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清代科举制度沈腾cos蓝忘机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建立
  明清两代,不断有人抨击八股取士不能选拔人才。战争后,西方资本主义列强东来,中国面临“数千年来未有之变局”;另一方面,太平天国等国内人民的反抗斗争此起彼伏。于是,清王朝处于“内忧外患”之中,迫切需要经世应变之才以维持其统治。然而,八股取士的科举制度却不能适应这种时代的要求,当时西方的科学技术以及内政外交所需的其他许多知识,均出于科举士人的旧学视野之外。在这种情况下,科举制度的改革就被提上了议事日程。科举制度的改革最初始于注重时务。 1862年(同治元年),清政府认识到国子监“专课文艺,无裨实学”,下令“兼课论、策”,“奖励留心时务者”。1871年(同治十年),下令考取生员的童试加试算学;1895年(光绪廿一年),又下令加试时务,与算学任选一门。在戊戌维新运动中,废除八股是维新派的一项基本主张。百日维新中光绪帝发布上谕,指出八股文不能“励实学而拔真才”,下令“自下科为始,乡会试及生童岁科各试,向用《四书》文者,一律改试策论”。不久,又根据张之洞、陈宝箴的建议发布上谕,详细规定了考试改革的具体内容:“乡会试仍定为三场。第一场试中国史事、国朝政治论五道;第二场试时务策五道,
专问五洲各国之政、专门之艺;第三场试《四书》义两篇,《五经》义一篇。”又规定:“嗣后一切考试,均以讲求实学实政为主,不得凭楷法之优劣为高下,以励硕学而黜浮华。”然而不久戊戌发生,慈禧下令废除各项新政,上述有关科举考试内容的改革也被废除。八国联军之役后,清政府开始实行“新政”,最初计划对科举制度进行所谓“变通”,但很快就决定彻底废除。其大致过程是:1901年,宣布废除武科科举考试;同年,下诏举行经济特科。
英达电影抚州景点  1903年,经中央和地方官员保举,选拔“志虑忠纯,规模闳远,学问淹通,洞达中外时务者”186人,在皇宫保和殿举行了经济特科考试。这次考试主试、复试各一场,考试内容为论一篇、策一道;现任官员取中者略予升叙,举人贡生取中者任用为知县、州佐等官。对于文科常科考试,清政府于1901年8月颁布上谕,命自第二年起在乡试会试中废止八股文,首场改试中国政治史事论五篇,第二场改试各国政治艺学策五道,第三场改试《四书》义二篇,《五经》义一篇;其他考试均依此例。1903年3月,袁世凯、张之洞联衔上奏,说科举阻碍新教育制度的实行,请求将科举中额按年递减。
  据此,清政府下令自丙午(1906年)科起,每科递减乡会试中额三分之一,三科减尽。至1905年9月,袁世凯、张之洞又上奏说:“科举一日不废,士人皆有侥幸得第之心……学堂决
无大兴之望”,请求从次年丙午科开始,将所有乡会试、各省岁考、科考一律停止。这一建议得到清政府的批准,实行一千数百年的科举制度至此被彻底废除。原来作为科举制度一部分的各种官学和书院,也先后被废除。1901年9月,清政府令“各省所有书院,于省城均改设大学堂,各府及直隶州均改设中学堂,各州县均改设小学堂”。1905年又下令裁撤国子监,设立学部主管全国教育行政;原来隶属于国子监的算学改隶钦天监,称钦天监算学;八旗官学也被并入新学堂。
清代的学校
  2023年清代科举制度是一种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所谓科举,也就是“分科举士”。
  在中国历史上,选拔官吏成为一种有章可循的定制是在汉代。西汉初年,大官僚的子弟和拥有十万资产的富人商人除外)可以到京师作皇帝的侍从,进而补授其他官职。由于这种制度难以选拔真正优秀的人才,所以后来实行自下而上的推选制度,即察举制。其办法是由各郡国及公卿向中央举荐有学问、有道德、有才华的各种人才,具体科目包括孝廉、茂才、贤良方正、文学等等。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九品中正制,由中央任命“贤有识鉴”的官员,兼任各郡的“中正”,负责察访与之同籍的各地士人,评列为九等,作为朝廷除授官职
的依据。由于各地的中正均为士族官僚贵族的成员,所以他们在评定士人品级时一般只重视出身门第而不重视才学,结果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情况,阻塞了普通士人入仕的渠道,也不利于统治阶级选拔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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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选官制度,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都是建立在官员对于士人的主观性考察基础上的,必然缺乏公正。到了隋唐,一种凭借客观性考试来选拔官吏的制度取代了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这种制度就是科举制。隋朝建立后,废除了九品中正制,在地方设立州、县学,其生徒可以“升进于朝”,参加秀才、明经科目的考试,由此而取得官职。各州也可以保荐__华美的士人,参加考试。隋炀帝统治时期,又创立了进士一科,以考试诗赋为主,科举制度至此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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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朝建立后,科举制度有了进一步发展。唐代科举有两种:每年举行的称常举,由皇帝临时决定举行的称制举。科举考试分科进行,其中常举考试分为秀才、进士、明经、明法、明书、明算、一史、三史等科目,分别考试__、诗赋、儒家经典、律法、书法、算学、历史等内容。在以上各科中,明经和进士两科最为重要,而进士科又较明经科更加受到人们的重视。唐代重要的官员大多出身于进士,考上进士者被视为“登龙门”。常举考试由吏部
主持进行(唐玄宗时改为由礼部主持),参考的士人来自两方面:一是国子监(国学)和地方州、县学的生徒;二是所谓乡贡,即在家自学有成的士人。后者须自己向州县申请荐举,经考试及格后由州县贡到中央参加考试。制举科目有文辞清丽科、博学通艺科、武足安边科、军谋越众科等百数十种,平常人和官吏都可以参考。考中以后,原来是官吏的立即升迁,原来不是官吏的,也立即给以官职。
  宋代和元代继续实行科举制度,并进行了一些改革。宋代进士和其他各科的功名分为“及第”和“同出身”两种,后又改为“及第”、“出身”和“同出身”三种。宋太祖时建立了殿试制度,即礼部考试后由皇帝亲自在殿廷再次进行考试,由皇帝赐给功名。北宋时,殿试第一名称榜首,第二、三名称榜眼,他们也都可称状元。南宋以后,改称第一名为状元,第二名为榜眼,第三名为探花。宋代科举考试仍分为常科和制科两种,常科考试分为州府试(解试)、礼部试(省试)和殿试三级;至元代,这三级考试称为乡试、会试和御试。元代对科举考试进行了一项有历史影响的改革,即儒家经典经义的考试从《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四书中选题,答案以朱熹的《四书集注》为准。
  明代科举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开始同学校制度紧密结合,只有府、州、县学的生员和
国子监的监生,才有资格参加乡试。此外,明代科举考试的内容以《四书》为主,其文体采用八股文。由于明代科举制度基本为清代所沿袭,所以其具体情况可以参见下文关于清代科举的叙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