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2022⾼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和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主招⽣通知
我区⾼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以下简称⾼职单招)和⾼等职业院校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主招⽣(以下简称⾼职对⼝中职⾃主招⽣)是⾼校考试招⽣⼯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技术技能⼈才选拔的重要渠道,也是我区考⽣进⼊⾼职院校的主渠道。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步完善⾼职院校分类考试⼯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22年⾼职单招和⾼职对⼝中职⾃主招⽣⼯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招⽣对象
(⼀)⾼职单招。中原节日是什么意思
已报名参加我区2022年普通⾼考,且具有⾼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的考⽣。
(⼆)⾼职对⼝中职⾃主招⽣。
已报名参加我区2022年普通⾼考,具有区内外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中师、职业中专、职业⾼中、技⼯学校等,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毕业证的考⽣,属于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和除技⼯学校外的⼆年级在校⽣(需有中职学校相应学籍)。
⼆、招⽣院校
我区所有⾼职⾼专院校(不含开设⾼职⾼专专业的本科院校)均可申请参加⾼职单招⼯作;⾼职⾼专院校及开设⾼职⾼专专业的本科院校均可申请⾼职对⼝中职招⽣⼯作。
⾼职单招和⾼职对⼝中职⾃主招⽣的招⽣计划列⼊本校当年计划总数,两类招⽣总和不得少于本校本年度招⽣计划总数的50%,其中“2+3”“3+2”等直升招⽣计划必须在⾼职对⼝中职⾃主招⽣计划中单独编报。录取后剩余招⽣计划的处置,由各有关院校请⽰⾃治区教育厅批准同意后⽅可调整使⽤。各院校须于2⽉25⽇前向⾃治区教育厅申报招⽣类别和招⽣计划。招⽣院校名单于3⽉中旬在“⼴西招⽣考试院”⽹站(https://a/,下同)向社会公布,分类别、分专业招⽣计划由各院校⾃⾏公布。
三、招⽣简章
张译个人资料简介各院校要根据本校招⽣章程制定⾼职单招和⾼职对⼝中职⾃主招⽣的招⽣简章。招⽣简章内容应包括考⽣申报办法和条件、选拔办法、测试评定⽅式、成绩构成及⽐例划分、成绩发布⽅式、录取分数线、录取规则、就读地点、学习形式等。各院校须于2⽉25⽇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招⽣简章报⾃治区招⽣考试院,经审核备案后⾃⾏公布。夙愿是什么意思
四、考⽣申报
符合⾼职单招或⾼职对⼝中职⾃主招⽣报名条件的考⽣(包括“2+3”“3+2”等直升考⽣),可选择向⼀所或多所院校申报,具体申报时间和⽅式详见各院校招⽣简章。
五、院校测试
考⽣须参加所申报院校组织的⾼职单招或⾼职对⼝中职⾃主招⽣的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测试⼯作在⾃治区招⽣考试院指导下,由各院校具体组织实施。
(⼀)测试时间。
所有测试⼯作须在4⽉底前完成,具体测试时间详见各院校招⽣简章。
(⼆)测试⽅式。
测试实⾏“⽂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式,满分为600分,其中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占⽐原则上不低于50%。⾼职单招只进⾏职业适应性测试,⽂化素质成绩使⽤普通⾼中学业⽔平考试成绩,录取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职对⼝中职⾃主招⽣进⾏⽂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测试成绩作为招⽣录取的依据;“2+3”“3+2”等直升考⽣也必须参加该测试,测试成绩作为直升录取的依据。为减少⼈员聚集和流动,⿎励各院校采取联合测试、送考进校和线上测试的⽅式。
试,测试成绩作为直升录取的依据。为减少⼈员聚集和流动,⿎励各院校采取联合测试、送考进校和线上测试的⽅式。
(三)测试命题。
各院校要严密组织、规范管理命题⼯作,成⽴专门⼯作机构负责命题⼯作,并制定⼯作⽅案于3⽉底前报⾃治区招⽣考试院审查备案;要落实回避制度原则,严格遴选命(审)题教师,加强命(审)题教师业务培训和保密教育,与参与命题⼯作的所有⼈员签订保密协议;要加强试题审核审查,杜绝出现政治性、科学性、公平性、规范性问题,试题应当符合考试⽬标要求,具有较⾼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不出偏题、怪题和没有考查意义的题⽬。各院校在测试结束后10个⼯作⽇内,须将试卷(⼀式三份)报⾃治区招⽣考试院备案(多所院校联合组织测试的由牵头院校负责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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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成绩公布。
各院校须在考⽣填报志愿前通过招⽣简章公布的成绩发布⽅式将测试成绩及时告知考⽣。
(五)成绩备案。
各院校须于5⽉5⽇⾄6⽇将申报本校且有测试成绩的考⽣信息,通过⾃治区招⽣考试院普通⾼考信息管理平台上报备案,备案考⽣的单科成绩及总分必须为整数。上报信息标准见《2022年⾼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院校测试考⽣成绩信息标准》(附件1)、《2022年⾼等职业院校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主招⽣院校测试考⽣成绩信息标准》(附件2),备案的“2+3”“3+2”等直升考⽣必须在附件2的“是否直升”栏标注清楚,并在“直升录取专业”栏填写考⽣在⾃治区教育厅注册中职学籍时确定的直升⾼职相应专业名称。
六、志愿填报
所有考⽣均须填报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视为放弃⾼职单招或⾼职对⼝中职⾃主招⽣资格。
(⼀)填报时间。
5⽉6⽇10:00⾄9⽇12:00。
(⼆)批次设置。
⾼职单招设置1个招⽣批次,实⾏顺序志愿,考⽣最多可填报4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职对⼝中职⾃主招⽣设置直升批、普通批2个招⽣批次。直升批实⾏单志愿,考⽣只能填报1个院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普通批实⾏顺序志愿,考⽣最多可填报4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三)填报⽅式。
参加⾼职单招的考⽣填报⾼职单招批的志愿。参加⾼职对⼝中职⾃主招⽣的考⽣填报⾼职对⼝中职⾃
主招⽣直升批、普通批的志愿,所有考⽣均可填报普通批的志愿;直升批仅限具有“2+3”“3+2”等直升学籍的考⽣填报,该类考⽣需按学籍注册的直升院校和专业填报,否则所填直升批志愿⽆效。
考⽣须登录“⼴西招⽣考试院”⽹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2年普通⾼校招⽣志愿填报系统(⾼职单招/⾼职对⼝志愿填报)”填报志愿,⾸次登录时使⽤本⼈普通⾼考⽹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成功后须⽴即修改密码。
七、录取⼯作安排
(⼀)录取时间。
5⽉11⽇⾄17⽇。⾃治区招⽣考试院组织各院校依次进⾏⾼职单招批、⾼职对⼝中职⾃主招⽣直升批和普通批投档录取。
(⼆)投档顺序。
录取投档时,⾼职单招批、⾼职对⼝中职⾃主招⽣普通批将填报有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进⾏投档,由各院校根据本校招⽣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录取。⼀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三、四志愿投档录取。录取过程中,各院校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专业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情况下,经⾃治区教育厅批准同意后可进⾏专业计划调整,以满⾜考⽣专业志愿。
⾼职对⼝中职⾃主招⽣直升批将填报的院校志愿与直升院校相⼀致,且有该院校备案成绩的考⽣进⾏投档,由各院校按招⽣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录取。
(三)录取结果查询。
5⽉18⽇10:00起,考⽣可凭本⼈普通⾼考⽹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在“⼴西招⽣考试院”⽹站查询录取结果。
⼋、征集志愿
录取结束后,⾃治区招⽣考试院根据各院校招⽣计划完成情况和⽣源情况,视情况组织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填报时间。
5⽉18⽇10:00⾄19⽇10:00。
(⼆)征集志愿招⽣计划。
各院校根据招⽣计划缺额情况和⽣源情况向⾃治区招⽣考试院提出招⽣计划调整申请,经批准后在“⼴西招⽣考试院”⽹站公布并进⾏⾼职单招批、⾼职对⼝中职⾃主招⽣普通批征集志愿。⾼职对⼝中职⾃
主招⽣直升批不组织征集志愿。对不提出计划调整申请的院校,⾃治区招⽣考试院将直接公布录取结束后录取系统中该校缺额计划进⾏征集志愿。
(三)征集志愿填报⽅式。
未被录取的考⽣登录“⼴西招⽣考试院”⽹站“2022年普通⾼校招⽣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每个考⽣最多可填报2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模式仍为顺序志愿。
(四)征集志愿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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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将于5⽉19⽇⾄20⽇进⾏,投档录取规则不变,录取结果查询⽅式不变。
九、录取公⽰
录取结束后,各院校须于5⽉23⽇前在本校⽹站公⽰录取名单,公⽰10个⼯作⽇后,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公⽰信息保留⾄年底。
已被⾼职单招或⾼职对⼝中职⾃主招⽣录取的考⽣不得参加普通⾼等学校招⽣全国统⼀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录取。
⼗、⼯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
⾼职单招和⾼职对⼝中职⾃主招⽣⼯作是深化考试招⽣制度改⾰的重⼤举措,各地、各院校要⾼度重视,加强领导,精⼼组织。⾃治区招⽣考试院要加强对命题和考务管理等⼯作的监督指导;各市、县(市、区)招⽣考试委员会、教育局应积极配合各院校做好招⽣宣传、考点设置、试卷保管和疫情防控等⼯作;各院校要切实加强考试招⽣⼯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考试招⽣平安有序、公平公正。
(⼆)加⼤宣传⼒度。
各院校要根据国家和⾃治区有关招⽣政策制定具体的招⽣宣传⽅案,创新宣传渠道,实事求是宣传本校办学特⾊、就业
各院校要根据国家和⾃治区有关招⽣政策制定具体的招⽣宣传⽅案,创新宣传渠道,实事求是宣传本校办学特⾊、就业优势,全⽅位做好宣传⼯作。各市、县(市、区)招⽣考试委员会、教育局、普通⾼中、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作,统筹安排好进校宣传的时间和⽅式,开设必要的招⽣宣传专栏,要利⽤电视台、⼴播电台、校内⼴播和⽹站、等媒介加⼤宣传⼒度,使我区⾼职单招和⾼职对⼝中职⾃主招⽣的政策家喻户晓、深⼊⼈⼼。
(三)严格疫情防控。
各地、各有关单位务必⾼度重视组考防疫⼯作,各院校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疫情防控⽅案,并将疫情防控⽅案报⾃治区招⽣考试院备案。各地要积极配合各院校做好配⾜防疫物资、考场消杀等考点疫情防控⼯作,建⽴医疗机构与考点学校的“点对点”协作保障机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作,确保师⽣⽣命安全和⾝体健康。
(四)严明纪律要求。建行手机银行注销
各院校要严格遵守⾼校招⽣“⼗严禁”“30个不得”“⼋项基本要求”等规定,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未批先招、超计划招⽣、买卖⽣源、委托中介机构招⽣等违规⾏为。对违反有关政策和规定的院校,将暂停其⾼职单招或⾼职对⼝中职⾃主招⽣资格、缩减其招⽣计划,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停⽌其下⼀年度招⽣。对在招⽣考试中违规的考⽣、学校及有关⼯作⼈员,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认定、查处,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送⾃治区招⽣考试院作后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