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我在星甸司法所进行了一个星期的社会实践。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磨练了自己几年来本科进修的常识,提高了自己的专业素养和能力。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工作人员交办的任务,得到司法所领导及全体工作人员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民事调解,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
首先,我必须对司法所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最基层的组织机构,是县(区、市)司法局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直接面向广大人民众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在基层政法机构体系中,司法所是基层政法组织机构之一,它与公安派出所、法庭共同构成我国乡镇(街道)一级的政法体系,成为我国基层司法运行机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体系中,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参与基层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成员单位,处在化解人民内部矛盾、预防和减少犯罪
的第一线。
此次实践期间,我主要学习了司法所民事调解,星甸司法所在民事调解工作中有一些独到的创新方法:
一、依托派出所在共建社区及设立的“警务室”,司法所与派出所密切协调配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治安调解各自优势、手段,整合调解资源,形成工作合力,联动调处化解矛盾纠纷。除引发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的矛盾纠纷外,其它矛盾纠纷均采取这种机制进行化解。
(一)衔接的原则:
1、坚持自愿调解与引导调解相结合的原则。在调解工作中一方面引导当事人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首要选择;另一方面,充分尊重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引导当事人自觉主动接受调解方式和调解结果。
2、坚持平等调解与公正调解相结合的原则。调解工作坚持公道中立、平等协商,注重兼顾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始终按照公平、公正的要求,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调解,尽量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一)衔接的原则:
1、坚持自愿调解与引导调解相结合的原则。在调解工作中一方面引导当事人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首要选择;另一方面,充分尊重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引导当事人自觉主动接受调解方式和调解结果。
2、坚持平等调解与公正调解相结合的原则。调解工作坚持公道中立、平等协商,注重兼顾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始终按照公平、公正的要求,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调解,尽量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二)具体做法:
支付宝密码忘记了怎么办 1、实行联合排查辖区矛盾纠纷制度。发挥派出所特别是“警务室”民警和司法所深入辖区居民众的作用,共同组织排查辖区矛盾纠纷的活动。努力做到辖区内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防激化。
2、派出所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当事人寻求派出所解决纠纷的,经派出所审查认为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则告知当事人到司法所或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对民事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中民事损害赔偿事项,则告知或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当事人接受建议的,派出所与司法所或人民调解组织取得联系,将纠纷交由司法所或相关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3、“警务室”民警积极参与司法所调处的涉及治安轻微伤害、发生一方威胁情节的、有可能激化的民间矛盾纠纷调解。司法所对在排查中发现的治安案件以及应由治安调解的矛盾纠纷,由司法所通知“警务室”民警或派出所进行调解,调解结束后派出所及时将结果反馈给司法所。
4、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实行联合调解。发挥派出所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权威和司法所及人民调解组织贴近众、熟悉民情的优势,在街道综治工作中心组织协调下,
支付宝密码忘记了怎么办 1、实行联合排查辖区矛盾纠纷制度。发挥派出所特别是“警务室”民警和司法所深入辖区居民众的作用,共同组织排查辖区矛盾纠纷的活动。努力做到辖区内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防激化。
2、派出所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当事人寻求派出所解决纠纷的,经派出所审查认为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则告知当事人到司法所或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对民事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中民事损害赔偿事项,则告知或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当事人接受建议的,派出所与司法所或人民调解组织取得联系,将纠纷交由司法所或相关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3、“警务室”民警积极参与司法所调处的涉及治安轻微伤害、发生一方威胁情节的、有可能激化的民间矛盾纠纷调解。司法所对在排查中发现的治安案件以及应由治安调解的矛盾纠纷,由司法所通知“警务室”民警或派出所进行调解,调解结束后派出所及时将结果反馈给司法所。
4、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实行联合调解。发挥派出所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权威和司法所及人民调解组织贴近众、熟悉民情的优势,在街道综治工作中心组织协调下,
共同调处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汤洛雯个人资料及照片
二、通过“流动法庭”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及民事诉讼的衔接
司法所对经过多次调解无法达成协议、当事人要求诉讼的及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结案的纠纷,及时与“流动法庭”的负责人取得联系,并引导当事人通过“流动法庭”接受司法调解或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流动法庭”的办公地点即设在司法所,所有立案手续可以在司法所办理,为当事人节约了时间、精力和诉讼成本。“流动法庭”定期对这些案件会同司法所进行司法调解,确实难以调处的则由“流动法庭”现场开庭审理解决。
三、创新纠纷排查方式,引导居民合理维权
唐一菲暗讽姚晨在辖区内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中,进一步丰富排查工作的内容,把“五五”普法宣传品和司法所印制的“便民联系卡”送到居民手中,使居民在发生矛盾纠纷时能够想到依法维权,及时和人民调解组织或司法所取得联系。同时还在纠纷排查登记表中加入了解答居民法律咨询一栏,即时解答居民提出的法律咨询事项。
二、通过“流动法庭”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及民事诉讼的衔接
司法所对经过多次调解无法达成协议、当事人要求诉讼的及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结案的纠纷,及时与“流动法庭”的负责人取得联系,并引导当事人通过“流动法庭”接受司法调解或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流动法庭”的办公地点即设在司法所,所有立案手续可以在司法所办理,为当事人节约了时间、精力和诉讼成本。“流动法庭”定期对这些案件会同司法所进行司法调解,确实难以调处的则由“流动法庭”现场开庭审理解决。
三、创新纠纷排查方式,引导居民合理维权
唐一菲暗讽姚晨在辖区内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中,进一步丰富排查工作的内容,把“五五”普法宣传品和司法所印制的“便民联系卡”送到居民手中,使居民在发生矛盾纠纷时能够想到依法维权,及时和人民调解组织或司法所取得联系。同时还在纠纷排查登记表中加入了解答居民法律咨询一栏,即时解答居民提出的法律咨询事项。
此次学习期间,我经历了一次民事调解,下面谈一下案例:2011年6月23马蓉妈妈徐红日晚8时许,星甸镇村民宋某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回家,由于天黑暗,车速过快避让不及,将路边的李某撞倒,致使李某后脑着地受伤,宋某立即将其送入医院进行救治,李某虽无生命危险,但
是脸部受伤比较严重。事发后,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及时赶往现场处理,并将情况迅速通报给星甸司法所。为防止突发性事件发生,有效化解双方矛盾,星甸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两村书记共同赶往县医院进行调解。司法所工作人员一方面要求肇事方亲属尽快筹集资金交齐费用,并妥善安排好受害方亲属的食宿,尽量取得受害方亲属的谅解,为双方和平协商建立基础;另一方面,带领两村书记安慰受害人亲属,宣传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和时限,稳定受害人亲属的情绪;同时,与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保持密切联系,对宋某的行为和双方责任进行分析研判,做到调解时心中有数。6月城镇医疗保险24日,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双方亲属进行了调解,工作人员指出:一、宋某的交通肇事行为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将受到刑事责任追究;二、该交通肇事行为给李某及其亲属造成了一定损害,理应作出相应民事赔偿;三、如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宋某能够积极对受害方亲属进行满意赔偿,受害方亲属表示谅解并出示谅解备忘录。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劝说和三次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和解。
在具体从事民事调解工作中,经常运用以下调解方法:
1、背靠背法。在调解过程中,由于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本身就已存在情感冲突,因此有时
在受到来自对方或其他方面不良信息的刺激后,就极易使冲突进一步升级或矛盾进一步恶化。此时你就要想办法把双方当事人分开,使双方没有接触的机会,使他们接受不到来自对方或其他方面不良信息的刺激,让他们首先冷静下来,继而能够理智地分析和面对面临的问题。此时法官则通过各个劝说的方法,使双方逐步缩小意见差距,在双方意见接近时,法官要直接提出调解方案,促成调解成功。这种方法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相邻关系案件、侵权赔偿案件、涉农案件时适用较多。
2、辩法析理,以法服人法。在调解过程中要说明白、公平的话,应当针对案件事实和当事人纷争的焦点,将其行为纳入法律或政策的轨道进行法律适用的解说,对案件进行剖析,并提出具体适用的条款,只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才能让当事人信服,只有在让当事人明白其诉求有无道理及各自应付责任的基础上,才能让当事人明白你为什么要调解及你为什么要提出如此的调解方案,从而最终促成调解协议的达成。
2、辩法析理,以法服人法。在调解过程中要说明白、公平的话,应当针对案件事实和当事人纷争的焦点,将其行为纳入法律或政策的轨道进行法律适用的解说,对案件进行剖析,并提出具体适用的条款,只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才能让当事人信服,只有在让当事人明白其诉求有无道理及各自应付责任的基础上,才能让当事人明白你为什么要调解及你为什么要提出如此的调解方案,从而最终促成调解协议的达成。
3、借助外力法。这里所说的外力,可以是当事人的亲属、其委托的代理人、其所在的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甚至是其委托说情的人或与本案原本无关的第三人。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间的关系往往到了十分对立时才会到法院解决矛盾纠纷,因此,很多案件由司法人员做当事人的调解思想工作,当事人不一定会接受,往往有当事人会因为司法人员
的热忱调解而怀疑在偏袒另一方。如果通过其信任的人去做思想工作,当事人可能就会接受。所以,在调解前一定要做好准备工作,摸清当事人的社会关系,以便选准借力点,充分利用外力,这样,在实际调解过程中才能做到事半功倍。
当然,在民事调解的实践中,方法各种各样,例如还有以情感人法、换位思考法、冷处理法、财产保全周渝民 许玮伦法等等,其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成功促成双方当事人调解解决纠纷,使双方达到“双赢”,甚至是使法院、涉及的单位和人员,乃至整个社会达到“多赢”。
此次社会实践,让我更加了解到我国的司法制度以及怎样去做民事调解工作,把书本联系了实际,使我受益匪浅。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