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院长祝铭山同志在全国人民法院档案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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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机关】
【公布日期】1988.12.02
【分 类】新闻发布会
反袁姗姗正文
高圆圆在重庆经历过什么副院长祝铭山同志
倪安东出轨  在全国人民法院档案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1988年12月2日)
  法院档案工作座谈会今天就要结束了。这次座谈会开得很好,是一次有收获的会。我们在1983年底开了一次全国法院档案工作会议,以后再没有开。时隔五年,现在开这样一个
座谈会,对同志们来讲,对最高法院负责档案工作的同志来讲,都是一次很好的机会。其一,是一次学习业务知识的机会。这次会议用比较多的时间学习了档案法,系统地学习了诉讼档案基本知识,学完了12万字的讲义。平常大家都很忙,学习时间很少,这次集中到北京,有组织地进行讲授和学习,对提高我们的业务水平,是大有好处的,对加强今后法院的档案工作会起好的作用。其二,是一次互相学习交流经验的机会。会议当中,各省、市法院都介绍了本地的档案工作情况和经验。各地都有一些经验,有的多一些,有的少一些。在会上相互交流情况和经验,这也是一种学习,可以起到相互促进的作用。其三,这次会也是最高法院办公厅档案处调查研究的机会。最高法院档案处的力量比较单薄,日常工作很忙,下去调查研究的时间很少很少,和同志们接触的机会也不多。这次会上,大家把法院档案工作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都谈了,使我们对全国法院系统档案工作的成绩和问题,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这是一次培训会,以会代训。所以会前,除了一本讲义外,没有准备什么文件。大家在会上提出的一些实际问题,会议本身还解决不了,需要在会后把这些问题梳梳辫子,分门别类,进行研究,有的还要进行一些比较深入的调查研究,有的还要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法院档案工作中一些比较重要的问题,需要召开类似1983年档案工作会议那样的会议,
或通过其他形式去解决。这次会议主要是学习,只要大家确实感到学有所得,这就达到了预期的目的。现在看来,这个目的是达到了。
  下面,就法院系统档案工作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第一,进一步提高对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
  我国的档案法已经颁布了。档案法是一部重要的法律。它不是行政法规,是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档案法的颁布,从法律上明确了档案和档案事业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这对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利用,都将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也使我们法院系统的档案工作有了法律依据和法律保证。过去,档案工作无法可依,只有一些内部的规定;现在已有法可依,这是档案事业的一个很大进步。
  大家知道,我们的各项事业都离不开档案,政治、经济、文化、科学等等,离开档案都是不可想象的。每项事业都会产生相应的档案,在日常工作上又都要利用这些档案。事业的发展,决定了档案工作也要发展。我们法院也是如此,有审判就有诉讼档案。不管刑事审判、民事审判、经济审判、行政审判、海事审判,都要形成档案。档案是人民法院执行党
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记录。审判工作在发展,诉讼档案以及和它相联系的文书档案也要相应地发展。现在,国家对审判工作的要求高了,无疑对档案工作的要求也就高了。可见,诉讼档案工作在法院工作中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是法院工作中的一项业务工作。
  档案工作要为审判工作服务。档案是审判工作的依据。比如说,一审要依据侦查、起诉程序中形成的档案。二审还要依据一审形成的档案。在这里,案件事实不是现实的原始状态的,而是体现在档案中的过去的事实记录。以事实为根据,实际上是以体现在档案材料里的事实为根据。离开档案,就无从审查和认定案件事实。又比如,前几年复查历史老案工作,因为解放初期,档案工作没有走上正规,有些案卷材料很简单,不能全面地真实地反映案件事实,就给复查工作造成很大的困难。可见,如果没有档案工作,审判工作就无法开展。所以说,我们要搞好审判工作,就必须加强档案工作。
  档案工作的重要性,还不仅限于对审判工作的作用。人民法院的诉讼档案和文书档案,还要为国家立法工作,为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提供材料和依据。
  档案工作是具体的、平凡的、实实在在的工作,但它的意义重大。正因为如此,要强调重视这项工作,特别是各级法院的领导要重视。实际情况是,大多数领导是重视的,有少数
曾旭君领导重视不够。由于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在实际工作中就没有把它摆在应有的位置上。讲重视不是停留在口头上,而是要切实解决一些问题,使档案工作能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和其他各项事业的需要。领导同志要多听听档案部门的汇报,研究一下怎么来加强档案工作,主管院长要亲自过问。
  现在档案人员力量不足问题相当突出。有的省法院档案工作还没有专门机构,几十万卷档案只一两个人负责管理。这个问题必须解决。另外,还应当逐步解决档案工作必不可少的设备。为了搞好档案的保管和使用,真正发挥它的效益,必须花的钱一定要花,必须添置的设备应该添置。有的地方的档案由于管理工作差或设备太简陋、太落后,造成了损毁,甚至是无法挽回的损失。例如,有的档案已经霉烂,抢救都很困难。我们不要等到需要抢救的时候再花更多的钱,那实际上是一种浪费。对档案工作要看得远一点,它不仅仅是眼前审判工作不可缺少的,我们的子孙后代也还要利用。把档案工作搞好,既是为当前工作服务,也是为今后的事业提供条件。
  还应强调,领导同志要关心从事档案工作的同志,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应该解决的问题要合情合理的加以解决;现在解决不了的,也应解释清楚。这样才能稳定这支队伍,并有所发展。
  第二,加强档案工作的业务建设,做到标准化、规范化,逐步实现档案工作的现代化
  按照档案法的要求,法院的档案工作是有差距的,而且差距还不小。认真贯彻档案法,有很多工作要做。档案工作很繁杂,但起码应当做到:收集要齐全,整理要系统,鉴定要准确,保管要安全,利用要方便,管理要科学。雅思考试费用
  1983年全国法院档案工作会议制定的“两个办法”、“一个规定”,经过5年的实践,现在看来,有些地方需要修改和补充;还应陆续制定一些其他的规定和办法,使档案法在法院系统加以具体化。这些规定和办法,也可以说是档案法在法院系统的实施细则。这件事做起来不是很容易的,需要上下级法院共同努力才能搞好。我们应当朝档案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努力,但也不可能一口吃成一个胖子,特别是现代化,要逐步实现。什么是档案工作的现代化?当前的标准是什么?没有具体的规定,而且现代化的要求必然会随着社会的进步在不断向高水平发展。目前,应逐步普及计算机、缩微机的应用。现代化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可以提高档案工作的质量,可以使档案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现在我们的档案工作是落后的、原始的、手工的办法,订卷还是用锥子扎线绳穿。随着四化建设的发展,随着人民法院管理工作现代化的发展,档案工作现代化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