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务员工资制度
公务员工资制度,是公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与公务员制度相配套的科学合理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是推行公务员制度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增强公务员的生机与活力,增加公务员队伍的吸引力,建设一支优化、精干、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一、工资制度的相关理论
1)古典经济学家的工资理论
英国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创始人威廉·配第。他在《《赋税论》一书中阐述了最低工资理论,他认为,同其他商品一样,工资作为劳动力的价格,也有一个自然的市场水平——即最低生活资料的价值。如果低于这个水平,劳动者的最低生活将无法得到保障,生存就有问题。所以,他认为工资是维持人们生活所必须的生活资料的价值。这是一个很有价值的见解,是工资生存理论的最早开端。他认劳动是价值之父,土地是价值之母。党妹名字由来
著名的英国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家、分工理论的创始人亚当·斯密提出了差别工资论。斯密认为,“劳动工资有一定的标准,在相当长的期间内,即使最低级劳动者的普通工资,似也不能
减到这一定标准之下”,“劳动的货币价格,必然受两种情况的支配:其一,是对劳动的需求;其二,是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价格。”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一书中,他提出当专业化分工使生产力大大提高后,劳动力带来的边际收益已经超过了最低生活标准,因此工资开始变得有差别了,而这种差别由工作愉快程度、技能难易程度、职位的责任等决定。他的这一理论可以说是蕴含了按劳分配的思想。
祝愿公司的话2)边际生产力工资理论
19 世纪后期,美国经济学家克拉克在其著作《财富的分配》中提出了边际生产力分配论。他认为,劳动和资本(包括土地)各自的边际生产率决定它们各自的产品价值,同时也就决定了它们各自所取得的收入。边际生产率工资理论可以说是现代工资理论的先驱,它解释了工资的长期水平,也适用于短期工资水平的确定。边际生产力理论是新古典经济理论的基石。边际生产力理论是用于阐明在生产中相互合作的各种生产要素或资源所得到的报酬的一种方法。通常情况,当其他要素数量不变,而单位某种生产要素离开(或加入)生产过程时所引起的商品产值的减少(或增加)量,就等于该种生产要素一个单位的服务报酬或其他报酬。这里很明显,决定生产要素的报酬是取决于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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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冰冰个人资料简历3)均衡价格工资理论
均衡价格工资理论是英国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家阿弗里德·马歇尔创立的。马歇尔认为,边际生产力工资理论只是从劳动力的需求方面研究了工资水平的确定,而没有从劳动力的供给方面反映对工资水平决定的作用影响,这是不全面的。因此,应当从需求和供给两个方面来说明工资水平的决定。他通过研究得出的结论是:工资是由劳动的需求价格和供给价格相均衡时的价格决定的。劳动的需求价格取决于劳动的边际生产率,劳动的供给价格取决于劳动者的生活费用。这一学派与古典学派的不同之处在于其对工资的分析过程中没有价值理论,只有价格理论。
4)公平理论
公平理论是美国心理学家斯戴西·亚当斯于 60 年代首先提出的,其重点是研究人们报酬分配的公平问题,特别是报酬的公平性、合理性对人们积极性的影响。当一个人取得成绩并取得报酬的结果时,他不仅关心报酬的绝对量,而且还关心它的相对量。因此,不仅报酬的高低对工作积极性会产生极大的影响,而且,个人还会将报酬与自己的付出同心目中的参照系进行比较,从而影响其工作积极性的发挥。公平理论第一次把激励和报酬的分配联
系在一起,说明人是要追求公平的
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涵义
工资:在一般意义上讲,是劳动报酬的货币形式,即劳动者付出一定的劳动后根据按劳分配原则获得的个人消费品。通常分为计件工资和计时工资。
计件工资是指按照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位来计算的工资。它不直接用劳动时间来计量劳动报酬,而是用一定时间内的劳动成果来计算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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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时工资是指按照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来计算工资的一种方式。计时工资可分为:月工资制、周工资制(案例:澳大利亚周薪制)、日工资制和小时工资制。
公务员工资是指国家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公务员的劳动报酬。我国公务员的工资是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对公务员进行个人消费品分配的一种货币表现形式。《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基本工资构成由现行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项调整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项,取消了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
公务员工资制度是指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完成本职工作后,国家以法定货币支付给公务员个人劳动报酬的制度,是关于公务员的工资形式、工资标准、工资支付等相关准则、程序的总和。 我国公务员的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理解公务员工资制度要注意以下两点:
首先,公务员的工资与私人间的报酬不同,私人间的报酬可以根据工作的内容、时间和工作量,双方协商进行确定。而公务员的工资除了要考虑这些因素以外,还必须注意与职务和职级的关系,必须提供其维持与其身份相当的生活水平。
其次,公务员的工资是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定性。私人间的报酬可以协商解决,不受法律的限制,具有较大的自主决定性。而公务员的工资与此形成对比,即公务员的工资实行法定主义,在法律规定以外,做出工资增减约定的,该约定无效且违法。而且公务员的工资与公务员的身份有着密切的联系。如果相关部门在公务员工资制度问题上没有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事,就会导致相应的法律后果。
三、中国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几个原则
1、按劳分配原则:所谓按劳分配,即按照劳动数量和质量领取报酬。这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应遵循的原则之一,也是社会主义分配领域的一项基本原则。务员法第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贯彻按劳分配,就是要体现多得,少劳少得,有劳动能力者不劳不得。这一点反映在制度设计上,就是要保持合理的工资差距。我国的公务员队伍,数量种类都比较多。从级别层次看,有十二个职务层次;担任相同职务的公务员,其资历有较大差别;不同类别的公务员,工作的难以复杂程度也有不同。工资要准确反应这些情况,体现按劳分配,就需要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合理的工资差距,如果不保持合理的工资差距,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干好干坏一个样,就会挫伤公务员的积极性,对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和管理都会都带来损害。同时还要考虑到工资既不能没有差距,但也不能差距过大,公务员都是为人民服务的,都处在相同的消费环境中,因此工资差距不能过于悬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