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近阶段以增值税普通发票代替旧版的出口发票遇到的一些问题,仅供参考
1、增值税普通发票各相关项目如何填写?
答:(一)购买方各栏次的填写
对于销售到的货物劳务或服务,购买方各栏次可用中文或外文填写。
购买方名称应填写全称(可根据购买方实际名称填写中文或者外文),其他如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填写。
对于销售到国内特殊监管区域的货物劳务及服务,购货单位各项目应完整填写。(应用中文填写完整)
沈傲君资料(二)单价栏、金额栏应按照换算成人民币后的金额填写
货物名称建议用中文填写,并按照增值税发票的开票规则填写。
金额根据确认的销售收入填写。如果票面开具的是CIF价,则在备注栏中备注FOB价、运费、保费等。
(三)“备注栏”内要求顶格填写“出口业务”四个汉字、出口销售总额(外币)及币种。
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业务,建议加上“进料加工”或“来料加工”。一般贸易建议在备注栏内注明报关单号、汇率。除此之外,企业也可以根据需要备注其他内容。
孩子成长寄语2.对于出口发票票面金额可否不限制?月购份数可否直接延续打份?不用另外申请。
答:根据普通发票开具是有金额限制的。由出口企业所在税源管理部门结合内销所需普通发票和外销实际际情况酌情发售。发票可以延续使用,不用另行申请。
3、一张出口报关单的金额大于发票开票限额,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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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将总金额拆分后开具多张连续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
①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连续开具(即连号);
②在每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备注栏内注明对应报关单的出口销售额总金额(即多张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汇总金额);
③在出口退税申报软件中申报时,金额填写多张发票的汇总金额,发票号码填写第一张发票的发票号码+最后一张发票的发票号码。
4.报关单CIF价,发票如何开具?运费、保费怎填写?
答:出口企业可根据确认的销售收入填写,不一定要填写FOB价。如果票面开具的是CIF价,则在备注栏中备注FOB价。
企业纳税申报系统将作升级,从2月1日起对在备注栏顶格备注出口业务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适用退(免)税政策的不参与票表比对。
5.一般贸易、进料加工、来料加工等贸易方式,如何开具?备注栏怎填写?
答:首先根据浙国税[2017]10号公告,除备注栏应顶格填写“出口业务”四个汉字,注明出口销售总额(外币)及币种外,一般贸易建议填写相对应的出口报关单号码。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业务,建议加上“进料加工”或“来料加工”。除此之外,企业也可以根据需要备注其他内容。
6.原有已申购的增值税普票(二联或五联)不用缴销,是否可以在2月1日直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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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直接使用。选择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企业,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五联或二联,由企业自行决定。我们建议企业尽量选择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7、退税用哪一联次?
答:建议第三联。
8、单证备案时,使用哪一联次备案?
答:单证备案资料规定不包括出口发票,但我们建议企业将第四或者第五联一起备案。
9、2018年2月1日前开具的出口发票,因退关退运等原因需要冲减出口销售收入,是否需开具红字发票?
答:2018年2月1日前开具的出口发票,因退关退运等原因需要冲减出口销售收入,重新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无需开具红字发票,直接在增值税发票新系统开具蓝字发票。因在两个系统开具发票造成的销售收入重复,企业纳税申报时自行调整,并做好相关说明,留存备查。
10.销售到国内特殊监管区的,购买方各栏次应填写完整,若监管仓呢,怎填写?
答:无论销售到哪个特殊监管区或者监管仓,都只是仓储地点,企业应该填写该笔货物实际的买家全称。
11.如果购货方是外商,但货物运送进保税区,购货方企业信息可以只填外文吗?需要体现出目的地是在中国吗?
答:有实际需要的,可以同时使用中外两种文字开具增值税发票。10号公告第四条第(一)项规定:对于销售到的货物劳务或服务,购买方各栏次可用中文或外文填写,其中名称应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2、开具出口发票的税务编码大类是否需要跟工厂开具的采购发票税务编码大类必须一致?
答: 出口企业取得的不同供货商开具的进项发票商品大类不一致但商品品名一致的,如各供货商开具的进项发票商品大类均无实质性错误,出口企业应作独立判断,选择较为合适的商品大类开具出口发票,实在难以区分的,出口发票可按照其中供货金额较大的进项发票
的商品大类开具。
13.化学品名太长,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开不下,能否写在备注栏?
张力尹答:一般情况下,输入名称后,系统会自动调节,缩小字体,应当是可以写全的。
14、涉及零退税率、视同内销征税,发票如何开具?
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但仍需在备注栏内顶格注明“出口业务”四个字样。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零退税率的商品适用免税还是征税需要区别处理:
①海关编码特殊商品标识为“2”,征税税率为0,则是免税商品,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②海关商品编码特殊商品标识为“1”,有征税税率,则按内销征税。
15、同一张报关单上既有适用“免税开票”的,又有征税的出口货物劳务或服务,是否可以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
答:企业有免税、征税业务的时候,可以在同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上开具,但我们建议对
于征税方式不同的业务分别开具发票。
作文 我的初中生活16.出口企业2017年底出口发货时按12月份汇率开票申报销售,但由于出口日期在2018年1月初,因此出口退税按1月份汇率计算出口销售额,请问是否需要调整销售收入?如需要调整应如何调整?
答:该问题主要涉及到企业销售的确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12号公告第二条第(七)项,建议企业根据会计规定确认好销售的月份。
17、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会产生销项税额,该如何处理?
答:如果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增值税零税率政策和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或服务的,出口企业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选择“免税开票”选项,不会产生销项税额。
18.是否与之前开具通用机打票一样,对接财务系统?有一次性导入功能?
答:经咨询航天信息,对于电子发票,可以提供该项功能,但是该功能的开通是属于航天信息为开票企业提供标准服务以外的特定有偿增值服务,需要开票企业自行与航天信息联系。
19.开票系统能否增加根据美金自动换算人民币功能?减少企业输入时间(包括CIF、CFR且多项报关时)?
答:该业务需求需要上报省局,属于系统需要新增加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