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销及开票细则
营改增近两年,各项目部逐渐适应并接受营改增带来的改变,公司也针对经常出现的问题及税务稽查重点总结经验,为各项目部能与公司长久合作、共同发展、降低税务等法律风险,公司提出比较具体的财务细则,望各项目部予以配合。
铃木茜1.增值税发票的种类
营改增以后,营业税取消,所有发票为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不可抵扣,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税率与专、普无关,与经营项目及开具发票的纳税人的类型有关。现行增值税税率为17%、11%、6%、5%、3%。
2.为甲方开具销项目发票。
1. 开票提供信息
开具专用发票需要提供对方的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和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提供工程名称及工程地点。
雨后彩虹开具普通发票需要提供对方的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并提供工程名称及工程地点。
甲方为政府机构、事业单位中的非企业单位开具发票,暂不需要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2. 开票提供资料
提供合同复印件,如合同过大,可仅提供合同的协议部分,即有金额、施工地点、施工期、付款方式及时间、公章等内容的部分。如分次付款,需记清合同编号,下次开票时提供合同编号,以便查对应。
3. 票面审核
公司根据项目部提供的开票信息开具发票后,由项目部人员仔细审核,公司财务人员不负责审核。云顶之弈s3阵容
4. 退票
退票过多会给公司带来不良记录,在税务系统里产生不合格项,税务部门会要求公司做相关解释并提供证明材料,同时对公司将来申请购及办理其它业务增加难度,如提供
更多的合同等财务资料或增加审核项目等。因为,公司决定,因项目部原因造成退票,当月开具当月退票,每张票100元;当月开具跨月退票,每张票200元。
服装店装修3.报销票据
发票内容必须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能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不能笼统开具办公用品、食品等名称的发票。开具汇总办公用品、食品、宣传品、印刷品等发票,必须附上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
与企业经营无关的或不合理的支出,公司不予报销。如同城住宿、购烟酒礼品、购奢侈品、无明细的餐费等。此类不予报销的发票不得以我司名义开具发票,因为开给我司的发票,其发票内容即刻被税务系统监控,有可能给公司及相关个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1. 报销相关人工及材料发票
提供购销合同、执照复印件、开户银行银行许可证,加盖对方公章。所有应付款项全部通过公司网银汇入开票单位,单笔金额在1000元以下可付现金。
各项目经理应保证其向公司提供发票真实、合法,不得向公司提虚
税率为17%的发票必须是专票
税率为3%的发票,金额超过3万元,必须是专票
泰安特产2. 报销专业分包发票(发票内容为分包工程款、装修款、劳务费等),发票备注栏需注明工程名称及工程地点,与总包发票的备注信息一致。
3.
4. 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及建筑服务的销售额。
5. 办公用品,附开票系统里打印的清单,自行出具的清单无效。
6. 会议费,附酒店开票系统里打印的清单,如房间费、用餐费(附菜单)、报告厅使用费等。并附相关会议签到、及会议记录。
7. 超市购物发票,由开票系统开具发票,并附超市购物小票。
8. 餐票,附菜单或快餐厅打印的小票。
9. 报销普票,必须正确填写我司单位名称和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没有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次的发票除外。
10. 报销专票,必须正确填写我司单位名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开户银行及账号。
11.
4.营改增后,合同签定的财务问题
1. 报价是否为含税价格,税款由谁来承担
2. 合同内注明开票信息,确定对方纳税资格(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并注明开票税率。
3. 确定开具发票类型(专票或普票)
4. 不接受委托付款
5. 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法律后果非常严重,最高会面临无期徒刑的刑罚,因此在合同条款中应特别加入虚开条款。约定如开票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开票方不仅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且必须明确不能免除其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
6. 开票不合格,开票方无条件换票重开。
7. 涉及多项服务、不同税率的业务,应分开确定开票信息。
8. 发票以对方收到为准,发票在途丢失,开票方责任承担。
9. 在涉及到货物质量问题的退货行为时,如果退货行为涉及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应当约定对方需要履行协助义务。
10. 合同中应当约定一方向另一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方应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等方式在发票开具后及时送达对方,如逾期送达导致对方超过认证期而产生损失的,约定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5.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情形
由甲方提供服务,通过甲方介绍或同意甲方安排,接受乙方具的发票。
没有业务往来,直接开具发票
刘真个人资料与实际交易内空不符的发票
根据《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即属本罪的虚开:
(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
(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民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已、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
(3)进行实际经营活动,但他人为自己代开其余的对不能反映纳税情况的有关内容作虚假填写。
“虚开”是指行为人违反有关发票开具管理的规定、不按照实际情况如实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之行为。
从广义上讲,一切不如实出具发票的行为、都是虚开的行为。包括没有经营活动而开具或虽有经营活动但不作真实的开具、如改变客户的名称、商品名称、经营项目、夸大或缩小产品或经营项目的数量、单价及其实际收取或支出的金额,委托代扣、代收、代征税种的税率及税额、增值税税率及税额,虚写开票人、开票日期等等。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具体行为方式有以下四种:
(1)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明知他人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了应税劳务但为其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2)为自已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本身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情况下为自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即使
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却为自己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3)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要求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4)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在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与要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之间沟通联系、牵线搭桥的行为。
2017年初开始,开票系统多次升,旨在实现全国税收数据整合及监控,任何企业的任何事项均会留下记录,开票系统甚至可以追踪企业的资金流、票据流等企业活动,并无限量、无限期追查企业进销情况及企业是否虚开发票、是否购买。因此各项目部因规范自身行为,提高本项目人员的业务水平及法律意识。各项目部与公司共同降低税务风险,杜绝刑事风险!
以上观点为公司财务人员对税务政策的理解,如有不妥之处请随时探讨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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