其发病出⾎的诱因之⼀。
故社保局结论维持不变,认定为不属于或不视同⼯伤。
分析:
⾸先我们要了解劳动者突发脑溢⾎的原因。
l 如果是与劳动者的⼯作内容、⼯作时间、⼯作环境等等有着直接关系的,例如:长时间的⾼强度⼯作、⼯作过程中缺乏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等等。导致了劳动者突发脑溢⾎的情况,即算是⼯伤。
l 如果是与劳动者的⼯作内容、⼯作时间、⼯作环境等等没有直接关系的,劳动者突发脑溢⾎是由于个⼈⾝体⽅⾯的原因,例如:劳动者⼀直患有长期的⾼⾎压、⾼⾎脂或者⾼⾎糖等等。导致了劳动者突发脑溢⾎的情况,即不是算⼯伤。
根据案例的情况来看。
1. 劳动者虽然是在⼯作时间和⼯作场所中突发脑溢⾎的,但是并没有证据证明是由于⼯作原因导致的突发脑溢⾎,不符吴谨西
合⼯伤认定。
2. 虽然最终不幸成为植物⼈,但是并没有因突发疾病死亡,不符合特殊情况。
所以不算是⼯伤。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伤保险条例》第⼗四条规定:
职⼯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认定为⼯伤:
1. 在⼯作时间和⼯作场所内,因⼯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作时间前后在⼯作场所内,从事与⼯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在⼯作时间和⼯作场所内,因履⾏⼯作职责受到暴⼒等意外伤害的。
4. 患职业病的。
5. 因⼯外出期间,由于⼯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事故下落不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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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本⼈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车事故伤害的。林爸爸回应
7. 法律、⾏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伤的其他情形。
特殊情况,视同为⼯伤:
1) 在⼯作时间和⼯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时内经抢救⽆效死亡的。
2)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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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职⼯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致残,已取得伤残军⼈证,到⽤⼈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需要去社保站做旧伤复发认
定)
⼯伤误区:很多⼈认为只要是在⼯作时间和⼯作场所内受伤的,就应该算是⼯伤,⽤⼈单位就需要进⾏赔偿。实则不然,什么是⼯伤?怎么样算是⼯伤?根据我国《⼯伤保险条例》明⽂规定,⼀定是要在⼯作时间、⼯作场所内,由于⼯作内容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伤害,才可算做是⼯伤,⼏个条件缺⼀不可。
n 那你在下班后,晚上出去吃宵夜脚摔⾻折了,算不算⼯伤?当然不算,因为这不符合⼯伤的条件,既不是在⼯作时间、⼯作地点,也不是因为从事⼯作内容⽽导致受伤的。
n 那你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开车超速,发⽣了交通事故,算不算⼯伤?当然不算,因为是你开车超速导致的交通事故,你要付全部责任,只有在你不是负全责或者主要责任的情况下,才能算是⼯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