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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案例(精选3篇)
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案例3篇
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案例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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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案例篇2
肁怎样调解婚姻家庭纠纷
离婚纠纷是民间纠纷中常见的一类纠纷,它危及夫妻关系,影响家庭和睦,给社会带来不的因素。因此,正确调解离婚纠纷,对建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促进社会团结...
蒆怎样调解婚姻家庭纠纷
肁离婚纠纷是民间纠纷中常见的一类纠纷,它危及夫妻关系,影响家庭和睦,给社会带来
不的因素。因此,正确调解离婚纠纷,对建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促进社会团结,建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有重要意义。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离婚纠纷,要坚持婚姻法的婚姻自由基本原则,提倡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反对资产阶级、封建主义的婚姻观点和旧习俗。同时,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得强行调解,更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膁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婚姻关系是以夫妻之间的共同感情为基础的,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衡量夫妻关系能否继续存在的主要标准。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一般可从夫妻关系借以建立的思想条件、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感情的状况,发生纠纷的原因和双方的责任、有无争取和好的因素等几个方面综合加以认定。由于离婚纠纷比较复杂,调解这类纠纷要注意把一般原则和具体情况结合起来,深入调查了解,细心研究分析,耐心说服疏导。
蒇下面介绍几种常见的离婚纠纷及其调解办法;
袄(一)因包办、买卖婚姻引起的离婚纠纷。
膄包办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由原则,违背婚姻当事人意志,包办强迫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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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婚姻。买卖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的婚姻。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这类纠纷时,应切实保护男女婚姻自由,坚决反对包办、买卖婚姻,但对纠纷的调解,应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区别对待。
七年级上册语文作业本答案芁对要求解除确系包办、买卖婚姻的,应依据下列原则,酌情进行调解:如果双方婚后始终没有建立起感情或夫妻长期分居,夫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的,在做好双方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工作的基础上,应告诉当事人诉讼到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个别矛盾较大,积怨较深,继续共同生活无望的,也可以调解离婚,并告诉有关当事人到有关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但离婚调解早从严掌握,对于结婚时间较长,生有子女,婚后已建立起一定的感情,夫妻关系还能维护,离婚弊多利少的,应尽量劝说双方和好,不轻易调解离婚。
袈在调解中发甲包办、买卖他人婚姻的人,要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报告人民法院依法处理。若因买卖婚姻造成当事人一方生产注活严重困难的,可通过调解使接受财中酌情返还。
薆(二)因封建思想严重引起的离婚纠纷。
袃常见的此类纠纷及调解方法有两种:一是夫权思想严重,岐视、压迫、打骂女方,无视女方的合法权益,限制女方活动自由而引起离婚纠纷;二是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的旧思想严重,因生女孩或采取或节育措施引起离婚纠纷。调解这类纠纷时,应对有夫权思想的男方进行批评教育,只要本人承认错误,并愿意改正就应调解双方和好。对个别夫权思想特别严重的,要支持女方的合理要求,从保护妇女儿童利益出发,可以调解双方离婚或建议男方单位给其以适当的处分,对夫权思想特别严重,并因此而引起严重后果和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支持女方诉诸人民法院。
芁(三)因一方喜新厌旧引起的离婚纠纷。
艿所谓喜新厌旧引起的离婚纠纷是指一方婚后地位、条件或客观条件的影响,夫妻思想感情发生变化,一方蓄意抛弃配偶,另寻新欢引起的离婚纠纷。在调解这类纠纷时,首先应依某组织和众,深入调查,掌握确凿证据,分清是非责任,然后根据当事人的不同情况,分别进行调解工作。(1)对有过错的一方,即喜新厌旧、另寻新欢的当事人,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一般不做离婚调解,视其情节和认错态度,可建议有关组织给予处分。(2)对“第三者”也应配合有关单位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告诫其不要破坏他人的婚姻家庭,终
止这种不当的关系。必要时,也可建议有关单位给予其适当处分。(3)在做好有过错一方的思想工作,使其承认并愿意改正错误的基础上,对无过错的一方讲明,允许对方改正错误,劝其珍惜夫妻感情,给对方改正错误的机会,争取在新的基础上重归于好。(4)对“第三者”插足而构成杀人、伤害和虐待等违法犯罪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则不宜做调解,应支持受―害者向司法机关起诉,依法追究犯罪者的法律责任,以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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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此外;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这类纪纷时,既要维护社会道德,又要注意工作方法,“第三者”一词不可乱用,否则会使矛盾扩大和加大调解的难度。
蚂(四)因经济问题引起的离婚纠纷。
莁物质生活是夫妻共同生活中的重要内容。常见的因经济问题引起的离婚纠纷和调解方法,大致有以下几种:
莅1.经济不民主。即一方控制对方合理支出,甚至达到使对方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程度。在调解这类离婚纠纷时,应宣传夫妻平等的原则,提倡民主持家,相互信任。对大数额支出夫妻应互相商量,并注意尊重对方的意见;对正常的、小数额支出则不要斤斤计较。同时还应批评教育有过错的一方,帮助双方合理安排经济生活、改善夫妻关系。
螅2.一方挥霍无度。如有的男方嗜烟酗酒,有的女方过于追求衣着打扮,支出超过应有的限度,严重影响了家庭正常生活。对此,应进行浪费可耻,勤俭持家光荣的教育,批评挥霍的一方,劝其改正不良嗜好,量入为出,合理计划,同时,也要说服另一方,不可“以错对错”,应对其耐心帮助。
蒀3、不赡养父母。主要是指夫妻一方在经济上限制过严,不让对方赡养自己父母而发生的离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对于此类纠纷,应宣传赡养父母是我国劳动人民的优良传统美德,也是子女依法应尽的义务。批评教育有过错的一方,向其说明有条件而不赡养、不仅会受到众的谴责,情节严劣、后果严重的还会受到法律制裁,以促其改正错误。如对赡养费的数额发生争执,可根据被赡养人的需要和赡养人的负担能力确定,一般不低于当地众的平均生活水平。4.在实行生产责任制后,一方身体不好缺乏生产技术和致富经验,收入较低,生活出现了暂时困难,另一方提出离婚而引起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劝导夫妻互相谅解,互相帮助,并帮助其寻致富门路,尽快致富。如因对方好逸恶劳或一贯不务正业,不好好生产,又不顾家庭及子女生活的,应对有错一方进行批评教育,如坚持不改、又无和好可能的,也不要勉强调解和好。
蒁(五)因个性不合或家务琐事引起的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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