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杨xx,⼥,汉族,1975年10⽉05⽇⽣,云南省巍⼭县⼈,教师,住云南省巍⼭县xx镇xx街xxx号,⾝份证号码532923xxxxxxx,139872xxxxx。
被答辩⼈:⾼xx,男,汉族,1972年4⽉21⽇⽣,云南省巍⼭县⼈,教师,住云南省巍⼭县xx镇xx街xxx号,⾝份证号532324xxxxxxxx,138872xxxxx。
答辩⼈就被答辩⼈⾼xx提起离婚诉讼⼀案答辩如下:
请求事项:
1、请求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2、本案诉讼费⽤由原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答辩⼈与被答辩⼈感情尚未彻底破裂,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被答辩⼈诉称的离婚理由纯属捏造杜撰的不实之词,完全不成⽴。
(⼀)答辩⼈与被答辩⼈感情尚未彻底破裂,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
答辩⼈与被答辩⼈于1999年相识,后经四年的⾃由交往确⽴恋爱关系,2003年10⽉23⽇双⽅登记结婚,随后办理了婚宴,被答辩⼈⼊赘⾄答辩⼈家,婚后答辩⼈与被答辩⼈相敬如宾,双⽅夫妻感情⼀直较为融洽,并于2006年08⽉16⽇⽣育⼉⼦⾼xx。
尤弥尔结婚后,我们⼀起加⼊到我⽗亲经营的“xxxx经营部”,齐⼼协⼒地进⾏经营活动,⽣意做得红红⽕⽕,⽇⼦也过得红红⽕⽕,⼀家五⼝⼈其乐融融。2008年,⽤⼀家⼈积攒的钱,我们还购买了250多平⽅⽶的房产,处于信任,在我⽗亲的主张下,该房产所有⼈登记为答辩⼈杨xx,被答辩⼈作为共有⼈。
(⼆)被答辩⼈诉称的离婚理由纯属捏造杜撰的不实之词,完全不成⽴。主要列举以下⼏点:
1、被答辩⼈在起诉状中编造双⽅认识的形式和认识时间,说明双⽅缺乏感情基础,是昧着良⼼杜撰的谎⾔。
被答辩⼈在起诉状中所述双⽅2003年经媒⼈介绍认识,当年10⽉结婚,与事实不符。
事实情况是:答辩⼈与被答辩⼈于1999年认识并逐渐熟悉,被答辩⼈从此开始主动追求答辩⼈,双⽅经过四年多的恋爱,逐渐建⽴起深厚、真挚的感情,于2003年10⽉23⽇登记结婚。经过婚前四年的充
分认识、了解后才结婚,感情基础牢固,婚后夫妻感情较好,婚后夫妻感情较好,答辩⼈的⽗母、弟弟把答辩⼈当作⾃⼰亲⼈⼀样看待,相处和睦。所以,根本不存被答辩⼈所说的“婚前缺乏感情基础,婚后没有建⽴起感情”的情况,被答辩⼈所述与事实严重不符。
2、被答辩⼈在起诉状中编造双⽅⾃2010年5⽉以来分居达⼆年的情节,是彻头彻尾的谎⾔,⽆任何事实依据。
事实情况是:答辩⼈、被答辩⼈、⼩孩以及两位⽼⼈⼀家五⼝⼈⼀直其乐融融地⽣活在⼀起,我们夫妻也从来没有出现分居的情况。仅仅是2006年7⽉,我⽣孩⼦前⾯⼀段时间,被答辩⼈⽆缘⽆故离家出⾛了20多天,⾄今我也不知道他去了哪⾥。
3、被答辩⼈在起诉状中编造“2012年3⽉被告(答辩⼈)提出离婚”,与事实严重不符。
实际情况是:2012年3⽉,被答辩⼈突然向我提出离婚,我开始以为他开玩笑。后来,他⽤短信再次向我提出协议离婚,我⽗母得知情况后,当晚来做我们的⼯作。第⼆天,被答辩⼈说,为了孩⼦不离婚了,以后好好过⽇⼦。
4、被答辩⼈在起诉状中编造“2012年5⽉12⽇,被告伙同娘家⼀家⼈来殴打我”,纯属⽆中⽣有。
5、被答辩⼈在起诉状中编造“2012年5⽉13⽇,被告等⼈私⾃关闭经营部,转移了经营部的现⾦、⽂
件资料”,属于典型的恶⼈先告状,意图混淆视听。葛兆恩
实际情况是:⾃2010年2⽉起,我⽗亲感到⾃⼰年事已⾼,决定将“祥云县⼋达摩托车经营部”完全交给我们经营,由于我属于事业单位⼈员,⽆法担任法定代表⼈,于是我⽗亲将该经营部法⼈代表变更为被答辩⼈,⽣意上的资⾦往来也完全交给被答辩⼈打理,我⽗母协助守铺⼦,我本⼈继续上班。
2011年1⽉开始,我们发现被答辩⼈做事变得神神秘秘,经常躲着打电话,⽽且不断有债主登门要债,经营部资⾦短缺,连铺⾯租⾦也⽆法缴付。
我们全家都感到⾮常奇怪,据统计,⾃2003年2⽉被答辩⼈接⼿“xxxx经营部”经营以来,我们的销售利润应该在368万左右,何以会困难⾄此?后来经过调查才发现,原来被答辩⼈逐渐沉迷于赌博,嗜赌如命,加之在外肆意挥霍,我们全家⾟⾟苦苦的经营所得已经⼤量流失。⼀⽅⾯是有据可查的371万多元的利润,⼀⽅⾯是债主来了⼀拨⼜⼀拨,经营部⾥没有任何现⾦,连2012年的铺⾯租⾦都是我去借钱缴付。被答辩⼈把⼤量的资⾦弄得不知去向,我为了维持经营活动和店⾯声誉,在被答辩⼈的欺骗下和他⼀起四处向朋友借钱替他还债。他反⽽恶⼈先告状,编造事实,意图混淆视听。
6、被答辩⼈在起诉状中编造“被告为准备离婚,恶意转移隐匿财产”,是荒唐的⾃欺欺⼈的说法。本案由被答辩⼈编造事实起诉离婚,答辩⼈为了孩⼦⼀直忍辱负重,不愿意轻易拆散完整的家庭,何来准备离婚之说,这是典型的⾎⼝喷⼈、贼喊捉贼。谭松韵被李小璐骂
关于元旦的笑话上述情况充分证明,答辩⼈与被答辩⼈双⽅感情较好,不符合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为维护家庭的和睦关系,以及⼦⼥的健康成长,请求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答辩⼈坚决不同意离婚,故对⼦⼥抚养问题及共同财产、共同债务问题不作任何答辩。
综上所述,答辩⼈认为:答辩⼈与被答辩⼈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仍有挽回的余地,答辩⼈不同意离婚,恳请法庭能给双⽅⼀个缓冲的过程,给原本幸福的婚姻⼀个挽救的机会。被答辩⼈杜撰离婚借⼝,编造歪曲事实后诉⾄法院,其诉讼请求违反了我国民法的诚实信⽤原则,也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请求⼈民法院依法予以驳回。
此呈
巍⼭县⼈民法院
心里堵得慌的心情短句答辩⼈:
2012年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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