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抵税额⾦额较⼤的情况主要存在于初创期的企业和“低销”“⾼进”的农机、⽣产服务等⾏业。⽐如初创期的企业,前期需要⼤量的投⼊,但同时销售还没有形成规模,投⼊购进的资产进项税额没有对应的销项税额抵减,形成⼤量留抵税额;再⽐如⼤型宾馆,销项税率为6%,购进不动产的进项税率9%,购进家俱、床上⽤品、卫⽣洁具的进项税率13%;
对于⼤型企业来说,动辙⼏千万的留抵税额,挤占着企业的资⾦,造成企业现⾦流的压⼒。同时2019年4⽉1⽇起不动产购进分两年抵扣的政策改变成⼀次性全额抵扣,企业进项税额可能进⼀步提前变多。但原来规定,留抵税额只能抵、不能退,只能挂在增值税的申报表上,成为镜中⽉、⽔中花。⽽经过此次增值税改⾰,留抵税额可以不仅能抵,还能申请退,成为真⾦⽩银。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2019年4⽉1⽇起,全⾯试⾏留抵退税制度,不再区分⾏业,只要增值税⼀般纳税⼈符合规定的条件,都可以申请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退税条件
迭戈马拉多纳条件⼀:看增量
⾃2019年4⽉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于零,且第六个⽉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记住,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底相⽐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2019年3⽉的留抵税额余额永恒不变的基数。假如是2019年4⽉1⽇以后新设⽴的纳税⼈,由于2019年3⽉底的留抵税额为0,其增量留抵税额即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
孟子义背景李光洁八卦假设A企业2019年3⽉的留抵税额余额为100万元。2019年4⽉2019年9⽉六个⽉每⽉(按季的为每季)留抵税额余额都应⼤于100万元,2019年9⽉的留抵税额余额应超过150万元。
条件⼆:看规范
1、企业的纳税信⽤等级为A级或者B级;C、D、M级的都不符合条件,其中M级是新设企业,由于设⽴时间未跨过⼀个⾃然年,所以没有参加信⽤等级评定。
2、企业申请退税前36个⽉未发⽣骗取留抵退税、出⼝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发票情形的;
3、申请退税前36个⽉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条件三:看优惠
向华强玩过的女星⾃2019年4⽉1⽇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如⾃2011年1⽉1⽇起,对纳税⼈销售其⾃⾏开发⽣产的软件产品,其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实⾏即征即退。那么该企业就不能申请留抵退税。
以上条件必须同时符合。
退税计算
退税计算分三步,举个例⼦:
⼩何公司2019年3⽉底的留抵税额是100万元,2019年9⽉留抵税额是160万元,假设⼩何公司满⾜上述退税条件。
第⼀步:计算增量留抵税额:2019年9⽉留抵税额余额-2019年3⽉留抵税额余额=160-100=60万元
第⼆步:计算进项构成⽐例:
进项构成⽐例,为2019年4⽉⾄申请退税前⼀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发票)、海关进⼝增值税专⽤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重。
假设⼩何公司2019年4-9⽉进项税额合计500万元,进项税额包括:购进农产品⾃开收购发票的进项税额98万元、通⾏费电⼦发票税额1万元,出差⼈员的车票计算抵扣1万元,增值税专⽤发票注明的进项税额350万元、海关进⼝增值税专⽤缴款书注明的进项税额50万元。(350+50)/(98+1+1+350+50)=80%
第三步:计算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例×60%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160-100)*(400÷500)*60%=28.8万元。
增值税⼀般纳税⼈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产⽣新的留抵,要重新按照退税资格条件进⾏判断。特别要注意的
是,“连续六个⽉增量留抵税额均⼤于零”的条件中“连续六个⽉”是不可重复计算的,即此前已申请退税“连续六个⽉”的计算期间,不能再次计算,也就是纳税⼈⼀个会计年度中,申请退税最多两次。⽐如⼩何公司退还了28.8万后,9⽉底留抵税额余额160-28.8万=131.2万元。需要到半年之后的2020年3⽉,如果条件再次满⾜,还可以再次申请退税。
由于新办企业只有等到信⽤等级确定为A、B级,才可以申请留抵退税。⽐如是2019年4⽉成⽴的,⾄少应等到2021年初才能申请退税,并以申请⽇前6个⽉的指标确定是否符合要求确定能否退税。
为什么穿越火线玩不了退税申请时间
由于留抵税额是个时点数,会随着增值税⼀般纳税⼈每⼀期的申报情况发⽣变化,因⽽提交留抵退税申请必须在申报期完成,以免对退税数额计算和后续核算产⽣影响。
申报调整
增值税⼀般纳税⼈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并在申报表和会计核算中予以反映。
同时对实⾏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可以调整各项附加税的计税依据。各项附加税也可以随之少交,真是意外的惊喜。
出⼝企业处理
增值税⼀般纳税⼈出⼝货物劳务、发⽣跨境应税⾏为,适⽤免抵退税办法的,办理免抵退税后,仍符合留抵退税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也就是说要按照“先免抵退税,后留抵退税”的原则进⾏判断;同时,适⽤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于退还留抵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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