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旅游环境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延安市人民政府
世界十大高智商电影【公布日期】2011.07.13
【字 号】延政办发[2011]92号
【施行日期】2011.07.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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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
正文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旅游环境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政办发〔2011〕9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延安市旅游环境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海边放松心情的短语
 
斯坦李延安市旅游环境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去年以来,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旅游环境大整治活动,我市旅游环境得到一定改善,旅游综合服务水平有所提升,但全市旅游大环境中存在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与广大游客的要求和人民众的期望还相差甚远。为此,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年要在去年整治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对全市旅游环境大整治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打一场旅游环境大整治的攻坚战,尽快改善延安对外形象,全面提升游
客满意度,为加快旅游产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现就全市开展旅游环境大整治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城市整体品位和形象为目的,以环境大整治为抓手,按照整顿与规范结合、治标与治本并重的原则,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工作,上下联动,全民动员,重点突破,综合治理,有效提升游客满意度。
  二、伊丽莎白泰勒身高总体目标
  以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标准为基点,通过大整治,达到“市容整洁、交通顺畅、安全有序、管理规范、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文明和谐”的目标。
  三、整治重点和时限要求
  (一)改善城市卫生环境。一是治理城市“脏、乱、差”,根除乱摆卖、乱搭建、乱停放、乱扔垃圾、乱倒污水等现象,保持市容环境干净卫生(市城管局牵头负责,7月底见成效)。
二是取缔占道经营和流动摊点,做到商必进店、摊有所位(市城管局牵头负责,7月底见成效)。三是在城区、景区合理布局和建设一批星级厕所,专人管理,保持干净卫生,无异味(市城管局牵头负责,10月底完成)。四是加强城区项目建设工地管理,保持工地周边环境清洁卫生、道路通行顺畅(市住建局牵头负责,7月底完成)。
  (二)整治市区交通秩序。一是采取宣传教育、分流疏导、科学规划、严格管理等措施,有效解决交通拥堵现象(市公安局牵头负责,7月底见成效)。二是整顿出租车拼座、拒载、甩客、乱要价、卫生差、服务不文明等行为;公交车要增加班次、延长时间,发挥主渠道作用;适当投放旅游专用车辆(市交运局牵头负责,7月底见成效)。三是合理设置停车场和公交站点,突出抓好景区、市中心区域停车场建设(市公安局牵头负责,10月底完成)。
  (三)完善标志标识设置。一是在旅游线路、城区设置规范、醒目、指示明确的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设施、景区指示引导牌(道路交通由市交运局牵头负责、城区由市城管局牵头负责,8月底完成)。二是景区大门口设立主题鲜明、品位高雅、吸引游客的景区标志(市旅游局、市文物局牵头负责,2012年底建成)。三是选址建设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标志
马踏飞燕雕塑(市旅游局牵头负责,年内完成)。四是规划、建设延安作为革命圣地的红旅游标志标识,增加城市的红旅游氛围(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年内完成)。
  (四)规范旅游行业管理。一是采取资格公告、等级评定、广告审核、市场检查、质量抽查、档案和合同的监管等系列措施,查处旅行社违规经营和失信行为(市旅游局牵头负责,7月底见成效)。二是认真贯彻实施《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国家新标准,采取严格准入、全面复核、定期抽查、暗访检查、及时监控、动态管理等措施,加强对星级饭店的日常监管,规范星级饭店的经营和服务行为(市旅游局牵头负责,8月底见成效)。三是完善旅游投诉受理体系,健全旅游投诉处理各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旅游质监巡查,高效快速地受理、衔接、处理旅游投诉(市旅游局牵头负责,7月底见成效)。
  (五)加强饭店餐馆监管。一是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在所有非星级饭店和社会餐馆服务大厅醒目位置设置告示牌,统一对外公布各监管部门、单位的监督举报电话(市工商局牵头负责,8月底完成)。二是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标准,采取全面检查、达标认证、暗访抽查、联合执法等方式,加强对非星级饭店和社会餐馆的食品卫生、安全、秩序、价赴的拼音
格和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提升整体服务水平(市商务局牵头负责,7月底见成效)。三是加快实施延安旅游推荐接待单位管理办法,为游客提供放心、安全的消费场所(市旅游局牵头负责,7月底见成效)。
  (六)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一是严厉打击针对游客的“两抢一盗” 犯罪行为,及时查处欺客宰客等各种损害游客利益的行为(市公安局牵头负责,常态工作)。二是严肃查处“黑社”、“黑导”、“黑车”、“黑店”(市公安局牵头负责,7月底见成效)。三是坚决打击制假售假、以次充优、短斤少两、虚抬价格等欺诈行为(市工商局牵头负责,7月底见成效)。
  (七)整肃景区周边环境。一是通过拆除、改造提升,拓宽景区通道,亮出景区,合理规划布局景区停车、购物等旅游服务设施,保持周边建筑与景区风貌协调一致(市住建局牵头负责,2012年底前完成)。二是取缔乞讨、卖艺、算卦等现象(市民政局牵头负责,7月底见成效)。三是取缔非法商摊,杜绝无照经营、强买强卖、尾追兜售等行为(市工商局牵头负责,7月底见成效)。四是保持景区周边社会治安、秩序环境良好(市公安局牵头负责,常态工作)。
  (八)清理规范广告牌匾。一是整治中心城区、主要道路和旅游沿线广告牌,清理视觉污
染(市住建局牵头负责,7月底见成效)。二是清理乱贴、乱写、乱画等(市城管局牵头负责,7月底见成效)。
  (九)整合迁建城区市场。对城区内影响城市形象和交通秩序的市场进行搬迁,按照“一沟一城”的思路,建设大型专业市场;对城区保留市场进行改造升级 (市商务局牵头负责,7月底前启动各项工作)。
  (十)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广泛开展市民文明礼仪教育,重点纠正随地吐痰、大小便、乱扔垃圾、横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培育市民“圣地人”意识,增强作为延安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市文明办牵头负责,常态工作)
  四、包抓领导和责任分工
  这次整治采取分头负责、专项治理的方法,由各主管副市长挂帅、各主管部门牵头具体实施。
  (一)改善城市卫生环境工作由师合林副市长负责,市城管局牵头,市住建局、工商局、
交运局、商务局、公安局、交警支队和宝塔区政府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