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建立中介机构备选库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6.12.15
【字 号】
【施行日期】2016.12.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工资管理制度【主题分类】工商管理其他规定
正文
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建立中介机构备选库的公告
  为规范国有文化企业选聘中介机构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合法权益,根据《北京市国有文化企业选聘中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京文资发[2016]20号,以下简称《办法》)等规定,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文资办)拟通过公开方式征集中介机构,建立中介机构备选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介机构备选库分类
情陷检察官      中介机构备选库分为以下两类:
  1.资产评估类;
  2.审计类。
  二、中介机构申请进入备选库应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并在本市注册或虽在外省市注册但已在本市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具有相关执业资质,连续正常执业3年以上;
  2.能够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开展业务;
  3.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执业规范;
  4.具有与为文化企业提供服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业务专长和经验;
  5.具备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没有违规违法执业行为,且未受到有关部门处罚;
  6.按国家职业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组织执业人员继续教育。
  三、中介机构申请进入备选库需提交的材料及模板
  1. 申请书(请按附件1模板样式编制);
  2. 承诺函(请按附件2模板样式编制);
  3. 市文资办中介机构备选库入库申请表(附件3);直到世界尽头 歌词
  4.经过年检的中介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5.中介机构各种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 中介机构基本情况,包括组织架构、人员构成、内部控制制度、质量控制体系等管理制度情况;
  7.中介机构经审计的最近两个年度的财务决算报表;
  8.符合条件的专职执业人员执业证书复印件及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9.可以证明与开展业务特别是为文化企业提供相关服务相适应的执业经验的委托服务合同等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在提交材料的同时提供原件,由市文资办与复印件对照审验一致性。
  由委托代理人提交申请、在申请材料上签字的,需同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对照审验。
  申请材料使用A4纸张打印,一式两份,加盖中介机构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
  四、资格评审规则和流程
  1.市文资办组织建立中介机构选聘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选聘工作小组)。选聘工作小组由市文资办分管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组成,对申请进入备选库的中介机构进行资格评审,确定进入备选库的中介机构。
  2.申请进入备选库的中介机构应按照《办法》以及本公告的要求向选聘工作小组提交申请材料。
  3.选聘工作小组应当在收到中介机构提交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
  中介机构提交材料不齐全的,选聘工作小组应当一次性告知中介机构。中介机构应当在收到选聘工作小组一次性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材料,逾期提交或者再次提交材料不齐全的不予接收。
  4.材料齐全的,由选聘工作小组根据中介机构的业务水平、人员配备、报告(文书)质量和中介机构声誉等因素在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提出备选库推荐名单。
丽江小倩照片
  5.推荐名单经市文资办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市文资办主任办公会审定。对经审定的中介机
构名单进行公示后,通过市文资办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公示及提交申请材料截至时间
  1.本公告公示期自2016年12月15日——2017年1月3日,为期20日。
  2.进入备选库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3日,材料必须真实填写,反映情况属实。
  六、提交申请材料地点及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新华1949园区1号楼1701室 北京市文资办产权管理处(改革处)
  :100044
  咨询联系人:李艳锋 陈海燕
  :62060537 62060578
发胶  :*********************
  附件:1.申请书
  2.承诺函
  3.市文资办中介机构备选库入库申请表
  4.《北京市国有文化企业选聘中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乌马河
 
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