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文化长廊发展的意见
文章属性
陈建斌前女友吴越【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窦骁前女友奚梦瑶【公布日期】2012.05.22
【字 号】宁政发[2012]85号
【施行日期】2012.05.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张飞穿针歇后语【时效性】已被修订
【主题分类】企业
正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及文化长廊发展的意见
(宁政发〔2012〕8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充分发挥贺兰山东麓独特的资源优势,加快建设具有重要影响的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及文化长廊,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区,带动文化旅游产业,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情况
  贺兰山东麓是我国酿酒葡萄原产地保护区,是国际国内公认的最适宜种植优质酿酒葡萄的“黄金地带”,是生产高端葡萄酒的绝佳产区。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重视葡萄产业发展,新世纪以来,先后把葡萄产业作为全区6大区域性农业优势产业和13个特优势产业之一,在政策制定、基地建设、龙头引进、品牌培育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以贺兰山东麓为核心的葡萄产业得到快速发展。截至2011年底,全区葡萄种植面积达到44万亩,葡萄酒生产加工能力达到15万吨,产值超过20亿元。特别是近几年,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多次在国内外大赛中获奖,形成了一批国际国内知名的葡萄酒品牌。随着我区葡萄品质优势的逐渐
凸显和地理标识知名度的不断提升,吸引了张裕、王朝、长城、保罗力加、酩悦轩尼诗等国内外知名企业抢滩落户、参与开发,全区葡萄及葡萄酒产业极具发展潜力。但是我区葡萄产业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是:缺乏统一规划,发展定位不准;知名产区意识不强,原产地保护不够;栽培水平不高,抗灾害能力弱;葡萄品种单一,缺乏主打产品;中低档酒多,高端高品质酒少;专业人才匮乏,服务能力不足;葡萄酒产业与旅游、文化等关联产业尚未有机衔接等等。这些问题需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贺兰山东麓的核心优势在于优越的地理条件能够生产优质的酿酒葡萄。大力发展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不仅能加速壮大高端葡萄酒产业,还可带动周边旅游产业,发展我区独特的文化产业。加快建设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及文化长廊,是自治区党委、政府进一步深化区情认识、着眼长远发展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对于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改善生态环境、增强发展后劲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各部门要抓住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机遇,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把握世界葡萄酒发展趋势,发挥我区贺兰山东麓资源优势,完善政策措施,制订具体标准,加强引导保护,加大扶持力度,努力把贺兰山东麓打造成具有产业、文化、生态优势的特葡萄文化长廊。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姚贝娜照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产业支撑、生态引领、文化展示、城乡统筹”的原则,充分挖掘和发挥贺兰山东麓的自然、人文、地理等独特优势,以发展葡萄产业为主线,以带动文化、旅游产业为纽带,把葡萄、文化、旅游产业有机结合起来,放眼世界,展示特,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把贺兰山东麓打造成竞争力强、辐射面广、国内最大、全球知名的优质葡萄酒产区,使其与黄河金岸珠联璧合、交相辉映,塑造“东有黄河金岸、西有葡萄长廊”的塞上新景观,推进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二)基本原则。
  --统一规划,科学发展。正确处理近期与长远的发展关系,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强管理,利用好、保护好贺兰山东麓这块不可多得的独特资源。
  --夯实基础,特发展。完善政策措施,改善发展环境,配套基础设施,大力发展具有产区特的高品质酒庄酒。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将葡萄产业与文化、旅游等产业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互相带动,实现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
布加迪威航最高时速  --生态为本,绿发展。坚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结合,以扩大葡萄种植基地为基础,加快贺兰山东麓生态建设,打造绿有机葡萄酒产区和节水示范区,建设生态经济圈。
  --改革创新,开放发展。把握世界葡萄酒发展新趋势,引进国内外葡萄产业领军人才、实用技术和管理模式,创新发展机制,建设世界知名产区。
  (三)目标任务。
  基地:在突出特、拓展市场、培育品牌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新建一批优质葡萄基地,力争到2015年,全区葡萄基地总规模达到70万亩,2020年达到100万亩。
  产业:一是壮大葡萄酒产业,主要包括葡萄种植、苗木繁育、葡萄酿造及酒庄酒堡等。二是发展服务产业,主要包括葡萄酒金融产业、葡萄酒教育培训产业、葡萄酒文化创意产业、葡萄酒交易及集散中心等。三是带动旅游产业,主要包括葡萄酒体验及景区旅游、休闲娱乐等。四是建设葡萄酒主题地产,主要包括葡萄酒生态度假城、葡萄酒产业城、葡萄
酒文化城和十个主题旅游小镇等。
  空间格局:建设“一心、三城、十镇、百庄”,即建设一个葡萄酒文化发展中心,三个葡萄酒城,十个各具特的葡萄主题小镇和一百个个以上酒庄(堡)。
  三、主要措施
  (四)制订出台葡萄产业发展专项规划。
  贺兰山东麓各市、县(区)和自治区发展改革、林业、农垦、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水利、旅游等部门要按照总体规划和空间布局要求,尽快组织编制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和葡萄育苗、旅游、防护林,以及葡萄文化发展中心、葡萄酒城、葡萄旅游小镇等重点建设项目专项规划,进一步充实和完善葡萄文化长廊总体规划。要按照规划要求,抓紧做好项目实施的前期工作,加快建设步伐。
  (五)准确定位葡萄及葡萄酒产业发展方向。
  1.贺兰山东麓葡萄酒要坚持“高端市场为主、中低端市场为辅”、“特酒庄酒为主、佐餐用
酒为辅”的发展思路,大力支持特葡萄酒庄建设,鼓励葡萄酒生产企业发挥龙头带动作用。
  2.葡萄种植基地要按照“一优三高”的理念来建设,通过引进优良品种、先进技术,建设标准化高效节水基地;瞄准高端市场,按照高端酿酒葡萄的标准进行生产,提高种植效益;保护种植户利益,实行优质优价;鼓励企业自建基地,实现种植、酿造、销售一体化。
  3.加快葡萄酒产业与文化、旅游产业相融合,文化产品围绕黄河文化、西夏文化等挖掘和宣传,旅游产品围绕沙湖、西夏王陵、西部影视城、青铜峡大峡谷等特旅游景点来设计和建设。
  (六)严把贺兰山东麓建设项目准入关口。
  1.制订出台贺兰山东麓建设项目准入条件及其相关制度,切实保护好宝贵资源和生态环境。鼓励发展葡萄育苗、葡萄种植、葡萄酒酿造及其配套产业。支持各类企业从事相关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和产区基础设施建设。
  2.加强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原产地环境保护,在贺兰山东麓酿酒葡萄原产地地理标志保护区
及其周边5公里范围内,禁止审批建设石油、化工、建材、制药、采矿以及重金属排放等对土壤、水质和大气造成污染,对葡萄产业发展造成影响的项目。
  3.产区已建项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工艺落后、无污染防治设施、烟尘超标排放、环评审批手续不全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关停、取缔、搬迁、限期整改。对煤炭生产、采砂集中地区重点开展粉尘污染治理。
  4.新建项目要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与行业规划、土地规划,严格执行节能评估审查、水资源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规定,“三废”处理设施和防止水土流失、植被破坏、景观破坏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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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加强原产地保护。
  1.建立健全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原产地保护和监管机制,制订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商标使用管理办法,出台具有贺兰山东麓特点的酿酒葡萄及葡萄酒生产、质量和技术标准,建立葡萄酒庄列级制度及葡萄酒产品分级制度,逐步与国际接轨。建立原产地保护、监管机构,强化质检、检疫、监测和监管工作。
  2.严格管理使用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原产地地理标志产品证书,完善贺兰山东麓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管理使用办法,自治区林业、质监、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产品质量、包装标识及专用标志的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