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郴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10.09
∙【字 号】郴办字[2012]101号
∙李易峰湾湾【施行日期】2012.10.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郴办字[2012]101号)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市属以上企事业各单位:
《郴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0月9日
郴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
各民族传统节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推进“森林郴州”建设的决定》(
桑晨老公郴发[ 2012]12号)精神,深入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活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大干新三年,再创新辉煌”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弘扬生态文化,保障民本民生,形成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发达的生态产业体系和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打造“林中之城”名片,彰显“休闲之都”特,营造宜居利居乐居的城乡森林生态环境。
朴施厚女友 二、翻身得自由打一字工作原则
中国十大服装品牌 (一)政府组织、全员参与。
(二)目标管理、严格考核。
(三)分步实施、统筹推进。
三、工作目标
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全面启动实施系列森林生态建设工程,全面提升森林质量和效益。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全市森林覆盖率66%以上;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平方米以上;城市重要水源地森林覆盖率达到70%以上;江、河、湖、库等水岸林木绿化率达85%以上;公路、铁路等道路林木绿化率达85%以上;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0%以上;古树名木保护率达100%;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达90%以上;村庄绿化率35%以上;城市森林建设资金逐年增加。到2014年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标准。
四、工作重点
(一)建设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
1.加强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合理划分生态功能区,进一步加强南岭山地森林生态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大对境内湘江、赣江、珠江源头等重要水源涵养区、饮用水源区和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的森林植被保护力度,启动实施环东江湖生态治理工程,加快推进罗霄山脉郴州片区扶贫开发工程,建设以东江湖为中心,以南岭山脉与罗霄山脉主要山系为骨架,以湘江、赣江、珠江支流为脉络的生态安全屏障。
2.加快生态功能提质步伐。以三年城乡绿化攻坚为抓手,继续推进实施“绿城攻坚”、市城区森林景观建设以及主要交通干线造林绿化工程。启动实施郴资桂、郴永宜大十字架区域绿化工程,矿山生态修复、黄土裸露地复绿治理以及“三难地”治理等生态脆弱区生态提质工程。通过大力开展植树造林,采取工程造林和人工促进自然更新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扩大森林面积,稳定高水平森林覆盖率。
3.加大森林资源管护力度。加大封山育林力度,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和防治工作,强化“禁伐”、“禁火”、“禁荒”、“禁猎”、“禁牧”等措施,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乱捕滥猎生动物、乱垦滥占林地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建设发达的绿产业体系
适应生态建设和市场需求的变化,加快油茶产业、竹产业、种苗花卉基地建设、林下经济发展以及森林公园和生态旅游开发步伐,推进林业产业结构升级,培育新的林业经济增长点。
(三)建设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
实施“百镇千村”绿家园建设活动,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及林木绿地认养认建工作,大力倡导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积极打造生态文化节庆活动,充分发挥森林公园、植物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生态文明科普教育基地和古树名木在生态文化体系建设中的传播、教育功能,抓好文化主题园、森林文化场馆和生态文明示范单位建设,保护好旅游风景林、古树名木,充分发掘其美学、认知、游憩和教育价值。充分挖掘树文化、花文化、竹文化、茶文化、野生动物文化、生态旅游文化等发展潜力,提高其科技和文化品位。
五、实施步骤
根据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考评验收程序,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创建准备阶段(2012年10月底前)
1.成立组织机构。组建高规格的组织机构及工作班子,制订实施方案,落实工作经费。
2.制定规划。根据《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编制《郴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经国家创建森林城市专家组评审通过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3.分解工作任务。按照《郴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分解创建工作任务。
4.召开动员大会。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动员大会,与各县市区和市直及中省驻郴有关单位签定目标责任状。
(二)建设实施阶段(2012年11月--2014年3月)
各责任单位按照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创森办”)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全面推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市“创森办”全面协调全市的创建工作,定期会商,及时掌握创建工作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度、质量和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及时通报督查结果。
(三)申报验收阶段(2014年4月--6月)
1.收集汇编材料。包括:技术总报告、森林城市指标体系调查报告、总体工作总结、创建工作主要环节的各类请示、报告、函、会议纪要等;各类林业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造林绿化工程规划等;各类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如《郴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郴
州市古树名木管理办法》等;各部门、各县市区城乡绿化建设任务、实施方案、完成情况等。
2.开展自查自纠。2014年5月底前开展并完成各项创建指标自查核实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开展自查,市“创森办”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在各单位自查验收的基础上,市“创森办”对照有关标准全面开展核查,形成详细的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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