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注意事项
租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中应注意的问题
⼀、租赁合同解除的情形
繁体字签名大全在什么情况下解除租赁合同、如何解除合同,当事⼈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可以明确予以约定。当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即可解除合同。
从是否需要双⽅意思表⽰⼀致⾓度讲,解除租赁合同可分为两种情况:⼀种是双⽅协商解除合同,另⼀种是单⽅解除合同。当事⼈单⽅解除合同是法律或者合同赋予该⽅当事⼈的解除权,适⽤于⼀⽅当事⼈严重违约和不可抗⼒造成合同不能履⾏的情况。除了当事⼈单⽅解除合同的情形外,其他情形解除合同则须由双⽅协商⼀致。只要不违背法律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双⽅可以随时经过协商解除其合同,这同样体现了合同⾃由的原则。
由于双⽅协商解除合同的具体情形多种多样,法律不便对其作出规定。由于当事⼈单⽅解除合同是其享有的权利,这种权利⾏使的结果是终⽌租赁关系,权利⾏使者⼜不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当事⼈不能正确⾏使这⼀权利,则会损害对⽅当事⼈的利益,因此,需要法律对单⽅⾏使解除合同的权利作出规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可以单⽅⾏使解除权,解除合同:
2、承租⼈擅⾃转租的,出租⼈可以解除合同。租赁合同明确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可径⾏转租,这属于出租⼈同意;合同未约定转租的,承租⼈在合同成⽴后要转租,则必须先取得出租⼈的同意。承租⼈未经出租⼈同意⽽转租的,出租⼈单⽅终⽌租赁关系。
张筱雨人体艺术全集3、承租⼈逾期⽀付租⾦的,出租⼈可以解除合同。承租⼈迟延交付租⾦的,应负债务迟延履⾏的责任。获得租⾦是出租⼈的基本权利,也是出租⼈出租的直接⽬的所在,承租⼈不⽀付租⾦就会使出租⼈订⽴合同的⽬的不能实现,因此,出租⼈有权解除合同。
1)、承租⼈⽆正当理由未⽀付或者迟延⽀付租⾦。这⾥所说的“正当理由”,主要包括不可抗⼒、对⽀付期限约定不明、租赁物有瑕疵(权利瑕疵和物的瑕疵)、出租⼈不及时维修保养租赁物等⾮承租⼈过错⾏为影响承租⼈正常⽀付租⾦的事由。在约定或者规定的期限内承租⼈⽆正当理由不⽀付租⾦,则属于违约⾏为。
2)、经出租⼈催告,承租⼈仍未⽀付租⾦。承租⼈⽆故不⽀付租⾦的,出租⼈可以要求承租⼈在合理期限内⽀付,承租⼈在该期限届满仍不⽀付的,出租⼈⽅可解除合同。这⾥所说的“合理期限”应视具
体情况⽽定,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也可以由出租⼈来确定,但不宜太短,也不宜太长。
4、不定期租赁的,当事⼈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研究发现喝无糖碳酸饮料更易发胖对于不定期租赁,当事⼈任何⼀⽅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解除合同时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
5、租赁物有质量瑕疵的,承租⼈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出租⼈交付的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约定的条件),不适合约定的⽤途或者影响承租⼈使⽤收益的,由于难以实现承租⼈订⽴合同的⽬的,因此,承租⼈有权解除合同。如前所述,⼀般情况下,出租⼈承担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的条件之⼀是承租⼈在订⽴合同时对该瑕疵不知情。也就是说,对于租赁物⼀般的质量瑕疵,若承租⼈在订⽴合同时不知情,承租⼈则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若承租⼈知情,则不能单⽅解除合同。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也即在租赁物有危及承租⼈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质量瑕疵这种情况下,不管承租⼈在订⽴合同时是否知情,承租⼈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民法典》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订⽴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从这⼀规定看出,租赁物有危及承租⼈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瑕疵的,承租⼈解除合同不以其对该瑕疵不知情为条件。
6、租赁物因⾮承租⼈的原因⽽受损,不能实现合同⽬的的,承租⼈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对当事⼈单⽅解除合同的主要情形作了以上规定。当合同成⽴后或者履⾏中出现这些条件时,有解除权的当事⼈就可以依法⾏使解除权,单⽅解除合同。
(⼆)、实践中,除了上述法定情形外,当事⼈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这些情形主要是:
1、出租⼈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租赁物,承租⼈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出租⼈将延误情况和租赁物预期到达的时间通知承租⼈,承租⼈应当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将是否解除合同的决定通知出租⼈。
2、出租⼈交付的租赁物不适合约定的⽤途,超过约定的交付期限仍未交付符合⽤途的租赁物的,承租⼈有权解
除合同。
3、出租⼈拒不尽维修租赁物义务,严重影响承租⼈使⽤收益的,承租⼈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擅⾃利⽤租赁物从事⾮法或者不合⽤途的活动,出租⼈可以解除合同。例如,承租⼈利⽤租赁的汽车运送,利⽤⽣活居住的房屋从事营业性活动等,出租⼈可以解除合同。但是,若出租⼈同意或者知道承租⼈为上述⾏为⽽不反对的,出租⼈不得单⽅解除合同。矢量图制作
5、承租⼈未经出租⼈同意⽽对租赁物进⾏拆解、改造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可以解除合同。
6、因第三⼈对租赁物主张权利(即存有权利瑕疵),影响承租⼈对租赁物的使⽤、收益的,承租⼈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承租⼈对该权利瑕疵知情的,则不得单⽅解除合同。
7、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当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情形出现时,有解除权的当事⼈即可⾏使解除权。不过,需要指出的是,除了法律规定的外,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当事⼈不得单⽅解除合同。
⽆论是法定解除还是约定解除,当事⼈单⽅解除合同都是以法律规定或者双⽅约定为依据的。法律没有规定,当事⼈⼜没有约定的,要解除租赁合同,须经双⽅协商⼀致。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合同⾃通知到达对⽅时解除;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效⼒。法律、⾏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等⼿续的,应当按规定办。
⼆、不定期租赁合同的解除
所谓不定期租赁,是指当事⼈双⽅未明确约定、依法⼜不能确定租赁期限的租赁。
不定期租赁与未约定期限的租赁并不是同⼀个概念。双⽅未约定租赁期限的,如果在合同成⽴后就租
赁期限达成补充协议,或者根据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能够确定期限,那么,这种租赁仍为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出租⼈和承租⼈在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快乐男声刘著>公函怎么写
(2)双⽅当事⼈在合同成⽴后没有就租赁期限达成补充协议,根据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不能确定租赁期限。
对于不定期租赁,由于没有时间限制,法律才赋予任何⼀⽅当事⼈解除合同的权利。也就是说,不仅出租⼈有权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且承租⼈也有权随时解除,从⽽随时终⽌租赁关系。但是,出租⼈解除合同时,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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