庇古(Pigou,1929)对价格歧视理论做了经典阐述,并给出纯价格歧视定义:垄断厂商对不同的市场或不同类别的客户购买不同数量的商品索取不同的价格,以获取利润最大化。庇古的定义过于抽象,且限定为独家垄断厂商为最终消费者提供同质商品,从而失去其应用价值。按照庇古的思路一般的研究都把价格歧视分为三种类型分别定义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价格歧视。
按照厂商是否自由区分隔离客户,价格歧视分为内生型和外生型。内生型歧视指各子市场客观存在,由厂商将其整合为统一市场,至少从厂商的观点来看,各子市场为可整合统一市场。而内生型价格歧视,指厂商使用某种区隔变量,将统一市场区隔为不同的子市场。
在标准教材里一级和三级价格歧视的定义使用的是内生型定义。内生性价格歧视相对特殊和简单,而外生型歧视更为一般,较多应用于分析中。哈尔·瓦里安(Hal V arian,1985)在分析价格歧视对社会福利的影响时,简单介绍了内生型价格歧视,重点分析外生型价格歧视。
[7]Marius Schwatz(1990)明确指出其分析对象为外生性价格歧视。[8]琼·罗宾逊夫人和列昂惕夫分析时隐含使用的是外生性价格歧视,但没有明确指出。
菲利浦斯(Phlips,1983)认为针对相同产品价格与边际成本的差不同即为价格歧视。斯蒂格勒(Stigler,1987)认为当同一公司提供两种产品,价格比率与边际成本比率不相同时可以认为存在价格歧视。斯托(Stole)在综合上述两种概念的基础上认为所谓价格歧视是指当价格在不同用户间的变化不能完全用边际成本变化解释时则称为价格歧视。
早期的研究文献主要关注垄断厂商的价格歧视。然而理论研究表明在自由进入的市场中同样能产生价格歧视现象。谢巴德(Shepard,1991)的实证研究表明在完全竞争市场中成本差别不能完全解释同质产品的价格差异价格歧视在完全竞争市场中是存在的。
一级价格歧视:
施普尔伯(Spulber,1979)建立了一个多公司竞争模型。每个公司生产一系列差异化产品并且可以实行一级价格歧视策略,即每个公司在面临剩余需求时可以获取全部消费者剩余。一级价格歧视和向下倾斜的剩余需求曲线保证了利润函数对产量是严格凹的,则存在纯策略。纳什均衡均衡结果是公司基于剩余需求采取边际成本定价此时社会福利达到最大这与垄断情况下的一级价格歧视之结论一致。
上述结论是在假设公司数目和产品特征均固定的情况下产生的。如果产业结构是内生的,则会产生额外的社会成本。巴斯卡尔和图(Bhaskar & To)建立了一个通用的空间竞争模型,以分析一级价格歧视下的市场进入问题。结果表明价格歧视总会产生过多的进入从社会福利角度看,这是因为实施边际成本的公司可以通过一级价格歧视获得其部分边际社会贡献,从而补偿其进入成本导致过多进入。
二级价格歧视:
泫雅宋茜国外文献:
捆绑销售(bundling)就是购买组合产品或服务,与捆绑销售对应的是单件定价销售(components pricing)。捆绑销售可以视为二级价格歧视的一个类型——数量折扣下的非线性定价,消费者购买的产品越多价格越低。混合捆绑是指消费者除了可以购买组合产品外还能单独购买产品;纯捆绑是指公司以一个价格销售几种产品或服务的组合,用户只能购买组合产品。
(一)捆绑销售降低产业利润
在不完全竞争情况下,如果只有一个公司实施捆绑销售策略,则利润会增加。但每个公
司都采取此策略则会导致产业利润下降。马图特斯和赫利波(Matutes & Regibeau,1992)建立了两维豪泰林差异化模型来研究捆绑销售的结果表明,当单件产品相互兼容,混合捆绑销售降低了。
heyunshi安德森和勒若斯(Anderson & Leruth,1993)假设消费者偏好是Logit分布的得到类似的研究结果。为了理解这一结果,可以假设所有公司采取了单件定价销售策略。其中一个公司从单件定价销售转向混合捆绑销售,通过设定绑定价格低于单件定价之和,该公司将增加组合产品的市场份额,此时市场份额的增加将超过捆绑产品价格下降的损失。该公司增加了利润,但如果对手也采取混合策略将降低所有产品组合的价格,最终混合捆绑策略将减少所有企业的利润。如果市场是全覆盖的,混合捆绑销售还减少了社会福利,当然捆绑销售与一般价格歧视的不同之处还在于其成本因素。埃文斯和塞林格(Evans & Salinger)揭示了捆绑销售的成本动因是固定成本节约效应和范围经济性,因此如果考虑这些因素捆绑销售对社会福利的影响可能变得更加确定。
孙俪妹妹(二)捆绑销售与承诺高考成绩今日公布
由于竞争环境下捆绑销售会降低利润,公司可能有动力承诺采取纯绑定或单件定价策略以避免混合策略的激烈竞争。马图特斯和赫利波(Matutes & Regibeau,1992)的研究允许厂商在第一阶段从单件定价、纯捆绑和混合捆绑三种策略中做出承诺选择。结果表明选择何种策略与成本相关。低成本时选择混合捆绑是均衡策略但厂商会陷入囚徒困境;中等成本条件下,一个公司选择混合捆绑,另一个公司选择单件定价是均衡策略;高成本条件下,单件定价是均衡策略,此时承诺的可信性起到了关键作用。
(三)捆绑销售与市场进入
捆绑销售可能阻碍市场进入,温斯顿(Whinston,1990)假设对在位者来说,一个市场是垄断的,另一个市场是不完全竞争的,面临潜在进入者。垄断厂商承诺在两个市场纯捆绑其产品,降低了潜在竞争市场中的双寡头问题。承诺纯捆绑相当于垄断厂商对进入制定了具有侵略性的价格使得垄断厂商在竞争性的市场中更具侵略性。结果进入者利润降低,在一定的进入成本范围内,进入者将选择不进入。
崔和斯蒂法耐迪(Choi & Stefanadis,2001)进一步研究了捆绑销售的动态杠杆效应。杠杆效应是多产品垄断企业进行捆绑销售的另一个重要动机,即在某一市场上具有市场势力
的企业通过捆绑销售将市场势力延伸到另一市场。假设两个市场的产品是完全互补的,每个市场有一个潜在进入者,且一个进入者只在一个市场进入。如果潜在进入者能够实现创新并使产品价格比垄断厂商产品价格便宜则会选择进入;如果两个进入者都能创新,则垄断厂商被取代。假设垄断厂商在进入发生前确定对产品采取纯捆绑的策略,而创新的成功概率依赖于潜在进入者的投资,此时,垄断厂商对互补产品的捆绑销售会使得一个产品市场的进入严重依赖于另一产品市场的进入。只有两个新进入者同时获得成功进入者才能获得正利润。
元旦祝福语大全简短8个字(四)多维豪泰林模型下的捆绑销售研究
前文所述马图特斯和赫利波(Matutes & Regibeau,1992)的研究是利用多维豪泰林模型来分析捆绑销售的重要文献。在他们建立的模型中,消费者必须购买两个产品。如果要进一步考虑与捆绑销售相对照的非绑定情形,则公司可以事先声明是否绑定,并基于这个信息再设定价格。对混合捆绑销售与统一定价进行对比后的结果显示,捆绑销售下公司产品价格和利润都较低,消费者剩余增加,但社会福利减少。
塔纳萨雷斯(Thanassoulis,2007)在其模型假设中引入了小用户概念,即只购买一种产
品的用户,并分别研究了消费者对公司的偏好和对产品的偏好两种差异化条件下豪泰林模型的混合捆绑销售问题。由于小用户只购买一种产品,公司在价格竞争中必须考虑对大用户和小用户的平衡,从而产生消费者剩余合成效应。其研究结果表明,在公司偏好的情况下,混合捆绑销售策略可以降低消费者剩余而使公司利润上升;在产品偏好的情况下,捆绑销售
会使公司陷入囚徒困境。与非捆绑销售相比,混合绑定导致公司利润下降而消费者剩余上升。原因在于,公司在非绑定销售时不必进行大小用户平衡的两难选择。但在混合捆绑下公司针对大用户的竞争异常激烈,导致公司产品价格下降利润受到损失,但是增加了消费者剩余。
阿姆斯壮和维克斯(Armstrong & V ickers,2010)在豪泰林模型下,考虑了消费者具有购买成本情况下的多产品捆绑销售定价、消费者剩余和社会福利问题。尽管捆绑销售定价可以吸引更多消费者选择一站式购物并节约购物成本,但与统一定价的情况相比,捆绑销售仍然会使得公司陷入到囚徒困境中。与马图特斯和赫利波(Matutes & Regibeau,1992)的结论类似,捆绑销售下公司产品价格和利润都更低消费者剩余增加,但社会福利减少。
国内文献:
郭春香和郭耀煌(2003)运用博弈论的知识,采用定量分析的方法,系统地讨论了二级价格歧视条件下竞争厂商的利润最大化条件。
陈绍刚(2004,2002)基于线性需求函数对有市场竞争的厂商在实行二级价格歧视时的限制条件进行了分析。将其抽象为一个完全信息静态模型,分别对两厂商在三段定价和n段定价的二级价格歧视下所能进行的需求区间分段方式进行了研究,得出了完全不同于一个垄断厂商实行价格歧视时需求区间须等分才一能获取消费者剩余的结论。同时对二级价格歧视中的需求区间分段数进行了研究。清朝历代帝王顺序表
高兴佑(2003)对一类典型非线性需求函数条件下垄断厂商实施二度价格歧视的方法、程度和特点给出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同时又在线性需求函数条件下,用博弈论的方法对两实力相当寡头,领导厂商和追随厂商市场情形二级价格歧视的方法进行分析,并对两情形价格歧视的特点作了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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