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般纳税⼈资格认定的规定增值税⼀般纳税⼈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你是我心中最美的云彩第⼀条为加强增值税⼀般纳税⼈(以下简称⼀般纳税⼈)资格认定管理,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增值税暂⾏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条⼀般纳税⼈资格认定和认定以后的资格管理适⽤本办法。
第三条增值税纳税⼈(以下简称纳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规模纳税⼈标准的,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般纳税⼈资格认定。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在连续不超过12个⽉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第四条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规模纳税⼈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般纳税⼈资格认定。
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般纳税⼈资格认定:
(⼀)有固定的⽣产经营场所;
(⼆)能够按照国家统⼀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第五条下列纳税⼈不办理⼀般纳税⼈资格认定:
(⼀)个体⼯商户以外的其他个⼈;
(⼆)选择按照⼩规模纳税⼈纳税的⾮企业性单位;
(三)选择按照⼩规模纳税⼈纳税的不经常发⽣应税⾏为的企业。
第六条纳税⼈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般纳税⼈资格认定。
第七条⼀般纳税⼈资格认定的权限,在县(市、区)国家税务局或者同级别的税务分局(以下称认定机关)。
高树玛利亚作品第⼋条纳税⼈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般纳税⼈资格认定:
(⼀)纳税⼈应当在申报期结束后40⽇(⼯作⽇,下同)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般纳税⼈申请认定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般纳税⼈资格认定。
(⼆)认定机关应当在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起20⽇内完成⼀般纳税⼈资格认定,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
水煮鱼的做法(三)纳税⼈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般纳税⼈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20⽇内制作并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
纳税⼈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应当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10⽇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不认定增值税⼀般纳税⼈申请表》(见附件2),经认定机关批准后不办理⼀般纳税⼈资格认定。认定机关应当在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起20⽇内批准完毕,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
第九条纳税⼈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般纳税⼈资格认定:
(⼀)纳税⼈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财务负责⼈和办税⼈员的⾝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会计⼈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当场核对纳税⼈的申请资料,经核对⼀致且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填列要求的,当场受理,制作《⽂书受理回执单》,并将有关资料的原件退还纳税⼈。
对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应当当场告知纳税⼈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申请以后,根据需要进⾏实地查验,并制作查验报告。
查验报告由纳税⼈法定代表⼈(负责⼈或者业主)、税务查验⼈员共同签字(签章)确认。
实地查验时,应当有两名或者两名以上税务机关⼯作⼈员同时到场。
实地查验的范围和⽅法由各省税务机关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四)认定机关应当⾃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起20⽇内完成⼀般纳税⼈资格认定,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国际名模张亮
第⼗条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般纳税⼈《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般纳税⼈”戳记(附件3)。赖冠霖个人资料及年龄
一叶知秋 高晓松
“增值税⼀般纳税⼈”戳记印⾊为红⾊,印模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第⼗⼀条纳税⼈⾃认定机关认定为⼀般纳税⼈的次⽉起(新开业纳税⼈⾃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的当⽉起),按照《中华⼈民共和国增值税暂⾏条例》第四条的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并按照规定领购、使⽤增值税专⽤发票。
第⼗⼆条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经认定为⼀般纳税⼈后,不得转为⼩规模纳税⼈。
第⼗三条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定期限内对下列⼀般纳税⼈实⾏纳税辅导期管理:
(⼀)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新认定为⼀般纳税⼈的⼩型商贸批发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般纳税⼈。
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