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地方志
地方志的定义:方志是记述一定地域的自然和社会、历史和现状的资料性著述。地方志的基本特性有:地方性、真实性、权威性、综合性、独特性、资料性、连续性。地方志编纂的基本要求有:观点正确、资料翔实、体例严谨、文风朴实。天隆文化修志的基本程序有:拟订篇目、收集资料、整理资料、编写初稿、组织评议、修改补充、志稿审查、总纂审改。
培训经历怎么写一、地方志的性质
1、地方志,古代又称地志、地记等。方者,方域,地方;志者,记也,述也。地方志是以一定地域(主要是行政区划)为范围,按一定体例综合记载一定时期自然、社会各方面的现状和历史的资料性著述。新方志是全面、系统、科学地反映一个地方自然、社会各方面的现状与历史,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的综合性地方科学文献(或者说综合性地情资料书)。
2、方志的基本特征。
(1)地方性(地域性):历代各类方志,均以一定地域为记述范围,又因地域不同,所
释小龙和何洁记风物人文亦不同。表现出特有的地方彩。
(2)资料性:方志任务不是探索历史规律,而是为认识地情、科学研究积累资料,为决策提供依据。其价值与功能即体现于资料性。
(3)纪实性(实录性):历来要求修志要实事求是,据实而书,“夫志,为一邑实录”。不实则无用,甚至起反作用。志书所录,又多为经过分析考证的一二手资料。
(4)综合性:内容是综合的,兼具史、地、自然、社会各方面,容纳古今百科记述方法和体裁是综合的,有概括提炼而非单纯资料汇编;又综合运用各种体裁。mayuki
(5)实用性:方志“非示观美,将求其实用”(章学诚),也正因其资料丰富,史实可靠,实用性强,而历代不衰。
3、史志关系。志与史,可谓同源异流,殊途同归,既有共性,更各有特点。史、志有密切联系。上古史、志不分,即所谓“古者记事之史谓之志”(郑樵《通志序》)。梁启超也认为“最古之史,实为方志,如孟子所称“晋《乘》、楚《寿杌》、鲁《春秋》,庄子所称‘百二十国宝书’比附今著,则一府州县志而已。”(《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方志发展
过程中在内容、体例方面吸收了史书的不少特点,有着基本相同的治学要求和编写原则,均有资政、鉴戒的作用。从内容和体例看,可谓史中有志,志中有史。志又为史提供资料,“有良方志,然后有良史”(梁启超《龙游县志序》)。
汪涵女儿但史、志有别,不能以史代志。其区别在于:
(1)对象和任务不同:历史记述研究的主要是社会现象,目的是为提示历史发展规律;方志则自然、社会并重,主要反映本地自然、社会的基本情况,提供有关系统资料。
(2)内容不同:史重宏观,举大弃小,志的内容更广泛详备,宏微俱备;史重分析论述,志重资料说明;史重过去,志重现状,所谓“隔代修史,当代修志”。
(生育险查询>赵薇工作室回应离婚3)体例不同:史纵志横,即史以时间为经,纵向论述一个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志则横分门类记述各方面情况。史、志均有纵横,但史以纵为主,志以横为主。史重史观,史论结合,褒贬分明,志重史实,重资料,寓褒贬于记述之中。史难在分期,志难在分类。
(4)资料重点不同:史着重反映过去,故主要靠文献资料,志所记现状为主,主要通过社
会调查获取资料(当前由于加强了档案管理,此种情况已有改变)。
二、地方志的作用
旧时代统治者把方志作为巩固其统治的工具,视为“辅治之书”,“治郡国者,以志为鉴”(明嘉靖《山西通志序》)。“非志则无以知历代之成宪,非志无以知山川之险易、田地之肥瘠、谷种之异宜,非志无以知户口之多寡、官吏之贤否。是故圣王重焉。”(清乾隆《四川通志》窦启英序)认为“志之为书,有关治保,有补风化,其为益大矣。”(明弘治《句容县志后序》)同时,方志可以“补史之缺,参史之错,详史之略,续史之无。”(《章学诚遗书》)苏洪宽《中江县志序》更概括为:“县志之用,一作政治设施之镜助,一助文化之革新,一引起邑人爱护乡土之观念,一备国史之要删。”天隆文化古籍旧志重修,旧志在内容、观点方面有其阶级、时代的局限,又常歪曲史实,但毕竟保存了较多地方历史资料,至今仍可利用。
地方志对于两个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地方志是服务当代、惠及后代的书。其意义在历史上的说法是:资治、教化、存史。资治是帮助领导者和管理著,帮助统治阶级治理地方;教化是指其的教育功能;存史就是保存历史。现在可以归纳
为几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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