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2 .我处按以下原则对研究生招生实行流向流量调控。
( 1 )导师队伍的学术水平,梯队结构;导师的工作态 度及教书育人情况。
( 2 )导师的科研课题、科研成果及科研经费能否保证 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学位论文工作的正常进行。
( 3 )用人单位对毕业研究生使用情况反馈所反映的研 究生培养质量。
(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各专业的需求状况。
( 5 )研究生管理工作的水平。
( 6 )各学院开展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能为研 究生培养提供“三助”岗位的多少。
3.在编制专业目录时, 个别学科、专业对生源有特殊 要求的, 可在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注明。
4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须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 才干进行招生。
5 .招生导师的年龄范围 ,按照学校有关离退休的规定 执行。对于指导力量薄弱的(指导教师体弱多病、或者学术梯 队不强 ),或者没有科研任务和科研经费的, 或者不能履行指导
教师职责的,应少招或者停招研究生。
6.硕士研究生考生入学考试科目为政管理论、 外国语、 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为了加强考核考生的基础理论知识, 以利扩大研究生的专业知识面,我校实行按专业统一设置考 试科目和进行招生录取,考试科目普通以一级学科统一设置 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应该贯彻
“宽口径选才”的原则,即 主要考核考生是否掌握了本科阶段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 基本技能,是否具备了研究生入学的基本条件。
我不是药神结局7 .填写专业目录时,外语语种和各科考试科目名称等 都要写清晰,考生报考时一律以专业目录为准,不得暂时更 改。
8 .业务课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的设置,应覆盖五门或者 五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尽量使用近年来出版或者使用的 教材 ,以方便各地考生对书籍(教材) 的购买和查阅 ,参考 书目按考试科目列出。
9 .各学院的招生专业目录须经学科带头人和学院分管 领导签署意见。一经刊印后不得更改。学院应对招生计划的 编制及招生人数、考试科目等内容统筹安排 ,加强领导。
二、招收硕士研究生简章
1.培养目标:
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 拥护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 好 ,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门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聘用制度 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 管 理或者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材。
2 .招生专业:见当年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
3 .招生类别:计划内定向培养和非定向培养,计划外 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
4 .学习年限:普通为 3 年,在职兼读为 3 至 5 年。
5 .报考条件:
(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 2 )身体健康,年龄普通不超过 40 周岁。报考委托培 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 3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生,或者往届本科毕业生;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须毕
业满 2 年且达到与大学本科毕 业生同等学力者(条件见当年简章);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 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以同等学力者身份 报考;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或者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限为原单位委托培养)。
(4)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满 4 年的在职人员 ,业 务优秀 ,已发表过研究论文 (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 干 ,经考生所在单位允许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 家推荐 ,可申请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硕士毕业后满两年(限 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亦可申请参加单独考试。经 单网上订机票如何取票独考试录取者均为原单位委托培养(需缴付培养费)。
6 .报名办法:
( 1 )报名日期: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
( 2 )报名地点:XX 地区考生,在 XX 市高招办设置的 报名地点报名 ;外省市考生,在各省高招办设置的报名点报
名。考生在报考期间因事外出,可持原单位证明就地报考。 报考美术学、设计艺术学、音乐学等专业的考生须直接到我 校报考,具体专业参见当年招生目录。申请参加单独考试的 考生在我校研究生处报名。
( 3 )报名手续:按国家教育部当年有关招生文件规定办 理。
7 .考试:
( 1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复试时间、地点、科目 及方式另行通知。
( 2 )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
( 3 )初试地点由报名点设置。
(恒禾七尚4)初试科目为政管理论课、外国语和 2 门业务课, 其中政管理论课和外国语的满分值为 100 分, 2 门业务课的 满分值为 150 分。详见当年招生《专业目录》。
( 5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 3 小 时。
降准( 6 )初试成绩待阅卷结束后通知考生。
怎么去水印8 .录取:
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 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9.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者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定向或者委托单位。 对非定向、 自筹经费研究生实行双向选择, 自主择业。
三、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工作
统考初试的政治、 (一外)英语、 俄语、 日语、 数学(一)
至(四)、教育学基础综合、心理学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综 合、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由国家教育部组织统一命题, 其考试要求及范围由有关部门制定并发布考试大纲。非全国 统一命题的业务课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按下列要求进 行。
1 .命题原则:
试题应初步测试出考生是否具备研究生入学的基本条 件。试题主要测试考生对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 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 力。普通应当根据教育部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或者本校自定的 本科教学大纲要求进行命题,应能反映本学科、专业主干课 程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试题应避免浮现学术界尚有争议的问 题并不得有政治性的错误。试题的难易程度要适当,普通应 使本学科、专业本科毕业的优秀考生能取得及格以上成绩, 要建立起合理的控制模式 ,避免及格率偏高或者偏低。 同时, 命题要充分考虑非本校毕业生的特点,即注意命题能有利于 吸收外单位考生。
2 .组织工作:
各学院应对招生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加强领导 ,组织好 有关科目的命题小组。命题小组应由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 平较高并且近期担任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各成员普通应具 有副教授及以上或者相当职称 ,并保持相对稳定。
3 .具体要求:
( 1 )初试考试科目均采用笔试形式。
( 2 )试题中应有一部份用以测试考生掌握该门课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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