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受理办法及其细则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或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目前开展生源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有:湖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北京市、河北省、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上海市、湖南省、江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天津市。学生可以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的相关事宜。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主要规定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丰田车标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中伏是几月几号2020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申请时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启动时间和各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时间一般由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网络、报纸等方式通知,一般一年一次。申请时间大致在6—8月份期间。
学生可到“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上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注册,按提示
查询当前进程。
开行审批程序为:县级资助中心提交省资助中心,省资助中心提交省开行,省开行提交国家开行。生源地贷款各地快慢不同,一般年底可放款,放款时会通过支付宝短信通知,学生也可到学校财务部门查询相关款项事宜。
三、办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四、贷款金额
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
五、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
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
六、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七、贷款利率
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32寸海信电视机
八、贴息政策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原则上学生正常在校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学生毕业后贷款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
九、申请材料
(一)贫困证明材料
1、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证明材料。
2、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具体所需证明因各省不同,请同学们提前了解清楚在放假离校前到学院学工部办理。
(二)身份证明材料
危险驾驶罪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申请及办理程序
(一)贷款受理部门
汽车仪表盘的各种指示灯代表什么借款人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准备材料
巩俐的老公是谁?
准备齐全上述贫困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邮储银行存折后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三)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四)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订借同》,签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特别提醒,合同中请填写存折账号,账号务必填写准确,如因填写错误造成贷款无法汇划,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五)合同回执寄返
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和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合同由学生自己保管,受理证明来校报道时在空白处注明学号、学院、辅导员姓名和后交学生处办理。
(六)贷款发放与支付
贷款一般在10月至12月底期间到账学校财务处,扣除学费多余金额会转入学生在学校统一办理的交通银行卡内。
(七)偿还贷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代理结算行根据区资助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细表,从学生个人账户扣收相应款项。
十一、特别提醒
(一)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二)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三)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四)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五)借款人应在还款后及时与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经办银行进行帐务核对工作,防止出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